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美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10-25 15:35 来源:大田县湖美乡
| | |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2月21日至3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湖美乡党委开展了巡察。5月1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湖美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动员部署。乡党委坚持把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明确要求全乡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整改不力就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的观念,突出“严、细、实、快”,全面抓好整改。在县委巡察组对我乡反馈意见后,乡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整改落实方案,制定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落实。为推动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乡党委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乡长陈志堂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王英永、纪委书记周文贡任副组长,其余班子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组织委员林威兼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领任务、扛责任,带头当示范、做表率,带头抓好自身整改,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三)明确任务分工,严格整改要求。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逐一梳理,研究制定了《中共湖美乡委员会印发关于落实〈关于对湖美乡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的通知》(湖委〔2022〕34号),确保不落漏、不放过。乡纪委定期对整改进度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上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力导致整改进度缓慢、不彻底的进行强化督查。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湖美乡党委细化提出3个方面11项29个整改任务59条整改措施。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不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反馈问题:党史学习教育存在薄弱环节。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压力传导不到位。如,对《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书目学习研讨不够深入,部分交流发言材料存在网抄现象;乡直机关党支部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41名党员中仅5名开展了批评与自我评议、仅18名提交了问题清单。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印发学习计划,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四本指定书籍深入开展研讨,并做好会议记录。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员主体意识,把扎扎实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当成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维护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组织人员对指定书籍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并要求相关人员对网抄发言材料重新撰写。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制度,尤其重点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加强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发现问题、督促改进、推动工作。同时建立专门台账,对每次谈心谈话应做好登记,写明谈话人员、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三是做好材料归档。严格按照会议时间节点做好记录,相关材料文件要及时归档,定期抽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中心组学习制度及学习计划,在3月14日召开班子会要求各中心组成员重新撰写党史学习教育四本指定书籍的心得体会;7月14日召开班子会要求深入学习《闽山闽水物华新》并撰写心得体会。二是组织人员对指定书籍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分别于3月14日、5月16日召开班子会要求相关人员对网抄发言材料重新撰写。召开党委会开展意识形态分析会,要求各党委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三是5月18日召开乡直属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制度,并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意识,进一步强化“组织生活制度是法规”的意识;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避免组织生活被简单化、随意化、形式化;6月6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四本指定书籍的专题读书会,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提交交流发言材料,通过检查未发现网抄现象。

  2)反馈问题: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够紧密。班子会传达部分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现象,未能结合“五比五晒”、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如,2021年2月8日传达学习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仅传达了会议纲要内容,未结合当前工作进行贯彻部署。

  整改措施:领导班子率先吃透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再结合湖美实际,结合“五比五晒”、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按“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自觉抓好工作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领导班子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时结合中心工作及湖美乡实际提出具体的建议或实施办法,如,5月16日贯彻落实建宁系列案件案后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为推进整改工作,结合湖美实际研究任务与分解方案,并在会后制定了中共湖美乡委员会《关于印发<湖美乡贯彻落实<三明市落实省纪委关于对建宁系列案件反映的有关问题开展案后整改的纪律检查建议整改方案>的任务与分解方案>的通知》(湖委〔2022〕32号);6月6日贯彻落实全市防暴雨视频会议精神,为加强防汛抗旱工作,调整充实了湖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并在会后制定了湖美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湖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湖政〔2022〕71号)。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3)反馈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措施不够扎实。落实县委脱贫攻坚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整改上存在短板,部分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方面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如,2020年1月,县委脱贫攻坚全交叉巡察“回头看”指出“前进村共有3户易地搬迁户合建新房未装修入住。”本次巡察回访发现,有1户因资金困难,还未装修入住,目前仍住在众房,且条件较为简陋。

  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增加易地搬迁户收入,补齐各项短板,做好林连贤户就业扶持、产业扶持等工作,增加其收入,乡党委政府与本人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装修入住。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做好易地搬迁户后续扶持工作,通过产业扶持、就业扶持、教育扶持等措施,增加易地搬迁户收入。2022年扶持易地搬迁户发展产业(开小卖部)850元;支持易地搬迁户筹措资金进行简单装修,并于2022年6月入住新家。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到脱贫不脱钩,于5月11日召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布置会,要求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集中排查工作,共排查455户1760人,经排查未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三是认真做好走访慰问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工作,中秋节前挂钩帮扶人到前进村脱贫户家开展慰问,并送上慰问物资。

