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田县人大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1日至10月31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人大机关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11日,县委巡察二组向我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县人大机关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和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紧迫性,达成全力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共识,打牢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思想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机关党总支书记涂振鹏为组长、机关党支部书记郭振椿为副组长、各委(室)主任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各委(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以上率下,合力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三)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改举措。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1项28个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关于对县人大机关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逐条逐项明确责任人、责任委室、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四)强化统筹协调,力求整改实效。县人大机关坚持每半月召开推进会,跟踪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根据整改清单推进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并举一反三,健全好各类规章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1)反馈问题:学习不够及时。如,2018年9月、10月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分别召开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但县人大机关党支部至2019年5月21日才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交流会议精神。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地方人大设立人大及其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上,对新时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使命提出了一系列新指示新要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至今没有将这一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传达,没有召开党总支会议贯彻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补缺补漏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端正学习态度,加强理论学习。县人大机关支部于1月26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地方人大设立人大及其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及时组织学习。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开讲“新年第一课”讲话主要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2021年全国两会主要精神,习近平出席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及时跟进学习,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理论素养。
(2)反馈问题:学习不够系统深刻。学习方式相对单一,党支部集体学习主要还是采取念文件、读报告方式为主,缺乏学习贯彻的理论深度、实践力度和情感温度。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新理论、新政策学习不深入、不系统,理解把握的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于2月25日组织支委和党员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刻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研讨,并结合县管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围绕四个专题开展了机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并在新年度学习计划中安排邀请专家辅导、实地学习、学用结合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丰富学习方式方法。通过系统学习,推动党员干部切实以全会精神指导推进当前各项工作任务,为开启“十四五”新征程贡献人大力量。
(3)反馈问题:学习主动意识不够强。对2018年以来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仅对少部分新颁布修订法律或与调研课题相关的法律进行组织学习,对涉及各委(室)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学习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办公室牵头整理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并于3月24日召开机关干部大会,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业务水平。二是积极参加省、市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业务培训。3月17日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关于组织法和议事规则修改的几个问题》视频学习,3月30日收听收看全省人大环城工作培训班(视频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4月21日至23日,侨台委参加全省人大侨台民宗系统学习贯彻《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委室监督工作水平。三是开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之前先组织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在弄懂摸透的基础上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2.关于履行职能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4)反馈问题:监督质效不够高。针对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或审议意见,综合运用监督形式不够充分,监督缺乏力度。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一是已精心选取小学“强基”工程、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养老服务体系等群众所需所盼的事项、问题列入2021年常委会的监督议题。二是建立长效的跟踪机制,综合运用组合拳监督、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连续跟踪监督、联动监督、部门年度测评等方式,不断提升监督实效。三是按照《大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持续对城区饮用水源地管护工作进行监督。通过持续监督,2020年12月15日,石牌移民安置点建设已完成移民安置选房工作,同时,将城区饮用水源地管护工作继续列入2021年工作议题(田人大[2021]10号),2021年下半年继续采用司法联动监督的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督刚性,促进分层取水等问题整改到位。
(5)反馈问题:执法检查面不够广。2018年以来新颁布修订涉及民生等重要法律法规61部,人大相关委(室)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11部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仅占监督面的18%。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岗位职能,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于3月24日召开机关干部大会,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保护河道水生态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列入2021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田人大[2021]10号),拓宽了监督面。
(6)反馈问题:创新性监督手段不足。对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地方人大要“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思考不够深入、探索不够有力。对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7种监督方式中,各委(室)仍习惯于向常委会建议运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等4种常规方式,主动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存在针对性、互动性打折扣现象。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以提升监督实效为目的,创新人大监督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监督,在坚持用好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报告等常规监督手段的基础上,创新用活专题询问、代表约见、评议测评等监督方式,着力把监督工作向纵深推进。
(7)反馈问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督办不够有力。有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有的代表议案、建议已多次提,但没能得到较好解决。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3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和闭会期间的110件代表建议中,确定10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的建议,3月30日,与县政府召开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专题交办会,对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进行交办。二是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重点督办,运用“一表三单”机制,针对近年来代表多次提出但未得到较好落实“关于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太华镇汤泉保健院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横德线建设的建议”“关于要求文江河奇韬镇桃东段护岸工程进行立项的建议”“关于续建龙门溪河堤的建议”等4件一并列入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领导挂包督办、委室对口督办,抓好落实。三是对本届以来的五次人大会议所有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列出其中16件建议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与县政府督查室一起督促相关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一步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5月15日前答复。
