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3日至11月30日,县委巡察二组对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1月11日,县委巡察二组向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一)精心部署,明确整改责任。收到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立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究措施,形成合力抓整改。坚持把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对人社局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成立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形成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同时,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等,确保把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2月4日,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级改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
(二)领导重视,细化责任分工。坚持把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局党组第一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围绕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关于对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将整改措施细化分解,逐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和整改时限。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问题导向,严抓整改质量,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组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职责内的整改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切实抓好所分管业务、股室(单位)的整改落实。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求按照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到位;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着手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建立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月通报机制,在党组会上通报整改进度,准确掌握整改情况,有针对性进行督查督办,推进整改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三)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局党组在切实解决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查找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整改原则,按照既定方案逐步整改,对整改台账上的问题逐个“挂号”,逐个“销号”,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整改到位。自巡察反馈后,共制定完善《党组议事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级绩效管理制度》等制度4个,组织清退各类应退款共计8.47万元。
二、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重视的问题
(1)反馈问题: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整改存在“过关”思想,巡察反馈后未按“集中整改阶段每两周召开1次会议,转为长效整改之后,每3个月研究1次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召开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会诊”“开方”,巡察整改落实落细不够,档案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巡察反馈要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从2021年1月开始坚持集中整改阶段每两周召开1次会议,细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集中整改以来已召开13次整改推进会。二是落实细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台账和相关资料归档。
(2)反馈问题:巡察“回头看”未见党组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会议记录、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和廉政谈话材料,整改完成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不完整,未按规范要求归整档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巡察反馈以来,共计召开5次党组(扩大)会、1次全体干部大会及8次专题讨论会,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措施,并指定办公室人员专门负责巡察整改材料收集整理,修订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对问题责任人郑元粮开展了批评教育及廉政提醒谈话工作。
2. 关于问题整改不坚决、不彻底的问题
(3)反馈问题:未逐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梳理,部分问题整改任务不明确、不及时。如,2017年县委巡察指出的“推动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政策落地缓慢,劳动者基本权益未能有效保障”“劳务派遣公司经理未经审批外出并公款报支相关费用”等问题,在2018年1月整改报告中未体现整改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惠民政策,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整改,确保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及时落到实处,将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评之中。二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逐一对照巡察“回头看”反馈的4个方面15项42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5条,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确保全面整改不留遗漏。三是已对责任人郑元粮开展了批评教育及廉政提醒谈话工作。
(4)反馈问题:县审计局《关于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的审计决定》(田审决[2020]4号)指出的“新增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对107个行政村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建设设备款856877.4元,未建立相应资产管理办法及补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并办理资产领用手续”等问题,至巡察“回头看”期间仍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于2021年1月28日组织财务人员对《政府会计制度》《大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进行学习,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扎实做好固定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管理工作。二是制定完善了《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领用、盘点清查工作做了明确的规定,对107个行政村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建设设备并办理资产领用手续。三是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局全部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登记工作,已对问题责任人郑雷鸣开展提醒谈话教育。