  (4)反馈问题: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扛得不够牢。对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米袋子”精神领悟不够深,稳面积、稳产量要求落实不到位,全乡耕地抛荒面积约872.5亩,占比15.9%。群众种粮的积极性不高,2020年全乡种粮大户还有3户共种植131.8亩,到2021年锐减至0。核查上报基础数据敷衍应付,2020、2021两个年度上报县里的耕地面积都是4625.8亩。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扶持力度。结合湖美农业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提高农户种植的积极性,进一步压紧压实粮食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扶持龙头企业。鼓励农业大户流转闲置土地,宣传好抛荒地垦复、社会化服务等补助政策,重点扶持至少1家龙头农业企业。三是做好内业资料。针对重点项目所征收的耕地面积和旧村复垦新增面积,及时予以核减和新增,做到账账相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21日由乡党委书记召开的班子会,研究制定《关于印发湖美乡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促进粮食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湖委〔2022〕39号)文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共发放补贴3123户、41.86万元,涉及种植耕地面积4625.8亩),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一批)种粮面积7211.01亩88838.86元、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种粮面积7211.01亩70578.76元,充分调动农户种植粮食作物的积极性。二是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农〔2019〕186号),面向全乡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市级龙头企业培育工作,鼓励和完成大田县青锋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田县长町畜牧业有限公司申报三明市第六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待市级审批。三是制定出台大田县湖美乡人民政府《关于耕地撂荒和“非粮化”的整改方案》(湖政〔2022〕66号)文件,3月24日召开乡村干部大会,部署、宣传、推动湖美乡撂荒地复耕复种和遏制耕地“非粮化”工作,及时滚动和更新撂荒地垦复台账,截至目前各村抛荒垦复面积共328.5亩。目前我乡没有新增征地面积和旧村复垦面积。

  5反馈问题: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责任不够到位。作为闽湖的“守门人”,在库周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方面不够到位,环境局部污染问题时有发生。如,2020年7月、11月及2022年3月,因闽湖高才尤1国控断面水质出现异常,湖美乡先后3次被市、县发函要求进行整治。长效、常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不浓,安全隐患点多面广,事故易发高发,仅2021年7月国道纵五线正式开通至2022年2月就发生交通事故38起,其中涉及伤亡的多达14起,比过去3年同期呈倍数增长。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水库生态修复工程正常运维。督促福建省华川技术有限公司及时对湖美水库生态修复工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水质。同时,由福建省华川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观测设备运行情况,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二是及时维护库区环境卫生。由七星湖渔业有限公司、京洋湖渔业合作社、乡生态综合管护队、高才村对库区周边生活垃圾、库面漂浮垃圾进行定期清理。由库区流域上游涉及村对村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农业面源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常态化防治、管控,严防污染物直排入库问题。三是加强防控巡查工作。切实发挥好乡、村两级河长和乡生态综合管护队作用,全面巡查库区流域上游涉及村河道及库区周边、库面,及时处理垃圾浮现、乱挖乱采、排污入库等情况,做到“立体式治理、全天候防控”。同时,加强对选矿厂等企业的巡查监管,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防止对水体造成污染。四是营造浓厚交通安全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横幅、LED、网络、新闻等媒体平台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联合派出所、道安办、安办加强巡查,在圩日、节假日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讲通俗易懂的交通安全知识等多形式开展劝导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湖美乡落实闽湖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责任分解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二是福建省华川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4月28日、5月15日、7月26日安排技术人员到湖美水库对生态修复工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安排1名工作人员每日观测设备运行情况,目前湖美库区水质各项指标均达标。三是5月份以来,乡村两级河长、乡生态综合管护队每日对库区上游流域河道及库区全面巡查,及时处理漂浮垃圾,目前共清理漂浮垃圾、水浮莲3吨。采购垃圾保洁船1只,由七星湖渔业有限公司运维,定期对湖美库区湖面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对选矿厂等企业进行巡查,未发现排污入库问题;经排查,因湖美水库及上游流域水位上涨,目前水位警戒线290米以下,没有发现库周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四是利用播发LED、广播1500余条、横幅35余条、微信群转发3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圩日、人员密集场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联合派出所、道安办、安办加强巡查,通过宣讲通俗易懂的交通安全知识等多形式开展劝导工作,培养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营造浓厚交通安全氛围。2022年3月份至今发生交通警情21起,同比去年38起下降百分55.3%,其中伤亡8起,同比去年14起下降57%。

