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京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8-10-26 17:09 来源:中共上京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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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月3日至2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上京镇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上京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严从实强化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1.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召开镇党委扩大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抓好县委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2.强化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镇党委书记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以上率下,合力解决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同时,由挂钩的党员领导干部到各支部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指导各支部对号入座,抓好整改落实

3.明确责任分工,从严从实推进。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纳入每周党委班子会的重要议程,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进行梳理,并细化分解为24个整改任务,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京委〔2018〕185号),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4.建立健全机制,确保整改成效。通过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坚持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摆相结合,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总结教训,建章立制,切实把县委巡察反馈的意见要求落实到上京各项工作实践中,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树而不牢的问题

1)反馈问题:个别班子成员对巡察工作持敷衍态度、对安全生产等责任大问题多的工作不愿担当,部分领导干部未能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在研究给村资金补助时不从全镇大局出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截至目前,已组织学习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二十二讲,并且班子成员能自觉撰写学习笔记;二是注重理论学习与知识测试相结合,巡察以来,共开展党的十九大、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4次;三是在镇班子会和新一届村“两委”任前培训会上组织学习财经纪律,进一步增强讲政治、守规矩意识。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2)反馈问题:讨论“三重一大”缺乏充分沟通酝酿,影响工作效率和党委威信;研究重要事项时,“一把手”先表态定调再征求意见;工程项目变更未按要求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持在重大问题上会前相互沟通酝酿,将初步达成的意见提交会上研究讨论;二是镇主要领导坚持在人事调整、发展党员、工程项目等重要事情上落实“末位表态”的制度;三是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做到“三及时”,及时报送招投标申请,及时报送镇班子会研究,及时与班子成员沟通招标程序及条件等,未经集体研究通过的不启动招标程序。

3.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扶贫政策缩水走样方面的问题

3)反馈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先后发生“6.30”“5.11”安全事故;扶贫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造福工程专项资金被挤占用于村公益事业建设,发放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召开精准扶贫专项工作会4次,提高挂包干部、村主干的精准扶贫知识和业务水平;二是组织镇纪委、镇财政所、扶贫办等工作人员对扶贫工作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三是加大对扶贫资金监管,并对已发放的扶贫资金倒查流程,未发现有违规现象;四是深刻吸取“5·11”腾龙安全生产和“6·30”透水事故教训,全面推行矿山、工贸企业安全星级流动管理制度,强化矿山安全、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截至目前,共开展了抗洪抢险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1次,溪口煤矿、华阳光电、永丰煤矿、新岩石灰石矿、新岩水泥等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6次。

4.关于党管意识形态流于形式的问题

4)反馈问题: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班子分工没有体现意识形态方面内容,未纳入驻村工作绩效考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意识形态考评机制,将此项工作纳入《上京镇2018年度绩效考评办法》。同时,将意识形态汇编到9月中心组学习计划中,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思想》,目前已召开3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二是制定《上京镇关于在全镇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表,利用镇新时代讲习所与村农民讲习所召开了5次宣讲活动,成立13支宣讲小分队;三是开展领导干部理论知识测试,追踪学习成效。目前已开展党的十九大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共4次。

5)反馈问题:镇党委宣传委员主责主业意识淡薄,对意识形态工作数字不清、情况不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做好基层走访记录,整理出镇、村文化站发展近况;二是利用“党员E家”、“福建干部学院”等平台开展自学,现已完成必修课时,并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权威读本。

6)反馈问题:镇文化活动站无人管理,镇办微信公众号只更新到17年9月,个别村村部无宣传十九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电子阅览室设备已基本添置完毕,可恢复正常使用,并指定陈大海同志专人专职负责文化站日常管理工作;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审核内容、及时更新;三是已进行辖区内16个村、所站、企业、学校等公共领域载体的自查整改,进一步完善宣传文化阵地。

5.关于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7)反馈问题: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个别领导班子对负责的工程项目未能够详实掌握,拨付工程款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10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印成小册子发给各班子成员,并在班子会上组织学习;二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精准扶贫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开展入户访查工作,并由镇纪委进行核实政府干部是否切实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三是镇纪委已制定《上京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下一步将对农村集体“三资”、工程项目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

8)反馈问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空话套话多、剖析不深,相互批评未能够直指问题,问题整改敷衍了事;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未按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部门支部未开展2015年、2016年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召开党委会强调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做好巡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布置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切实进行问题查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担负起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成效。二是严格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上级下发的组织生活会相关文件,已组织新任村干部开展培训3次80人,进行业务规范指导,并要求驻村领导干部加强督促,规范会议程序,完善会议记录。三是由镇党委对各分管、领导、驻村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每年度在所挂钩党支部上党课不少于2次。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和通报制度,对执行制度不规范,组织生活流于形式的党支部,由驻村领导负责督促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问责。