(5)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巡察指出部分问题边改边犯,改了又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禁而不止,人社局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仍然违规自行设定“红旗窗口”“党员示范岗”“服务标兵”等项目发放考评奖共计70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违规发放考评奖进行清退,已于2020年12月退回全部违规发放考评奖7000元。二是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严格执行资金发放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政府规定做好各类津补贴发放工作。三是对责任人郑雷鸣开展批评教育。
(6)反馈问题: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到位,有的党员关系仍然存在转接滞后,游离于党组织教育管理之外。如,2019年12月个别干部在梅山镇长坑村转为预备党员,同月考入局下属事业单位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党组织关系至今未转入;个别党员2017年7月到局下属单位县劳务派遣公司任会计,至今党组织关系在均溪镇宋京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及时与吴丽娟、范爱卿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地联系,做好党员关系转接,两人党组织关系分别于2020年12月8日、9日转入我局党支部。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修养,对吴丽娟、范爱卿2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经局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并于12月14日党支部大会通过,决定给予预备党员吴丽娟延期六个月转正。
3.关于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建设滞后的问题
(7)反馈问题:巡察后,县人社局党组未按整改报告的内容对相关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影响巡察整改的效果,甚至存在“文字整改”情况。如,针对“干部职工纪律作风监管不力”“违规发放各类奖金福利、津贴补贴未全部清退”“财务资金管理存在漏洞”“专项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整改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但巡察“回头看”未见以上提及的相关内控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大田县人社系统干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做到规范管理。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学习,提高干部纪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4.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8)反馈问题:思想理论武装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治理论学习打折扣,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及时学、主动学、系统学的意识不强。如, 2018-2019年度县人社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偏离制定的学习计划,2018年度县委要求学习的15个专题和2019年度县委要求学习的21个专题,每年仅学习2个专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省市县各级学习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并开展好理论学习,2021年来已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按照县委安排的学习专题学习了3个。二是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个专题,督促引导干部主动学、及时学,并将所学知识运用到推进工作落实中。
(9)反馈问题:学习流于形式。专题学习流于形式,大多以念报告、读文件方式进行,未按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研讨。学习记录不齐全,党组会议记录仅简单记录标题,未有学习交流讨论和结合实际进行学习总结,2018-2019年部分班子成员学习笔记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体系,修订完善了《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学习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中心组学习全流程的质量管理,提升学习的精准化水平,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增强学习的实效性。二是规范学习记录本,严格落实学习提纲、签到单、会议记录、个人笔记、交流发言材料、党组书记总结讲话等学习流程,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同时提高学习的主动性,推动由会议集中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转变,增强学习的持续性。
(10)反馈问题:开展主题教育不深入,质量不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发言稿撰写不认真、不深入。如,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发言材料出现“认为自己是挂职干部”等语句;领导干部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发言稿撰写不认真、不深入。个别党员干部对照发言应付了事,查找问题不深入,整个对照发言仅查找1个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林昌海、陈有庚、黄婉茹3名发言稿撰写不认真、不深入个人开展提醒谈话教育,责令对相关存在问题作出说明并重新撰写相关材料。二是严格规范主题教育开展要求,会前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材料准备,于2021年2月、3月分别召开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发言材料全部于会前交党组书记审核后才上会发言。
5.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职责使命有欠缺的问题
(11)反馈问题: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局党组存在有守摊子思想,部分工作推动较滞后,未能有效扭转长期落后局面。如,2017-2019年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12个县(市、区)人社局年度业绩考评中,县人社局连续三年在全市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召开会议对相关业绩考评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各分管、股室、中心确实负起责任来,认真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好相关工作,并积极做好与上级的对接;2020年年终绩效考评总评成绩排名全市中游,综治考评位列全市前列,养老保险扩面完成人数位居全市第一名。二是制定完善《人社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二级绩效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奖惩规定,将年度考评工作与个人年度绩效直接挂钩,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