  3.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6)反馈问题:推进项目攻坚不够深入。二三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储备项目不多。如,早年招商引资的浩特、浩沙、九道山等3家规上企业均已停工停产;辉腾物流公司等4家服务业企业因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标被下规。政务服务不够高效,跟踪服务不够细致。如,2020年7月引进的美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迟缓,造成企业为赶工擅自在“铁鸡葫”林地进行平整、建设工棚,先后2次被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处罚。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二产企业培育。针对已落地的招商引资项目,积极培育企业申请入规,补齐工业短板。二是推动招商项目建设。充实项目办人员,协调美湖新材料有限公司无进场道路等问题,加快企业投资项目建设。三是强化企业培育力度。制定扶持企业政策,紧盯辖区内新老企业的运营情况,力争已达标企业抓紧入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为补齐湖美乡规上工业指标短板,4月30日湖美乡乡长陈志堂带队前往大田县耀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协调企业入规、招工等事宜,加大企业用工宣传、收集整理入规材料,该企业7月份顺利通过国家审批入规。二是湖美乡挂钩领导余维语高度重视招商项目,9月1日实地考察美湖聚氨酯项目,协调解决企业施工难题,乡分管领导持续紧跟项目进度,将林初泮充实到项目办,该项目5月份完成土地招拍挂工作,协调解决了进场道路等问题。三是制定出台了《湖美乡关于进一步发展规模以上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实施方案》(湖委〔2022〕21号),已培育上规服务业1家(福建省大田县汇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9月份正在培育限上贸易2家。

  (7)反馈问题:推动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对“四瓜一药一茶一木一梅”等传统优势产业未能深入挖掘,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意识不强,至今仍是粗放式发展。如,全乡洛神花产业高峰时期种植面积达8000亩,现今仅余约1000亩,未能持续打造形成规模效应。林兜村曾种植茶叶100多亩,乡党委政府未及时跟进指导、提质增效,导致茶场目前处于失管状态。

  整改措施:一是发展一村一品。结合市场行情和农户种植意愿,因地制宜制定扶持政策,规模化发展农业产业。二是加大招商引资。积极向外推介,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盘活林兜村100多亩茶园,优化茶园设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湖美乡桔柚种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湖政〔2021〕33号),新增种植桔柚18亩;开展“一村一品”摸底工作,共梳理烟叶、油茶、鲢鳙等农业产业项目8个。二是正在与福建丰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接,初步达成投资意向,正在洽谈流转模式。

