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迁台记忆”档案文献的公告

日期:2022-03-30 16:58 来源:县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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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峡两岸的距离很近,跨越海峡的历史很长。闽台地缘相近,血缘相亲,大田与台湾也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留下了龙井祠、林埔祠、荥阳祠等众多闽台宗亲文化遗迹。历史上,大田人民多次移居台湾,两地交往频繁,形成了许多“迁台记忆”档案文献。“迁台记忆”档案文献是指从大陆前往台湾的族群、团体、个人等在两岸往来的过程中留存下来的相关文书、信件、照片、证件、图书、方志、谱牒、地契、票据、实物、回忆录、口述资料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由于社会变迁和人员迁徙等原因,散落在民间的“迁台记忆”档案文献正面临着散佚或毁坏的危险,亟待抢救和保护。2021年3月,“开展‘迁台记忆’档案文献的整理与研究”列入《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保障“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得到妥善保护管理,进一步挖掘和丰富两岸历史档案文献资源,中共大田县委统战部、大田县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大田县档案局、大田县档案馆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迁台族群、团体和个人在两岸往来活动中形成的文书、信件、照片、票据、证书、账册、契约、协议、社团组织章程、报表、名册、宣传单、物品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2.迁台群体及其眷属或相关亲历者的回忆录、口述资料、私人文书等。

  3.记载迁台信息的相关报刊、图书、实物等。

  4.以迁台历史或人物群体为主题创作的文学、艺术、影像等文艺作品。

  5.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介绍与“迁台记忆”相关活动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6.其他与“迁台记忆”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文献资料。

  二、征集形式 

  1.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所捐赠档案文献归国家所有,原件将永久保存于县档案馆。

  2.县档案馆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3.档案文献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文献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文献的利用提出意见。

  4.县档案馆可根据捐赠者需要,对捐赠的档案文献进行仿真复制,并制作光盘予以赠送。

  5.县档案馆还可提供档案文献数字化处理及寄存保管服务。

  三、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文献内容真实。

  2.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如时间、地点、人物、摄影者等。

  3.录音录像应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如摄录日期、地点、人物、摄录者等。

  4.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田县档案馆保管利用股

  联系人:郑占静  肖雪华

  联系电话:0598-7332012

  征集邮箱:dtda7222183@163.com

  联系地址:大田县银山北路2号县档案馆(信封标注“迁台记忆”)

  邮政编码:366100

  未尽事宜,欢迎来电来函询问。

  中共大田县委统战部

  大田县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大田县档案局

  大田县档案馆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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