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太华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8-10-26 17:10 来源:中共太华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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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月3日至2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太华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反馈会后,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并于8月17日、8月21日召开党委班子(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贯彻反馈会主要精神,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整改要求,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担当,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落实“两个维护”。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以上率下,合力解决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2项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细化分解为43条整改任务,制定了整改责任清单台账,印发了《太华镇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太委〔2018〕81号),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四是常抓督促协调。镇党委坚持每周一会商一协调,跟踪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协调,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巡察整改落地。

五是以改助推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起来,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结合起来,与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结合起来,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太华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巩固扩展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太华镇党委研究细化提出3个方面12项整改任务43条整改措施。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反馈问题:党组织的决策引领、统筹协调职能履行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甲魁、仕坑等村在矿山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中推进慢。招商引资进展不如人意,园区引进的项目质量不高,工业园区部分土地长期闲置。镇党委政府偏重于公路沿线村建设,对偏远村关心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智聚力,科学决策,统筹推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快罗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助推现有企业投产,利用“6·18”“9·8”招商契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目前已有润岩新材料科技、科华石墨等企业入驻。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督促镇办企业、驻村工作队做好仕坑、甲魁村企矛盾纠纷协调事宜,推进甲魁村钾长石矿、仕坑村石灰石矿尽快复工复产。三是综合考虑各村村财收入情况,并给予资金补助,加大对偏远村基础设施改善的投入力度,其中,2017年10月已向水利局申报德安村水渠修复补助资金2万元用于损坏渠道修复,对剩余未修复的800米,已向县财政局申报2019年一事一议项目建设。

2)反馈问题:班子在发放福利奖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等方面,考虑班子成员的多,顾及一般干部的少,未能一视同仁,不同程度地挫伤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综合考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干部岗位职责,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年终千分制考评制度、月考评工作制度、公积金基数计算方案等。二是严格按照《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明住房〔2018〕1号)要求,对全镇干部住房公积金进行再调整。班子成员和全体在编干部公积金缴交的标准统一,目前已组织清退多缴交的住房公积金。

2.关于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有令不从问题仍突出的问题。

3)反馈问题:对审计发现罗丰工业区建设未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款未取得税务监制发票等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罗丰工业园区农业用地转报完成192亩,并完成用地招拍挂,林地报批完成510亩,结合园区PPP项目实施,罗丰工业园区一期千亩土地报批将于2019年底前完成。二是我镇已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业主发函,要求其及时与我镇对接办理项目验收审计决算,因其在外地承包多个工程项目,未能按时前来办理,目前我镇正在催促办理中。

4)反馈问题:执行上级部署要求不坚决,未按上级要求及时办理扣缴义务人登记及安装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业务系统,未将国库统发和本单位自行发放的所有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收入进行合并计算给予代扣个人所得税,并向县地税局申报缴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要求分管领导加强对业务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确保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二是对巡察发现执行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的责任人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目前我镇已安装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业务系统,并按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

5)反馈问题:在查阅科级领导干部、所站负责人、村主干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时,发现个别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月报告单没有家属和审阅人签字,2017年度所站负责人及村主干共72人就有23人四个季度均未提交个人有关事项季报告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纪委工作人员督促负责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每月10日前科级干部将个人有关事项及时上报给镇纪委,镇纪委工作人员及时汇总上报情况,并以纸质版方式及时报送至县委巡察办;二是对新上任村主干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行教育,督促所站负责人、村主干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将上季度个人有关事项上报给镇纪委,对未及时上报的及时督促。

6)反馈问题: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镇党委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讨论不充分,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严,常用领导“碰头”代替党委会研究行使议事职能,一些人事调整和大额资金使用及项目安排研究讨论记录简单,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镇党委议事规则,在会前将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提前告知领导班子成员,给予充分的考虑和交流,会中班子成员集体讨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将捐赠的财产纳入受捐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规范会议记录格式、内容,确保会议记录能够准确反映会议过程。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7)反馈问题: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镇党委宣传委员从2017年4月起空缺,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较少,组织各村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够,主导群众舆论正确方向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制度,在党委会、班子会、全镇干部大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多次强调、部署,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考评。二是抓好学习,坚持每月一次以上的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给全体干部每人发放一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用于自学,同时,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三十讲》集中学习讨论。三是抓好部署,镇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研究讨论意识形态工作。同时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通过支部书记联系(扩大)会等方式,对新一届村主干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培训,并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8)反馈问题:新媒体管理不到位。微信公众号“太华范儿”缺乏规范的管理机制,内容只更新到2017年6月份,宣传内容单一,没有发挥传播主流声音作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及时更新微信公众号“太华视界”宣传内容,宣传太华镇工作动态、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纪律和扫黑除恶等中心内容。