   (8)反馈问题: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引导村民树立维护村庄环境的主人翁意识不强,房前屋后杂物随意堆放、鸡鸭散养等现象仍较普遍。国道纵五线公路护栏外垃圾成堆,个别地段家禽排泄物清扫不及时,河道倾倒垃圾等问题不一而足,距离“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要求还有落差。裸房整治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进度滞后,2020-2022年全乡裸房存量642座,至目前完成整治142座,仅占县里下达的385座任务数36.9%;重点不够突出,国道纵五线公路沿线还有135座裸房尚未整治到位;补助不够及时,2020年完成整治的70户目前还未组织验收,上级补助资金52万元仍滞留账上,挫伤了村民开展裸房整治的积极性。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将农村人居环境写入村规民约中,常态化开展“清沟扫地摆整齐”活动以及人居环境整治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引导村民树立主人翁意识,将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鸡鸭进行圈养、及时清扫家禽排泄物、禁止河道倾倒垃圾、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等。二是持续发动推进裸房整治工作。由村建站对任务逐村分解,实行周通报、月考评,要求乡村两级干部深入工作一线,动员群众做好裸房整治,对已整治好的裸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发放补助,提高村民开展裸房整治工作积极性。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要求各村经常性开展“清沟扫地摆整齐”和“家园清洁”活动;集镇所在地仁美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不打烊”,集镇容貌“开美颜”为主题的居民夜谈会;同时用好生态管护队,常态化清理垃圾、沟渠、河道等,切实解决脏乱差问题。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湖政﹝2022﹞47号),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思想自觉,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开展“五好”农家、“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共申报省级“美丽庭院”1户,市级“美丽庭院”3户,县级美丽庭院”10户。二是管护队针对负责的各个片区进行每日巡河,及时处置发现的河道垃圾,劝导、制止向河道倾倒、乱堆放垃圾等行为(每月平均处理10次/人),并列入每月考核及年终考核;对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积极引导村民垃圾集中放置,垃圾清运车进行每日一清运。三是湖美乡裸房整治的方式由乡政府统一主导和农户自行整治相结合。2020年乡政府以建设仁美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投入10余万元对仁美5座裸房进行整治,2021年乡政府为打造高才村3A景区,投入40余万元对高才村21座裸房进行整治。农户自行整治由乡政府统一发动,对农户自行完成整治的裸房在符合政策的前提给予发放补贴,2022年7月,乡政府组织职能部门对2020年、2021年整治的裸房进行验收,其中107座裸房符合资金政策补助标准,共发放补助金额51.9万元。经统计,我乡2020年、2021年两年完成裸房整治192座,超过上级下达的任务数148座。2022年上级下达我乡裸房任务数237座,任务重、难度大,我乡积极发动,要求乡村干部深入工作一线,并由村建站对任务逐村分解,实行周通报、月考评,截止今年8月已有63座裸房完成整治,后续我乡将再加压、再发力,力争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9)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八个纳入”等制度落实仍有差距,部分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不够有力,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问题剖析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文明乡镇创建,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每年召开2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会;组织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在日常工作中对意识形态方向的把关,牢牢把握意识形态正确方向,主动进村、进企业、进学校开展宣讲,把党中央的声音传递到党员群众中。三是针对个别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内容进行整改,并常态化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深入剖析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陈志堂同志于7月14日主持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判和工作部署,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及年度工作总结、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在6月30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乡班子成员均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二是7月13日由乡宣传委员施正灿主讲,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班子成员自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书籍,7月14日召开班子会要求深入学习《闽山闽水物华新》并要求年内完成一篇心得体会;6月6日学习《习近平书信集》、8月15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所有党员班子成员、党员驻村工作队已至少完成一次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并上党课,宣传党的政策传播党的声音。

  10反馈问题: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控不够严格。乡文化站对外开放频率较少,便于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一楼被转作仓储用地,体育器械落尘破旧,阅览室的报刊杂志仅更新至2020年。网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在美篇“多彩大田·七星湖美”账号管理中,用微信推送确认代替签审流程。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管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围绕重大主题组织落实好各项宣传工作任务,对陈列场馆、村图书室、学校、宗教场所等场所进行不定期督查。二是强化乡文化站管理更新维护体育器材及活动室,建立管理制度,每周至少开放一次。三是严格美篇审批制度。对美篇“多彩大田 七星湖美”账号指定专人管理,严格实行签审流程。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围绕重大主题组织落实好各项宣传工作任务,6月15日、6月23日乡宣传办联合乡文化站对高才北上抗日先遣队陈列馆、元安、高才村图书室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其立行立改。二是更新维护体育器材及活动室,每个圩日开放乡文化站,每周更新阅览室的报刊、杂志,已更新至2022年8月,进一步加强管理,将文化站管理纳入年终考核;文化站一楼因办公场所紧张临时调剂为物资仓库。三是对美篇“多彩大田 七星湖美”账号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湖美乡“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美篇等新媒体账号管理。

  (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四风”问题纠治不够彻底,形式主义整治力度还需加大。

  (11)馈问题:文风不够扎实。“天下文章一大抄”的现象依然存在。如,2021年湖美乡粮食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中出现“我县”、“鼓励县级”等字眼;有的班子成员在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调研报告中提及的四点解决办法与2014年常克云在网络发表的《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爆发的原因及对策》完全一致。

