2022年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拟安排情况汇报
(2022年11月)
2021年12月收到《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预指【2021】42号)文件,下达我县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350万元,并于2022年2月研究分配1190万元,现就剩余资金160万元拟分配安排建议如下:
一、资金分配依据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修订〈福建省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预【2019】16号)和县财政局《大田县原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田财【2019】121号)等文件规定,革命老区资金主要用于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专门事务和民生事务。预算股对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材料审核并建立革命老区资金项目库,并根据项目资金的规模、实施条件、项目建设期限、轻重缓急等因素从项目库中挑选符合条件的项目。
二、拟安排情况
1、前坪乡上地村县道沿线绿化美化及村容村貌提升工程60万元。该项目主要是对上地村县道沿线绿化美化1公里,新建生态停车场100平方米,修建观景凉亭1座,村庄核心区域夜景布置,村庄道路水泥硬化500米,总投资约150万元。项目建成后,有效改善村内基础设施,为村民生产生活带来便利。
2、广平镇集镇街道整治提升工程50万元。该项目主要是对主街道白改黑、立面及亮化美化等,总投资约26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提升集镇面貌,改善人居环境,完善集镇功能,增强集镇综合承载能力。
3、桃源镇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50万元。该项目主要是对集镇街道人车分离护栏、路灯亮化、道路硬化等项目进行建设,总投资约9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提升集镇面貌,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现就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拟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在此期间如有疑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87236827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股室:财政局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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