9)反馈问题:社会宣传氛围不浓。集镇中心街道没有明显的党的十九大精神、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小华村、玉井村、魁城村等人员密集处没有明显的党的十九大精神、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宣传载体整治,共更新户外大型广告6面,撤除陈旧过时、破旧破损的宣传内容、广告标语30余处,并对37个支部党建室、24个行政村村部进行全面整改。二是宣传内容规范,对全镇各村led、横幅、标语等宣传内容进行指导和督查,要求各村严格按照党委政府宣传内容,同步做好相关政策、理论、思想宣传。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关于党委抓党建主责主业意识比较淡薄的问题。

10)反馈问题:党内制度执行不到位。2015-2016年两年期间,镇党委没有调阅检查过基层党支部活动的相关记录。以支部联席会代训党支部书记,对基层党务工作者未进行培训,基层党务工作者对党建业务不熟,开展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支部活动记录调阅制度,做到每季度调阅一次37个支部记录,对于记录不规范的,由挂包支部班子成员对支部书记进行督导整改。二是建立太华镇党务工作微信群,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对基层党务工作者及时宣传党务工作政策、动态,同时充分利用此平台对基层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强化新上任的支部书记抓好党建是第一主责的意识。

11)反馈问题:一些村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形同虚设,记录档案严重缺失。部分村在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未能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进行,党务村务混开混记,内容不完整不规范,把村务公开当作简单的财务公开。对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不愿公开甚至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群众无法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如甲魁村一、二村民小组村民对福建惠峰矿业有限公司征地时已一次性支付补偿费一事,因村委会未能及时公开,造成了村民误解和多次上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组织部要求,对24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严格规范党务村务公开栏公开内容,并要求各村做好公开记录。二是规范村级集体议事程序,由驻村领导督促指导村做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相关事项,特别是涉及村级“三重一大”事项,要事先与驻村领导进行沟通,并按程序做好会议研究、公开发布。三是对新上任的村两委开展财务制度知识培训,逐步完善村级制度,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今年来,各村能按要求做好理财记录、财务公开。

12)反馈问题:太华煤矿等镇办企业落实党委政府控制非生产性支出规定打折扣,太华煤矿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要求煤矿等镇办企业严格落实镇党委政府下发的《企业目标责任书》以及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并对支出项目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13)反馈问题:党员党的意识淡化。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会存在形式主义和随意性,对2016年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研讨没有记录,一些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知识了解不多、掌握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对支部书记进行专题培训,规范组织生活程序和记录。二是通过支部微信群,太华镇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不定期推送党建应知应会知识。要求所有党员必须认真学习。三是通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方式,督促镇村干部加强学习。

5.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弱化的问题。

14)反馈问题:对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没有落实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流动党员管理台账不健全,一些村级党组织联系流动党员频次未达要求,记录缺失不全,多数村大多数流动党员没有参加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由镇组织干事任支部书记,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等载体,灵活多样组织流动党员过好组织生活,推广党员过“政治生日”和“微党课”、“微讲堂”等做法,切实增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同时,对长期外出且外出地有党组织可挂靠的,建议其及时转出组织关系,到当地参加组织生活。

15)反馈问题:一些村党支部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正确。有的村延期6个月召开党员大会研究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事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各支部书记就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专题培训,确保按照规范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2016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梳理,对玉井村预备党员叶继茂超过预备期未转正问题给予认真分析处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16)反馈问题:党组织在收缴党费上没有按要求做到月收季缴季结清。有的党支部的2016年度第三季度党费未及时向党委缴交,镇党委存在未及时开具党费收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每季度检查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督促各支部在党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党费收缴情况。今年以来,37个党支部均能按时足额缴交党费。二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做到月收季缴季结清,并由组织员办按期开具党费收据。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的问题。

