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水利局 大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分配方案的函
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25号)和《三明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明水移民〔2024〕9号)的文件精神,分解下达我县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606.96万元(详见附件),款项列“2137201-移民补助”预算科目。
请各相关乡(镇)严格按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29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水函〔2020〕159号)和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明水函〔2020〕30号)的规定,抓紧组织项目实施,按进度及时向县水利局申请拨付资金,并做好绩效监控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
1.大田县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分解表
2.大田县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计划明细表
3.大田县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分乡镇)
大田县水利局 大田县财政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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