(12)反馈问题:助推脱贫攻坚不够有力有效。对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不够重视,就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够有力,对实现贫困户转移就业及公益性岗位安置成效不够明显。截至2020年5月,全县完成公益性岗位安置数、实现转移就业人数均在全省65个县中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问题责任人田有炼开展提醒谈话教育。二是深入贯彻落实扶贫政策,加强扶贫培训,全力助推脱贫攻坚。2020年共计有237名贫困人员参加各类就业培训,全县参加培训贫困劳动人口累计1647人,培训率55.14%。三是加大贫困户转移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截至2020年,累计开发安置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100个,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345人,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增量位居全市第三。
(13)反馈问题: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推进不力。就业优先理念不强,稳定和拓宽就业渠道办法不多,部分就业指标任务完成不理想。市人社局通报2020年1-8月各项就业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显示,我县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安置数为0,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短时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开发均未开展,城镇就业困难对象没有及时认定,组织就业见习任务仅完成10人,占50%。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就业工作推进力度,通过加大宣传、加强对接、提升服务、落实惠企政策、加强培训等措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2020年编辑制作各类政策宣传材料在微信平台发布,印制发放惠企惠民政策宣传单1500份,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对全县171家规上工业企业和79家限上商贸企业进行用工情况调查,帮助企业开展现场招聘会4场,提供就业岗位2018个,达成意向113人。通过开展线上招聘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网络等方式,线上发布和推送本县企业岗位招聘需求信息共发布140家企业10556个岗位信息,有593人通过线上报名达成意向。2020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980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10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8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2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04%,控制在市下达的任务3.6%以内。二是对全县贫困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相关台账。将全部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9人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范围。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22个。开发就业见习岗位20个,安排10个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三是已对问题责任人田有炼开展提醒谈话教育。
(14)反馈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还有差距。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信息沟通机制不完善,分析研判不够精准,协作处置不够有力,欠薪投诉、集体上访等事件时有发生,仅2020年涉及欠薪问题的信访件已达109件。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不到位,2017年8月至2020年11月,未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占总数的53.2%。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预防欠薪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加大劳资矛盾协调力度,及时化解处置工资拖欠案件,加强与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确保不发生因讨薪引发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交工作。2020年全年共检查用人单位121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和突发案件388起,按规定预存工资保证金1914.5万元,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克扣工资3100余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共受理欠薪投诉案件等42起,现场协调处理38起,解决农民工工资3625万元;立案调查4起,已解决2起,涉及农民工28人62.35万元,行政处罚2件,涉及2家企业,共计罚款22500元。三是已对问题责任人杨朝廉开展批评教育。
(15)反馈问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不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准扩面督促指导不到位,政策宣传有欠缺,乡镇完成任务参差不齐,截至2020年11月16日,全县参保任务仅完成70.5%,有6个乡(镇、场)参保任务完成数不足60%。城乡居民保险人员信息掌握不准确、不及时,对死亡人员督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不够主动,措施不够有力。截止2020年10月,全县共有待遇领取暂停人员267人,其中死亡待确认239人,个别参保人自2011年6月起暂停待遇领取仍未处理。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加大精准扩面工作力度,加大政策宣传,安排专门人员深入乡镇开展扩面工作督促指导,将精准扩面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评体系;截至2020年年底,全县精准扩面工作完成市下达力争任务数136.8%,所有乡镇参保任务完成数均超过100%;完成扩面人数19702人,位居全市第一名,受到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发文通报表扬。二是加强与公安、民政、乡镇保障所等部门工作联系,及时核实核对参保人员信息,根据待遇暂停人员情况,每月及时督促乡(镇)、村(社区)经办人员做好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待遇暂停恢复、关系转移、注销等手续。截止当前,2020年10月待遇领取暂停人员267人已处理172人。三是已对问题责任人黄书将开展提醒谈话教育。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短板的问题
(16)反馈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局党组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书记对“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足,2018-2019年度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每年不少于2次。二是2021年3月2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对业务范围涉及的意识形态开展分析研判,提出改进措施。三是修订人社行政工作年度考评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等内容。
(17)反馈问题:宣传阵地管理不到位。局办公楼楼道公共领域、宣传架宣传材料更新不及时,仍张贴2019年的宣传海报、2014年的宣传资料,党建室“党员监督岗”“党员学习活动记录”等上墙资料为空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问题责任人郑元粮开展提醒谈话教育,并指定办公室专人对宣传阵地进行管理,确保宣传阵地设施完备、场所整洁,内容更新及时。二是及时根据上级部署进行疫情防控、文明创城等宣传,更换不符合规范要求设置1处,更新宣传展板2块,粘贴宣传挂图8张,营造浓厚氛围。