17)反馈问题:民主生活会重形式轻质量。党委民主生活会会前没有充分调研、征求群众对镇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没有召开座谈会的记录材料;会中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避重就轻,没有切中要害、触及实质;会后大部分班子成员没有形成落实整改台账清单。此外,党员领导干部普遍没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注重在会前开展调研,同时结合党委班子分管工作,进村入户征求群众对镇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标相关要求,查摆剖析,深究根源,形成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整改举措,使对照检查材料更加充实、完整;二是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善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对2017年度的民主生活会整改台账清单进行滚动管理,及时更新整改进度;三是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的党日活动、党课等组织生活。

18)反馈问题: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支部“三会一课”未达到要求频次,少数党员未参加党内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大检查力度,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做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并上一次党课,规范记录相关内容,同时加大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7.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9)反馈问题: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足,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措施不够有力。对一些具体人、具体事过问较少、抓得不紧,缺乏经常性的廉政教育警示;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怕说多得罪人,没有真抓严管、动真碰硬。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镇党委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盯管党治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作风建设、纪律教育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已开展警示教育3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2次,廉政教育4次,廉政集体谈话2次。二是镇党委书记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人责任。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话30人次。三是已于2016年9月22日与乐七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018年3月16日给予乐七一开除党籍处分。

20)反馈问题: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少具体的抓手和举措,对分管的单位、所驻的村没有进行经常性部署和督促,平时对分管范围的“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乏监督检查,责任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抓好“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纳入年终考评,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好每季度谈话不少于一次的要求,切实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并按要求做好经常性督促检查;二是督促各村严格落实县委下发的村党支部书记、村纪检委员责任清单,明确村党支部书记贯彻决策部署、深化作风建设、严守换届纪律等10项主体责任,以及村纪检委员强化廉政教育、开展入户走访、践行抓早抓小等10项监督责任,纪委书记与各村纪检委员签订《十主动》责任状,确保村级党组织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21)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不到位。甲魁村原村委会主任违规代领补偿款用于个人开支,责令清退,没有对其进行追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镇纪委已于2018年9月11日对甲魁村原村委会主任党纪立案侦查。

8.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懒政怠政时有发生的问题。

22)反馈问题:对迟到早退、“走读”等干部纪律作风问题,日常监管和教育处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太华镇干部管理制度》,实行日签到、周统计、月通报,并纳入干部年终考评。同时对未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经常走读的由镇纪委给予提醒谈话;二是由镇纪委对干部《工作日志》内容填写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弄虚造假,未如实填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年底个人绩效奖金。

23)反馈问题: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时有发生。汤泉村干部在集体资产发包工作中,没有按法规政策规定的程序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导致承包金和租金缺乏合理性,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引发了汤泉村21-24村民小组群众对林权补偿问题重复、越级信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太华林场依托德安、罗丰、万湖、池元、高星及汤泉等六个村的林地组建而成,也包括汤泉村21、22、23、24小组集体林地。2005年,汤泉村为了筹资建建设公益事业,时任村主干在召开村民代表会后,将林场中的山场卖给了陈金土。由于经营不善,2006年太华林场签订解散协议,协议规定各村的山场归还给各村。汤泉村21、22、23、24小组山场的林权证已办理给陈金土,汤泉村委会认为该林权证有疑义,向大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汤泉村败诉。对此,我镇组织镇村干部认真做好汤泉村21-24小组村民的稳控工作,加大法律政策的宣传;由县林业局、太华镇政府和汤泉村委会协商解决农民损失,保障村民权益。

9.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24)反馈问题:镇非金属矿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超标购置价款为32.69万元小轿车,超标配置车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非矿主要工作是矿山巡查、矛盾纠纷协调,需要排量较大的越野车。今后我镇将加强对镇办企业管理规定,督促非金属矿规范管理使用车辆。同时,严格按照“车价不超过18万元、排量不超过1.8L”的规定购置车辆。