(8)反馈问题:指导县人大代表正确履职不够到位。人大机关缺乏对如何提升人大代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的思考与探索,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较少。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为全县199名县级人大代表订阅2021年度《人民政坛》《三明人政坛》杂志,同时充分运用“福建省三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大田县人大代表在身边”微信公众号等,定期向代表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代表素质。二是通过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参与调研视察、参加县检察院听证会等活动,拓宽代表履职渠道。2月份以来,共邀请代表参加各类履职活动51人次。三是指导乡镇抓好代表小组建设,突出抓好3个行业代表小组建设,在屏山乡新设茶产业行业代表小组活动室,拓展代表履职空间。四是拟于2021年下半年对新当选的十八届县人大代表举办代表履职培训,同时拟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乡镇人大主席每年开展1-2次专题培训,提升人大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履职能力。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短板的问题。
(9)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党总支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大田县人大机关干部实绩记账和二级绩效考评工作方案(试行)》(田人大办〔2020〕30号)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于3月23日召开支部联席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学习内容,于2021年1月26日学习了习近平同志《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一书的相关内容。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大田县人大机关干部2021年度实绩记账和二级绩效考评工作方案(试行)》中,加强对机关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
(10)反馈问题:阵地建设管理不善。对“大田县人大代表在身边”公众号“法律文件”模块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大田县人大代表在身边”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制定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员、核稿人、审批人等具体职责。二是及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替换,并更新概况、法律法规、政策要闻、履职风采等模块内容。三是2021年以来,及时发布更新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保护河道水生态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司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多元化解纠纷工作、宗教商业化治理情况等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人大相关资讯共25条。
4.关于落实信访工作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11)反馈问题:信访工作制度不健全。未按照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9月26日公布的《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严格按照《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要求,制定《大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制度》。
(12)反馈问题:信访转办程序不严格。未及时交办受理的信访事项,存在领导批示时间在后,转办时间在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月3日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规范信访程序,对所有来信信访、来访来电如实进行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再转交给承办单位,明确办理要求,规定在转交时间起2个月内办结完毕,使信访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对转交给部门办理信访件的跟踪监督力度,及时回访信访当事人,解决群众诉求。
(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四下基层”不够深入的问题。
(13)反馈问题:联系基层、联系代表、联系群众不够。对新形势下如何及时有效了解民情、反映民声、集中民智做得不够精准到位,联系群众、联系代表的频率不高,平常主要是跟随调研课题组下乡,主动到基层走访较少,未能全面、及时地了解基层人大主席团在代表活动、平台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工作指导督导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站稳群众立场,将群众的诉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切实落实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于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组织开展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和群众主题活动联系所挂钩基层人大代表128人次。二是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主动到基层人大走访调研,加强对乡镇人大组织代表活动和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
(14)反馈问题:对基层工作指导督促不够。一些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检查等活动不多,调研视察课题多依附于本乡(镇)日常工作,调研质量不够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根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对乡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指导。二是常委会分管领导于组织人代室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督促”工作进行探讨,并深入广平镇、吴山镇、屏山乡等乡镇,就如何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现场指导,加强交流,确保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2021年将进一步对18个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进行分类指导,对工作开展较好的进行抓典型推经验,对工作开展较一般的指出存在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其整改提升。
(15)反馈问题:议题选取贴近群众不够。人大常委会每年的议题选取,主要由各委(室)、乡(镇)人大根据调研并结合与上级人大联动议题来确定上报,直接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中产生的议题比较少,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坚持把精选议题作为强化人大监督的前提,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改革发展大局选题,从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中统筹谋划选题,从宪法法律贯彻实施和法治建设中精准选题,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针对性。2021年工作计划中常委会主任会审议的议题20个,其中有小学“强基”工程、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养老服务体系等与民生相关的议题有9个,占45%。
2.关于资金资产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6)反馈问题:现金管理不规范。违反现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现金余额较大,存在资金安全隐患,存在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余额不符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月1日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出纳进行提醒谈话,对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余额不符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已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财经纪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结算的限额为1000元,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为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月末库存现金已控制在1000元以内。
(17)反馈问题: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等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月1日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强调要认真学习财经纪律知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是于4月29日将相关非税收入上缴至县财政国库。
3.关于执行财经福利等制度不严不实的问题。
(18)反馈问题: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购置的资产未按固定资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及时增加固定资产账核算管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月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固定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二是制定《大田县人大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三是根据《大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田委办[2019]59号)文件精神,已在巡察期间边整改,于2020年12月30日将相关资产移交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管理。