(18)反馈问题:党员学习积极性参差不齐。“学习强国”平台应用实效不足,部分党员学习积极性不高,2020年11月有8名干部当月累计积分在20分以下,其中4名0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党员大会,对2020年11月当月累计积分20分以下8名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职责,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巩固了学习成果。二是每月在局支部微信群对党员“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党员干部认真做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应用工作。
(三)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不实的问题
(19)反馈意见:违规使用自制票据。未按规定使用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如,人社局机关2017年以来违规使用自制收据收取诉讼费、培训费等计20874元,甚至还有7张收款收据去向不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了《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票据专人管理,建立健全票据使用台账,对单位票据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行动。二是于1月29日组织财务人员对《政府会计制度》《大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制度的学习,开展财务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已对责任人郑雷鸣开展提醒谈话教育。
(20)反馈意见:采购程序不规范。采购材料不齐全,签订采购协议流于形式。如,局工会2019年4月29日采购春节慰问品共计33500元,采用询价方式,询价时间、询价参与人员等主要条款空白,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中无采购时间、采购方签章、签订协议日期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明确采购程序及手续办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采购工作。二是于1月29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对《政府会计制度》《大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及相关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已对责任人肖爱芳开展提醒谈话教育。
(21)反馈问题:违规转移大额资金。2017-2019年劳务派遣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向大田县恒力电业有限公司、三明优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田项目部、三明亿源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大田项目部、三明亿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收取劳务费70.36万元,仅凭国网福建大田县供电有限公司食堂出具的收款收据全额转入该食堂账户,导致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风险,企业未来利益存在损失可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责任人陈有庚进行提醒谈话教育。二是加强劳务派遣公司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资金转移程序,提高管理服务质量水平,提升业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22)反馈问题:固定资产存在较大流失风险。购置的资产未按固定资产相关规定标准和要求及时增加固定资产账核算管理。如,2020年4月社会保险中心购买的台式电脑7600元未入固定资产管理。此外,公务员局机构改革后,对其使用的国有资产未进行清查登记,编制清册,及时报送财政部门审核,也未对其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及会计档案的移交工作。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了《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二是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2020年12月已对购买的台式电脑及时补录入固定资产管理资产;对于原公务员局使用的国有资产,与财政局沟通,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做好局国有资产全面清查登记、债务债权及档案移交等工作。
(23)反馈问题:资产出租管理不到位。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办公楼租金收缴不及时,存在资产流失风险。如,办公楼二至五楼承租户2015年以来累计欠缴房租53480元;个别干部2019年6月以来尚有房租9000元未收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了《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二是指定社保中心专人负责做好租金收缴工作,已收回欠缴房租共计62480元。三是已对责任人郑元粮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的问题
(24)反馈问题: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不够严格规范,“三单一函”缺失及审批时间与接待时间不相符等问题突出。如,2017年8月至2020年6月人社局公务接待普遍存在无公函、无接待清单及审批单、接待时间不符等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完善了《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经纪律和财务监督,加大公务接待报销审核力度,对超标准、相关凭证不足、手续不完整等原因产生的接待费用不予报销。二是组织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学习《大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对公务接待报销情况进行自查,并对自查中存在的“三单一函”存在不完成、不规范情况进行自我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局党组书记已对责任人郑元粮开展批评教育。
9.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的问题
(25)反馈问题: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如,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劳动关系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均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担保金,综合服务中心至今未进行审计结算。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加大存在廉政风险岗位监督,严格落实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二是加大项目对接力度,督促审计中心、项目中标方加快做好项目审计结算工作。三是已对责任人郑雷鸣开展提醒谈话教育。