25)反馈问题:2015-2016年煤矿企业非生产性费用超过镇党委政府核定年90万元的标准。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督促镇办企业严格按照党委政府核定的指标发展生产,进一步健全企业财务、车辆管理等管理制度。煤矿2015年核定超支部分经政府审核已从年终奖扣除,其中煤矿矿长承担20%,其他班子成员已于2016年2月5日退回2.9万元。2016年全矿工资结余5.2万元,用于扣除包干费用超支部分4.6万元。

26)反馈问题:镇非金属矿、小华村、镇煤矿存在违规烟酒接待,违反公务接待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企业站牵头,参照政府接待管理办法制定镇办企业接待管理制度,并报备镇纪委、党政办;村里严格执行“零接待”制度。二是对相关单位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进行处理:责令非金属矿经办人退款1080元(已核实),并对原矿长党纪立案处理;对小华村原村委主任诫勉谈话,并将违规列支的烟款0.054万元退回村财;对煤矿违规列支酒款问题,已完成初核。

27)反馈问题:2015-2016年,镇政府违规发放烟草配套考核奖;镇部分干部职工在自来水厂领取补贴;镇政府发放综治、信访、安全等五项特岗津贴;镇垂管单位干部违规领取镇绩效考评奖,镇建制村发放误工、通讯费以外各种奖金、补贴,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对于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今年来积极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按要求做好清退工作,目前已退回2015-2016年烟草配套考核奖21万元;清退特岗津贴 1.724万元;镇部分干部职工退回在自来水厂领取补贴0.59万元;垂管单位干部职工退回在镇政府领取绩效考评奖4.71万元。二是为加大清退力度,将清退津补贴纳入村干部初步候选人协审,24个村已退回2015-2017年发放的不规范津补贴共28.48万元。目前我镇正组织相关人员加大清退力度,向未清退人员发放催缴函,确保年内完成清退。

(28)反馈问题:小华村、锦溪村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组织小华村、锦溪村相关责任人清退,共计0.5135万元,并于7月6日对锦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全镇通报批评。二是加大对村两委的党规党纪教育,征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放给各支部,由各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同时,加大《忏悔录》《警示录》的警示教育,切实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级干部绷紧纪律之弦,廉洁履职。

10.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三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29)反馈问题:镇森林保护协会违规以会员费名义按砍伐指标数向砍伐业主收取会员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太华镇森林协会按照大田县森林保护章程、太华镇森林保护协会章程规定收取采伐林木中10元/立方米作为会员费,并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资金,收取的经费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和林业发展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开支。2016年1月1日起我镇不再收取会员费。

30)反馈问题:2013-2015年镇干部职工未缴交工会会员费,2016年镇工会只缴交干部职工会员费0.1万多元,并提高开支标准使用镇政府财政资金多计提工会经费3.76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补缴2016年度工会会员费0.9万元,同时,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及时、规范提取工会会费,并做好会费管理。2016年度计提3.76万元已转为2017年度工会正常开支。

31)反馈问题:2015年2月万湖村报账员违规报销去县经管站学习和为低保户盖章差旅费包干费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万湖村报账员已将违规报销的差旅费退回至万湖村共0.056万元。

32)反馈问题:2016年6月,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违规列支在职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学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在2017年5月18日将1680元学费退回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账户。

33)反馈问题:2013-2017年,个别企业职工长期请假没有上班,企业仍然为他们缴交医社保;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镇煤矿部分职工报销自带车出差大田差旅费,报销单未附出差审批单,违规报支市内交通费和违章罚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个别长期请假的企业职工退回企业缴交的医社保;责令太华煤矿按制度要求做好整改,及时附上出差审批单,并退回违规报支的0.045万元;2018年9月,太华煤矿取消差旅包干制度,要求根据实际出差情况,严格办理出差手续、规范差旅报销;退回违规列支驾驶员违章罚款0.085万元。

34)反馈问题:2017年12月,镇民政办收回部分人员不合规定领取的低保金、高龄生活费、孤儿生活费等1.58万元,同期上缴县民政局1.01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民政办已于9月19日将0.57万元转回给县民政局,党委对民政办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35)反馈问题:镇自来水厂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使用镇企业统一收款收据收取水费,未开设银行账户,将水费存放在私人账户,容易产生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镇自来水厂已办理营业执照,并在企业服务中心设立二级账户。