  整改措施:加强用党的理论方针武装头脑,运用和贯彻于实践,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文风的转变,提升党员干部严以修身,真学内化于心,实干外化于行,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修改,并由乡纪委督促各部门对文字材料开展自查整改,落实到个人,明确材料审核制度,做到谁签字谁负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用党的理论方针武装头脑,运用和贯彻于实践,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文风的转变,提升党员干部严以修身,真学内化于心,实干外化于行,6月12日、7月20日对文字材料开展自查,3篇文字材料存在问题,均已修改,并要求扎实文风,特别是总结、报告、方案等要求理论联系实际,根据湖美乡情情况进行撰写,并通过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上报。

  (12)馈问题:作风不够深入。一些项目前期调研不够深入,导致推进不畅、进度滞后。如,2021年3月上级下达200万元产业振兴示范村(高才村)补助资金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及相关项目建设,但因前期论证不够到位,相关人员对接不够有力,设计方案、建设地址几经变更,导致原定2021年12月完成的项目至今尚未开始施工。

  整改措施:因用地等原因导致高才村产业振兴项目迟迟未开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工作作风,积极对接,经县政府同意将国道湖美服务区部分地块划拨给湖美乡政府作为高才村产业振兴用地。目前,施工队已进行开工建设,计划9月份项目完工。

  整改情况:已完成。高才村产业振兴项目为省财政扶持我乡高才村产业振兴的项目,业主单位为高才村委会。针对前期高才村面对项目用地问题,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与多部门多次对接,决定在国道湖美服务区红线范围内建设高才综合服务大楼作为高才村产业振兴项目,高才村综合服务大楼于2022年4月12日开工建设,占地630平方米,建筑面积830平方米,建设资金230余万元。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乡村两级干部多次到现场督促工程进度。针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乡政府都是第一时间组织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现场办公,确保施工进度不耽误。6月9日完成一层倒板,7月1日完成二层倒板,8月3日屋顶铺贴青瓦,9月初全面完成建设。

  (13馈问题:宗旨意识有待加强。乡村两级干部在用心用力办好民生实事,化解突出问题还有差距,国道纵五线湖美段已于2021年7月建成通车,但遗留的征迁安置工作至今未完成。如,大尤村安置地块审批事项未落实,导致部分征迁户仍居住在漏雨的临时住房;后平、湖上、前进、大尤等7个村至巡察期间,仍有集体补偿款24.85万元和村民个人补偿款20.05万元,因分配方案迟迟无法确定而滞留未发。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大尤村安置地需在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后才能进行用地报批,2021年把大尤村列入第一批村庄规划编制,目前已编制完毕,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计划6月份递交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入库。其他相关报批材料已全部准备完毕,待规划入库后就立即办理用地手续。二是针对大尤村个别安置户临时住房条件差问题,通过修缮、移居等方式,积极改善安置户生活住宿条件。三是对滞留未发集体补偿款,各驻村工作队加强跟进,尽快制定分配方案,将资金发放到位。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目前大尤村村庄规划已编制完毕,已递交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入库,其他相关报批材料已全部准备完毕,待规划入库后,就立即办理大尤安置地(一期)用地手续。7月4日县政府办牵头县自然资源、林业、住建、发改、环保等部门到大尤安置地召开现场会,协调新增安置地(二期)事宜。8月9日县国道指挥部、自然资源部门到大尤安置地丈量新增安置地(二期)红线。二是通过入户走访,向征迁户详细说明目前安置地进展情况,并引导住宿条件较差的征迁户,通过到城关租房、设置简易集装房、修缮房屋等方式,已解决征迁户临时住房漏雨问题。三是集体补偿款24.85万元和村民个人补偿款152072.24元发放到位,11户47927.81元因存在纠纷尚未发放,加大调解纠纷力度,争取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6.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实。