10.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26)反馈问题:文件批阅实效性低。文件批阅存在层层签阅,仅要求各级阅处,一份文件签阅后,分管领导阅后意见基本转股室阅处,未体现具体工作布置。如,2020年8月先后收到山贵崎煤矿有限公司、惠峰矿业有限公司、丰源煤业有限公司、华太铁矿深加工有限公司及恒华铁矿有限公司等企业关于解决工伤保险理赔等有关问题的报告,人社局经层层签批,仅要求各级阅处,至今仍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也未向上述企业作出答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1月20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措施,要求全体干部严格落实“马真”精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在2月4日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班子成员带头剖析自己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树牢宗旨意识。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由党组书记对2名问题责任人高中茂、李吉安分别给予批评教育。三是加强文件传阅效率,要求办公室人员每天及时做好收文登记传阅跟踪工作。四是加强沟通衔接,先后3次召集相关企业和个人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根据企业反映的情况,与现行政策相违背,目前该诉求还在进一步的沟通中。按省市相关政策,医疗费用由企业垫付的转付给企业,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长期待遇等转给个人账户。目前,我县企业基本情况为工伤职工发生工亡、工伤事故后,企业都有先行垫付理赔款,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再向我局提出申报工伤款项。从2020年10月开始,根据大田县实际情况要求受伤职工康复后在企业提出理赔申请时,由受伤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要求将理赔款项转入企业账户,受伤职工自行与企业结算,我局按职工要求给予办理。
(27)反馈问题:文风不实问题比较突出。所提供的文字材料、会议记录随意性强,存在照搬照抄,文不对题,补做痕迹明显的情况。如,2017-2019年年度工作总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连续三年一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存在问题的责任人郑元粮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于1月28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开展公文写作能力学习,提高办公室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并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三是督促各股室中心每月及时总结当月工作情况,对当前存在问题和困难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作为材料第一责任人,对上报的材料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各股室中心半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上报,局领导对2020年工作总结情况亲自审核把关。
(四)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1.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8)反馈问题:落实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局党组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党组书记对党建工作述职流于形式。如,2018-2019年两任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除了数字稍作修改其余内容一模一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党建责任意识,将党建工作纳入局党组议事日常,认真履行党组书记是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建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认真分析总结党建工作履职情况,将党建工作履职情况与行政事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党组书记吴高勇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自我检讨,并重新撰写2019年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29)反馈问题:离退休党支部成立不及时,离退休党员失管。2018年度退休党员达17人,未按照“有5名离退休党员要独立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求及时成立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直到2020年4月才独立成立退休干部党支部,致使在离退休支部成立之前离退休党员基本未参加支部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按要求了成立人社局离退休党支部,并选举出支委班子,积极开展好支部活动。二是结合离退休党员实际,将原社保中心办公楼改装修120多平方作为离退休党员活动室,为离退休党支部活动提供场所,目前已组织开展学习13次,活动3次。
1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0)反馈问题:违反党组议事规则。未实行党组会召集人末位表态、重大事项逐一表态制。如,2020年3月5日,在研究讨论关于农民工资保证金利息有关事宜时,党组书记未按照要求实行末位表态,且在研究该议题仅1名党组成员发言表态,其它党组成员仅记录为“其余人员均无意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了《人社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议事决策,落实重大事项逐一表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二是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规范记录填写,做好记录整理归档工作。三是党组书记吴高勇在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自我批评,并对相关记录人员郑元粮进行了批评教育。
(31)反馈问题:党组原始会议记录未能体现讨论决策过程。大部分党组会议记录内容仅简单条目式记录,领导班子对决策事项的表述记录不详实,有的存在议而未决现象。如,2018年2月8日,党组会会议记录只有议题,过程只字未见;2018年6月5日研究关于拍摄大田县优秀创业者故事的方案,个别干部提出“是否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但决议无明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中共大田县人社局党组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议事决策。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记录详实、准确、规范,会后及时整理归档。三是已对问题责任人郑元粮进行了批评教育。
(32)反馈问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严肃。2018-2019年中央空调维保费用共计11.898万元,项目招投标事宜未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未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委托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全权负责,且招投标材料签字为后续补签,存在走过场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共大田县人社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议事决策。巡察反馈后,已召开5次党组(扩大)会,如研究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事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县内调整、县外调入、县内调出)事宜、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纳入集体决策范畴,并严格按照“事前征求、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程序进行。二是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均主动邀请纪检组全程参与。三是已对责任人郑雷鸣开展批评教育。
