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财政局 大田县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4〕29号)、《三明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小型水库移民扶助项目计划的通知》(明水移民〔2024〕20号)的文件精神,分解下达我县2024年度第一批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86万元,款列“2137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科目列支。
请各相关乡(镇)严格按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4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水函〔2020〕159号)和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明水函〔2020〕30号)的规定,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做好绩效监控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1.大田县2024年度第一批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分解表
2.大田县2024年度第一批小型水库移民扶助项目计划明细表
3.大田县2024年度第一批小型水库移民扶助项目绩效目标表(分乡镇)
大田县财政局 大田县水利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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