2.关于党建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9)反馈问题:镇村两级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专题部署少,部分党支部没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空化,个别支部全年的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党课次数少,存在不同时间但记录内容一样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牢固树立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观念,利用班子例会、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书记联席会、镇村干部大会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让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入心入脑。二是加强党委会决策议事功能建设,严格规范党委会议事规程,不再以班子会代替党委会;要求各党支部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镇党委每月召开1次支部书记联席会,各支部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党建工作推进不力、抓得不紧的支部书记提出批评并要求整改。三是强化业务指导检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通过镇村干部大会、支部书记联席会、“党建工作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党建工作纪律要求的学习宣传,每季度党委调阅一次各支部活动记录簿,排查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每个支部会议记录规范完整,要求各支部有年度工作计划、有党日活动安排、有学习资料、有活动记录及图片、有党员签到表等。

3.关于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

10)反馈问题:部分村党支部班子配备不规范、不健全,个别支部未严格按时限开展换届工作,个别村主干常年在外经商,未能正常履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将无法正常履职的村“两委”干部予以更换和调整,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全镇16个村已全部顺利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章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机关、非公企业等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换届程序,完善相关材料,促进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摸排全镇14个机关、非公企业党支部班子的任职情况,对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的支部,及时指导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对需要增补或替换支委成员的支部,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人员调配。三是加强村级组织阵地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一楼办公”和村“两委”值班制度,实行村“两委”外出请示报告制度,要求村主干外出向乡镇主要领导报告,其他村两委干部外出向驻村领导报告,党群服务中心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并由支部书记做好考勤,打造“人常在、门常开、事常办、人常来常往”的村级组织综合服务平台。镇党委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对制度落实不到位、阵地建设不规范的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对长期不在岗、履职不到位的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确实无法履职的村干部进行劝退、免职,不断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

4.关于党员教育管理浮于表面的问题

11)反馈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学习不扎实;虽组建里流动党员微信群,但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党员身份意识不强,一些党员未能够及时按标准交纳党费,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对挂钩联系党支部的教育指导,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到位,确保各党支部书记、所站负责人、驻村工作队等对党章党规、县情镇情、应知应会等知识掌握到位。二是扎实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党员思想教育。至目前,共召开专题培训会5次,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3次,印发《应知应会知识》120余份,并积极发动党员通过党员e家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学习,充分利用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老党员、老模范、致富能手参与授课,丰富课程内容,调动学习积极性。三是利用党员微信群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通过推送学习资料、支部活动情况等,确保流动党员的组织生活参与度,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督促支部做好党员的联系交流,定期了解流动党员生产生活近况,对于符合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的党员,要及时做好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四是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通过党员大会、上党课等形式提升党性修养、加强党纪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集体交纳党费、佩戴党员徽章、过政治生日等活动,唤醒党员尊崇党章党规意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五是规范交纳党费,督促每位党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和管理的规定,主动、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并于每年1月份对党员交纳基数重新核定并予以公示,严格落实党费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对于提早交纳或者拖延交纳党费的党支部,镇党委将进行通报批评。六是加强组织干事业务知识培训,严格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能力素质水平,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清楚、管理有序。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以上率下”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12)反馈问题: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意识认识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工作仅停在开会传达,没有真抓严管,压力传导的还不够。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召开上京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传达部署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并将责任和任务一级一级的传导下去;二是结合县委巡察整改的反馈意见存在的问题以及“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镇班子成员主动对分管的所站负责人和村主干开展廉政谈话,确保每季度不少于1次;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已将2015年村级组织换届以来在村里领取误工补贴清退完成。

2.关于“较真碰硬”的监督责任履职不力的问题

13)反馈问题:镇纪委对基层所站和镇办企业财务检查审核尺度宽松,发现问题没有针对性;镇纪委立案审查的案件基本为上级转办,真正主动发现问题、自办案件为零。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镇纪委已制定关于《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下一步将对16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及独立户头所站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将在全镇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二是结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违规乱发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消费等“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2次,现未发现问题线索。

3.关于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时有发生的问题

14)反馈问题:赤水村原村主干利用职务之便,以工程项目为名虚列工程款谋取私利;隆美村原村主干借换届之机,以加班补贴、职务定补等名义给村两委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经镇纪委立案审查,已给予赤水村原村主干魏祥寄党内警告处分,并收回虚列工程款费用;二是隆美村原村主干田有新已将自己违规领取的津补贴清退至镇经管站;三是镇财政所、经管站等15个基层所站已制定各自的财务制度,并将新的财务制度纸质版报至镇纪委。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问题突出的问题