13.关于党内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3)反馈问题:开展民主生活会不严肃,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现象。未认真征求收集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如,2018-2019年民主生活会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一模一样。部分领导干部对照检查不够深入,撰写的发言材料存在应付思想,甚至存在错误性表述。如,个别党员领导干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未按照格式要求进行对照检查,甚至多处出现错别字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对具体问题责任人高中茂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按照格式要求重新撰写发言提纲。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工作,2月4日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及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做到认真开展好座谈会、学习交流讨论会、领导干部的谈心谈话、意见征集等,会上领导干部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4)反馈问题: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到位。如,2017-2018年组织生活会有支委会的部署安排,未见开展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记录。2017年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行学习,规范操作要求。二是于2021年3月12日已严格按照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会前准备做实做细,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评议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对相关责任人郑元粮进行批评教育。
(35)反馈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存在局机关支部会研究局离退休支部工作、非党参加党员大会等问题。党支部活动记录簿存在简单、条目式记录,大都缺少过程和主要内容,甚至随意撕毁,部分支部活动缺少签到单等问题。如,人社局机关党支部2018年党支部活动记录簿中夹杂撕毁的会议记录,且整年度仅有5月23日有附签到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郑元粮进行提醒谈话教育。二是已安排两期3名支委参加县党务工作知识培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员大会参加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三会一课”记录,确保支部活动记录完整、规范。
14.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36)反馈问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扎实。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未见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会议记录,提供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通知补做痕迹明显。如,2019年4月10日、2019年6月4日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通知中会议时间却是2020年4月12日、2020年6月5日。对县委上轮巡察结果的运用不够,对反馈的部分问题,未摆到局党组会上研究,举一反三推动全面整改,经查阅2018年度人社局党组会议记录,未体现巡察整改运用的相关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责任人员郑元粮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常,3月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37)反馈问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不够。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够强,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不够,认识不清。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述职述廉和述责述廉工作流于形式,报告内容空泛、敷衍现象突出,互相抄袭、“网抄”成常态。如,个别党员领导干部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自查报告,文不对题,材料写有“对照《大田县行政服务中心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内容”。又如,个别领导干部2017年度述职述廉报告雷同,未结合自身工作实际;2018年度个别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全篇一样,只字未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苏赟辉、高中茂、高秋香3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并重新撰写相关材料。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强化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要求,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深入开展。
(38)反馈问题: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县纪委下发的《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操作手册》开展谈话。以自制谈话记录表替代谈话记录,格式不规范,未根据谈话对象履职情况和廉政风险开展谈话,未按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必谈、重要风险岗位必谈、新提任领导干部必谈等谈话范围内开展谈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县纪委印发的《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操作手册》,严格按操作手册要求规范开展廉政谈话,确保廉政谈话制度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规范廉政谈话要求,在2021年2月4日,党组书记组织领导班子开展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做到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风险岗位、新提任领导干部等谈话范围内开展廉政谈话。
(39)反馈问题:开展警示教育“走过场”。未按要求将“一季一警示”工作常态化,警示活动无相关会议记录,材料缺失。如,2018年未见相关警示教育记录,2019年仅见3次警示教育材料且未见相关会议记录,2020年未见第一季度警示教育活动材料且未见相关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一季一警示”要求,推进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二是规范做好警示教育活动会议记录,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15.关于落实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40)反馈问题:干部考察程序不规范。局党组在确定考察对象、讨论决定等环节,党组成员未逐个对考察对象进行讨论,有的也未发表意见,会议记录过于简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田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田委组干〔2017〕69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任前公示环节进行股级干部任命。二是认真执行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股级干部任用考察工作,党组成员逐一对考察对象进行讨论、表态。三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指定专人严格按照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做到记录详实、准确。