36)反馈问题:万湖村集体资产管理不严,打印机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镇经管站已对该打印机入账,并列入村集体固定财产管理。二是举一反三,加大村级集体资产登记、管理力度,对集体资产定期盘点、清查。

37)反馈问题:镇综治办对固定资产划拨管理不到位,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纳入划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将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11.关于扶贫领域项目实施不规范,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38)反馈问题:魁城村于2013年12月收到县财政局下拨的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金28万元,仅有8户按时完成危房改造,支付工程款8万元;其余20户因新建住房、缺资金、众户居住等原因而未改造;2013年12月,村两委决定将剩余的20万元用于村部装修、新村护坡建设、拱桥路基建设等支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8月20日对魁城村原党支部书记诫勉谈话。二是加强村两委对上级政策的学习领会,督促相关部门按照政策要求做好村级资金、项目补助申请,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正确。

39)反馈问题:温坑村2014年向县农办申报2015年大田县农村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项目24座(含陈氏祖房),补助资金合计30.5万元。其中,陈氏祖房“合源堂”无人居住房以原村委会主任的名义申报,补助资金1万元,由太华镇财政所将危房改造款项转入原村委会主任个人账户,2015年4月1日将补助款转至陈氏祖房账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镇纪委已于8月16日对原村委会主任诫勉谈话。二是要求业务人员加强惠农政策的学习,吃透上级政策,特别是要按要求审批相关项目报批,把好报批关。

40)反馈问题:高星村4户贫困户于2015年重复领取各0.3万元补助资金,至2017年11月,高星村才将4户贫困户重复领取的补助款1.2万元退回至县扶贫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完成高星村4户贫困户退款。二是因高星村对政策落实不力,镇纪委已于9月30日对高星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常务副主任提醒谈话。

12.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监管缺失,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41)反馈问题:汤泉至黄沙公路拱桥防护工程项目工程实施程序不严,随意增加工程造价,未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及组织结算验收。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责成汤泉村将该工程有关资料送审,待审计后,按审计金额进行结算。二是针对汤泉村干部在工作中未严格按照程序履行的问题,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已对汤泉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警示教育。

42)反馈问题:2014年1月,罗丰工业园区排洪沟工程未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而是由大田县泰华工业项目开发有限公司邀请福建省忠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进行投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已完工的排洪沟工程造价交由审计部门审计;二是对园区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完善健全项目招投标制度,督促镇招投标监督服务中心加大对各部门、各村的招投标程序培训,强化依法依规招标意识,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严禁以时间紧、任务重或工程情况特殊为由不按程序招标。

(43)反馈问题:2015年罗丰村枣岭路硬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3次流标后, 道路硬化材料57.48万元由村委会自行组织采购,人工费17.23万元实行公开招投标,由福建省富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施工。工程完工后未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审计,也未取得税务部门的统一正式发票。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已付工程款30.23万元,已到税务局开具税务发票。二是工程材料已收集齐全,正在送审。

三、持续深化,巩固扩展整改成果

下一阶段,太华镇党委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起来,与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坚持“严”字当头,“紧”字为要,“实”字着力,紧盯不放,再次研究部署,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一是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紧盯不放,加大力度,抓紧进度,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抓好建章立制,推进整改落实常态长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镇情实际情况,深刻剖析巡察组反馈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小见大、由点及面,有针对性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特别是要继续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采购审批、规范津补贴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努力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

三是突出日常监督,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强化纪委的日常监督。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约谈、早提醒。坚决清理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工程项目资金管控不严等问题,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干部的监督管理,让群众看到作风持续转变的成效,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四是扩展整改成果,统筹协调推进新发展。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做特农业,做强工业,做活三产上铆足劲、下功夫。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补齐民生短板,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太华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新时代多彩大田建设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7391020;邮政信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太华街8号太华镇纪委收;邮政编码:366103;电子邮箱:dtthz@126.com。

 

 

                   中共太华镇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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