15)反馈问题:2017年市对县责任制半年“回头看”延伸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上京煤矿和综治办在2017年度大量列支餐费和接待费,2016年镇政府在公务接待过程未按接待标准执行,出现超标接待。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二是重修新编《上京镇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对全镇的公务接待工作从审批、住宿、用餐、用车等方面都作出了系统性的规定。

2.关于违规发放各类奖金和津补贴的问题

16)反馈问题:镇政府及基层所站、企业自定名目、超标准范围乱发滥发各类津补贴,派出所、畜牧水产站等垂管单位存在“两头”领取年终奖,各村也普遍存在违规给村两委发放各类津补贴行为。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总清退情况:应退941781.5元,未清退184045.5元。一是派出所、畜牧水产站、国土所等垂管所站2015年度“两头”领取的年终奖111035元,已清退85805,未清退25230元,其中畜牧水产站4人(2人已调离上京),国土所2人(聘用人员且不在上京工作),司法所1人(已调离上京);二是政府干部、企业干部已清退2015年以来通过自定名目、超标准、超范围,乱发滥发各类奖金和津贴830746.5元,剩余158815.5元未清退,可不清退14200(2016年度项目考核奖);三是16个村已清退有违规领取2015年以来的各类津补贴13100元,未退11100元。

3.关于公款违规列支费用的问题

17)反馈问题:部分所站和个别村违规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酒以及迎佛祭祀、民间活动等费用。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镇纪委已对从延京村村财列支烟花爆竹、香烟、迎佛祭祖等费用的原村主干陈初太进行党内警告处分处理;二是结合镇村干部大会、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任前培训会等契机开展财经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共计2次;三是已对从综治办行政费用违规列支元宵迎龙赞助金的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

18)反馈问题:上京煤矿个别干部将个人要承担的宴请费、交通违章费拿到单位报销,综治办2017年将本该由政府干部个人缴纳的见义勇为捐款费用公款列支。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上京煤矿林昌绍和黄成伟已清退在煤矿用公款违规报支费用,目前,镇纪委已对上京煤矿矿长林昌绍进行党纪立案调查;二是分管领导已对镇综治办于2017年本该由政府干部个人缴纳的见义勇为捐款560元用公款列支的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五)财经纪律执行方面

1.关于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19)反馈问题:镇政府以及个别所站财务存在大量白条、借条抵库现象,甚至公款私存;个别村存在坐收坐支现金,个别所站的财务审批制度不严格,乡镇长的“一把笔”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保险柜留存现金不超过5000元;严格执行借款管理制度,要求借款人必须在3个月之内结清欠款;二是对各收支资金,除规定现金开支范围之内,其余支付款项一律用银行结算方式办理结算,之前个别村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已经督促他们今后一定要通过银行结算方式办理结算三是对全镇所有专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自查,对未及时拨付到位的立即进行拨付,同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做到专账列支,及时拨付。四是认真落实乡镇长的“一把笔”制度,强化财经制度执行,民政办对于之前巡查出来的县民政局拨付的台账工资、高龄补贴、协理员工资等乡镇再转发的没有主要领导审批的,是本任领导在任的,给予补签

2.关于“三资”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20)反馈问题:有的村没有民主理财记录、记录不全或只简单记录收支总额,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不到位,没有督促做好村务公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把好用人关。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挑选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当选村监督委员会成,严格依法监督,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杜绝没理财、假理财现象再次发生。目前,已完成全镇16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除三阳村由非村“两委”成员的党员担任监督委员会主任外,其他15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均由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担任。二是把好制度关。要求各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做好“三资”监督各环节的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在此次巡查中发现问题的村进行重点把关。镇经管站已组织各村主干、出纳、报账员等进行村级财务及财经纪律培训2次,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加强入村指导检查,确保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规范有效。三是把好材料关。各所站根据所需提供材料整理出详细清单,要求各村按清单上交材料,并对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如:民主理财会议记录、收支金额等细节,做好材料备案存档工作,以便日后查询翻阅。

21)反馈问题:村干部误工补贴发放没有经过镇政府审批,考勤不够详实。大额支出费用和村干部误工补贴也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做好思想教育。由驻村领导对各村“两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树立严肃的法律观念和纪律观念,明确村干部权利和义务关系,理清职权范围,在思想上给予警钟长鸣。对于涉及误工补贴违规发放的村干部,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清退,目前所涉及的33名村干部,已有25人清退完成,退回资金32010元,镇纪委将继续监督剩余8名村干部的款项清退工作。二是做好制度落实。要求各村严格执行村集体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按照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做好审核、清查、监察工作,严禁不合规、不完整、不合理的票据入帐,对手续不全、票据不规范、违反财经纪律的票据一律予以退回,不得入帐。要求各村集体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严格遵循有关文件审批制度,做好收支台账,同时在工作中易错、易落的地方做好登记重点排查。三是做好监督管理。在村财务开支审批签字方面,各村实行先审核后审批制度:先由村书记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在误工发放方面,由驻村领导、驻村工作队进行村干部考勤情况审核工作,形成制度管人、领导监督、村干部自觉的工作机制,防止再次出现村干部考勤不细、误工补贴发放依据不清、大额支出费用审核不严等问题。

