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经研究,现将大田县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你乡(镇)(详见附表)。请各乡(镇)严格按照《大田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田财〔2021〕15号)文件要求,抓紧落实有关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尽早开工,力争12月底前完工。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大田县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大田县财政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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