(19)反馈问题:超标准报销体检费用。违反《大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办法》(田委办〔2018〕23号)的规定擅自给男职工提高体检费用标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月1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加强纪律意识。二是由办公室牵头负责超标准报销体检费用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立即通知相关人员清退超标准报销费用,已于2020年10月29日全部退还完毕。三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规范发放职工体检费用,同时,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20)反馈问题:报销手续不完整,审核把关“走过场”。春节慰问贫困户购买的食用油无经领人领用单;未附保险单支付小车保险费;违规报销伙食补助费;差旅费报销单填写日期与公务用车派车单日期不符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月1日对未办理好报销手续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梳理违规报销人员名单及款项,已于2021年2月7日将违规报销退回本机关账户。二是组织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和财经法规意识,将不规范、不合理、违规的费用报销“拒之门外”。三是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管理,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要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大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大田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田财〔2018〕278号)、《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田政办〔2019〕71号)和《大田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及公务出行保障办法》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的问题。
(21)反馈问题: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不够严格规范,存在无公函接待或审批时间与接待时间不相符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月2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整改完毕。二是严格按照《大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田委办〔2017〕140 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遵循“公函对接”“先审批、后接待”“无公函不接待”的原则,认真落实公务接待“三单一函”财务报支制度。上级部门来检查的公务接待活动,及时收集来访信函,无公函的来访人员一律不予以接待。对外来客商考察项目,无法出具接待函的,及时做好电话记录。三是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把关,规范公务接待。
(三)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认真的问题。
(22)反馈问题:党性分析不够认真。组织生活会中,有些党员存在前后两份对照检查发言材料基本相同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月4日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提高党性意识。二是于2月25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文件,提高干部的党性修养。三是对近三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进行检查对比,责令发言材料基本相同的人员退回整改重新上报。
(23)反馈问题:相互批评不够严肃。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避重就轻,没有切中要害、触及实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月4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纪律,督促批评意见和问题整改落实。二是于2月25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按要求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强化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认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三是于3月11日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24)反馈问题: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比较单一。主题党日活动主要是走访、慰问、进社区活动,缺少相关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开讲座、上党课、学习红色文化、订阅党史书籍、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于3月26日、4月20日分别开展了“学党史、悟思想、践行动”和“学党史、铸信念、守初心”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实地参观中共沙县特别支部旧址、俞邦村、大田城区红色主题馆等地,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强化党员的革命传统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及时做好主题党日活动相关记录和材料整理。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25)反馈问题: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一些支委会仅组织学习、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对机关里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讨论通报较少,多数党员大会也只是组织学习,较少通报党支部及机关里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人大机关支部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对巡察整改情况、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工作、党日活动安排、党费收缴等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进行通报、布置安排。二是组织支委进一步深入学习了《党支部工作条例》,按照程序组织了县人大机关支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围绕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措施。
3.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26)反馈问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不够。党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够强,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不够,落实责任制主要停留在开会、发文件、签订责任状等层面,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把谈话提醒作为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党总支书记定期与党总支支委或机关支部书记开展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确保每季度不少于1次。二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于2月25日再次认真学习《准则》《条例》,提高政治站位。三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四是机关党总支定期向常委会党组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层层压实党风廉政责任。
(27)反馈问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党支部班子成员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由人大常委会党组抓落实,各委(室)只要对照人大常委会党组每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做好就行,没有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改变思想观念,提高政治意识,制定党支部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确保责任清、任务明,要求各委(室)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会议,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准则》《条例》,于2020年11月24日、12月22日,2021年3月31日及时传达学习县纪委监委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于3月24日组织党员观看《榜样5》警示教育片,促进机关党员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防止机关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廉洁。
(28)反馈问题:开展警示教育不够。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主要以集中学习、观看教育片为主,手段比较单一,执行“一季度一警示教育”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支部全体党员“一季度一警示教育”机制,于2月25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在清明节前及时传达了县纪委监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推动党员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对照查摆、举一反三,自觉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县委巡察二组交办件(含信访件和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关于监督质效不够高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供水水质安全,生态环境整治不到位,资金缺口大等原因,城区饮用水源地管护问题未能有效推进,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下一步措施:一是督促相关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完成坑口水库分层取水工程项目相关手续报批与审核工作。二是督促加强对坑口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邀请专家对水质进行全面监测,确定治理措施。三是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对库周房屋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等进行重点整治和监管。四是督促相关部门积极与省级对接,申请给予资金补助。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二)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今后的工作中,县人大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抓紧抓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我县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为新时代多彩大田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7222223;邮政信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凤山西40号大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66100;电子邮箱:fjdtrd@163.com。
中共大田县人大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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