22)反馈问题:镇经管站对各村不合理开支、超标准发放误工补贴等违反村财管理规定的支出把关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对镇经管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邀请上级部门到我镇培训指导相关制度要求,形成制度互通、人员互管机制。进一步明确经办人权利与义务,努力抓紧、抓实“三资”监管工作,确保监管成效。二是严格制度要求。按照监管要求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所有财政性资金进行清理,分类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对每项资金的“收、拨、用”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做到及时拨付、专款专用。细化审批制度,明确什么事能做、不能做,什么钱能发、不能发,在资金发放前逐一审计材料、金额、经办人员签字等,严把出账、过账关。三是加强巡查督查。已由驻村领导对巡察中发现的延京村财务账前审计负责人失职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将充分发挥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和村理财小组的职能作用,严格把握工作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实行抽查与定期查结合、自查和巡查结合机制,并加大对违纪违法情形的查处力度,确保村财管理规定落到实处。

(六)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方面

1.关于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

23)反馈问题:项目实施程序不严、资料不全。有的项目建设没有公开招投标,有的项目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有的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上京村垃圾池、下溪口村路灯亮化等项目,造价超3万元以上未进行公开招投标问题,已对上京村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并召开财经纪律工作会要求各村村里严格执行财经规定,今后村里超过3万元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二是召开班子会学习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有关管理规定,强调工程项目一定要依法依规进行;三是对合同中存在付款条件和中标方不一致等问题,召开工作会对各村签订合同做出严格规定,并规范招投标中标后招标办和各村的联系环节,防止脱钩造成有关信息错误,要求各村签订合同前要将招标材料和合同一同上交镇招标办审核方可签订。

2.关于付款把关不严的问题

24反馈问题:个别工程项目在付款过程中未开具发票,仍只有收条无税务发票的情形,而且还有出现超付工程、大额工程用现金支付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积极主动与工程队沟通,及时追回了旧宿舍楼场地下挖50厘米的11000元工程款二是召开班子会及经管站、财务人员专题工作会,要求涉及项目付款的一定要做到单证合一,不得超过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支付款项,不得采取违规违法的方式支付价款;三是对未取得发票的赤水村、隆美村要求补齐有关发票,对省道307线的有关票据,因为时间久远需要办理的手续较为复杂,正在沟通联系中。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一组先后向镇党委和镇纪委移交问题5条问题线索和14件信访件)19个,镇党委和纪委高度重视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分析研判,视情分别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方式开展调查处理。针对移交的5个问题线索,已调查终结3件,对涉及的1名党员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处理、2名党员干部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另外2件正处于党纪立案审查过程中。针对移交的14件信访件,均已办结,其中予以提醒谈话1、批评教育1人。

根据巡察组移交和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赤水村原村主任魏祥寄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原延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初太党内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关于违规发放各类奖金和津补贴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因少部分需清退干部属于已离开我单位或者已退休,有些干部家庭经济条件偏差无力清退,导致仍存在部分违规发放的奖金和津补贴未清退彻底现象。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针对未清退彻底的人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班子成员找相应人员谈话,说明主动抓好问题整改重要性及未清退彻底的后果,督促其于11月15日前清退彻底,对限期未清退彻底,镇纪委将采取约谈、上报至县纪委等形式,确保按时完成清退工作。

(二)抓好后续工作整改和长效机制

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持续深化整改工作。

一要更加自觉地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实际行动,体现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同时,结合我镇实际,以机械铸造产业集聚区为龙头,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为建设多彩大田作出贡献。

二要更加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等措施,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解决措施不硬、落实不力的问题。同时,严格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督查问责,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工程项目资金管控不严等问题,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干部聘用的监督管理,让群众看到作风持续转变的成效。

三要更加严格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全力以赴抓好尚未全部整改工作,全面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抓班子、带队伍。对分步推进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全力跟踪督办,不解决问题决不收手、不达到标准决不销账。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四要更加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织密扎牢制度“笼子”。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在“三重一大”、选人用人、行政审批、工程发包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查缺补漏,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用制度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7363205;邮政信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上京镇京南路1号上京镇纪委收,邮政编码:366102;电子邮箱:sjdzb7363205@163.com

 

 

                       中共上京镇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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