(41)反馈问题:干部考核材料制作不够规范。《考察对象民主推荐、测评、评议情况汇总表》《干部“德情”反向测评汇总表》等考察组长、填表人均未签字,考察对象的工作总结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田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田委组干〔2017〕69号)文件精神,准确掌握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步骤以及相关文书档案的制作规范要求。二是对2018年以来考核材料进行查缺梳理,对存在缺漏问题的及时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总、整理考察档案材料,收集工作总结等材料4份。
(42)反馈问题:干部年度考核制度落实不严。如,2018年个别干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但其2018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且违规发放年终绩效奖1522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全额清退违规发放绩效奖金15220元并对问题责任人郑元粮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落实干部年度考核制度,规范干部年度考核程序,严审干部年度考核结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21年1月11日,收到县委巡察二组交办件(含信访件和问题线索)2件,目前已办结0件,正在办理2件,已对21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开展提醒谈话及批评教育43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关于县审计局《关于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的审计决定》(田审决[2020]4号)指出的“新增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对107个行政村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建设设备款856877.4元,未建立相应资产管理办法及补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并办理资产领用手续”等问题,至巡察“回头看”期间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因信息化平台建设设备涉及不同的乡镇村,涉及面较广,短期内无法完成。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积极与107个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建设村做好沟通,做好资产领用手续;加快做好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局全部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登记工作。整改期限:2021年底。
2.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不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准扩面督促指导不到位,政策宣传有欠缺,乡镇完成任务参差不齐,截至2020年11月16日,全县参保任务仅完成70.5%,有6个乡(镇、场)参保任务完成数不足60%。城乡居民保险人员信息掌握不准确、不及时,对死亡人员督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不够主动,措施不够有力。截止2020年10月,全县共有待遇领取暂停人员267人,其中死亡待确认239人,个别参保人自2011年6月起暂停待遇领取仍未处理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多,部分参保人主动办理相关手续意识较差,部分政策宣传不够到位,个别人不愿配合提供相关办理材料,加上部分火葬场、公安数据不够准确,致使部分暂停数据未能及时处理。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公安、民政、乡镇保障所等部门工作联系,及时核实核对参保人员信息,根据待遇暂停人员情况,每月及时督促乡(镇)、村(社区)经办人员做好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待遇暂停恢复、关系转移、注销等手续。整改期限:2021年底。
3.关于固定资产存在较大流失风险。购置的资产未按固定资产相关规定标准和要求及时增加固定资产账核算管理。如,2020年4月社会保险中心购买的台式电脑7600元未入固定资产管理。此外,公务员局机构改革后,对其使用的国有资产未进行清查登记,编制清册,及时报送财政部门审核,也未对其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及会计档案的移交工作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因单位历史沿革时间较久,外加单位搬迁、公务员局的并入、原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混乱等原因,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清查登记工作。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进一步规范对局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加快原公务员局使用的国有资产债务债权及档案移交等工作。整改期限:2021年底。
4.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如,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劳动关系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均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担保金,综合服务中心至今未进行审计结算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中标方未及时与审计服务中心做好项目审计结算工作,非本单位可以独立完成,需要多方面协同合作,共同推进。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加大项目对接力度,督促审计中心、项目中标方加快做好项目审计结算工作。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加大存在廉政风险岗位监督,严格落实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整改期限:2021年底。
(二)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阶段,局党组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整改任务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人社事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紧紧抓住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和整改销号管理,确保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二是提升意识推进后续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深刻反思、深挖根源,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所在,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巡察整改解难题、增动力、添活力,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奋力推动人社事业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三是坚定不移深化整改成效。充分运用县委巡察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坚持督促检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树立人社部门高效便民的良好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7222150;邮政信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福万通大厦八楼或大田县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收,邮政编码:366100;电子邮箱:dt7222150@126.com。
中共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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