  (14馈问题:违规发放特岗津贴补贴问题仍然存在。上一轮县委巡察已指出的违规发放岗位津贴问题,乡党委政府整改不到位,本次巡察仍发现,司法所所长在已领取司法岗位津贴的情况下,违规重复领取信访岗位津贴;1名乡经管站干部在兼任敬老院院长期间,自行审批违规领取补贴。

  整改措施:严格财务制度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和账目管理,强化财务内部监管,强化审计监督,规范津补贴发放。对违规领取津补贴情况进行调查整改、处理,做到应退尽退、应改尽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乡纪委加强监督,警钟长鸣,杜绝乱发津贴补贴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财务制度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和账目管理,强化财务内部监管,强化审计监督,规范津补贴发放。2022年3月26日、5月23日司法所所长重复领取信访岗位津贴已清退,2022年5月31日乡经管站干部在兼任敬老院院长期间自行审批违规领取补贴已清退,日前已对相关人员开展进一步调查;乡纪委加强监督,警钟长鸣,杜绝乱发津贴补贴类似问题发生。

  (15馈问题: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如,违规列支2017-2018年3名干部人身意外险1800元。又如,违规列支残疾人联络员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共计9426元。

  整改措施:对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责令相关责任人如数退还违规报销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问责。乡纪委加强监督,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严肃查处或杜绝违规列支现象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3月24日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人身意外保险金共1800元已清退至乡财政所,2022年5月18日违规列支残疾人联络员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共计9426元已清退至乡财政所,并于2022年6月2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7月2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今后乡纪委将加强监督,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严肃查处,杜绝违规列支现象发生。

  7.重点领域管控不力,廉政风险依然突出。

  (16)馈问题:“一把笔”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2名乡聘用干部2019年工资4800元、1名事业干部2019年9月份差旅费300元及2019年7月茶叶款500元,均未执行乡长“一把笔”审批,而是由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签批。

  整改措施: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教育,规范财务审批,严肃财务管理纪律,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切实建立起监督检查制度,由乡纪委牵头组织财政、经管等部门人员,对账务进行定期检查,对违反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及时坚决实施惩戒。对未执行“一把笔”审批制度的资金予以追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未执行乡长“一把笔”审批的资金共计5600元已于2022年7月25日清退至乡财政所,并于2022年6月10日对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6月15日也作出深刻检讨。今后将规范财务审批,严肃财务管理纪律,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切实建立起监督检查制度。

  (17)馈问题:大额资金拨付不合规。2017年1月,七星湖渔业公司将高才村民2016年的分红款120万元,转入董事长个人账户由其代付。至2017年2月8日,其个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仅928.81元,而同期却仍有3人计1.08万元未发放。

  整改措施:已责成七星湖渔业公司董事长落实到位,2017年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已发放到位,由分管领导对董事长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财务管理,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7年董事长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已发放到位,6月8日由分管领导王英永对董事长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财务管理,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18)馈问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涉农资金拨付不及时,2015-2018年共有25户计3748.31元的粮食综合直补至今仍未发放。挤占专项资金现象时有发生,2018-2021年上级下拨的网箱清理及库区环境整治、库区旅游规划、生活垃圾车、闽湖水生态修复及污染防治等各类经费总计241.6万元,但实际用于上述项目的仅80.15万元。

  整改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按时拨付。对2015年以来的涉农资金发放重新梳理,未及时发放的资金及时发放;同时加大全乡各类资金拨付进度,建立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表,对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资金拨付慢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6月8日由分管领导张皇滨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按时拨付。2015-2018年共有25户计3748.31元的粮食综合直补已发放,并于2022年7月12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调离财政所会计岗位。

  (19)馈问题:工程项目建设运作不规范。有的村主干违规参与项目招标,如,2020年9月实施工程造价34.9万元的仁美村美丽乡村建设(二期)工程,参与招投标的单位包含仁美村书记廖生从挂靠的福建圣勋建设有限公司,4个承包人中有3个都以挂靠公司的形式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有的项目工程量重复预算,如,2021年8月实施的湖美乡高才村墙体彩绘项目,其中3个子项目的彩绘与拉磨是同步实施的,却重复预算了搭架工费约2170元。有的合同履约执行不够到位,如,2018年5月实施的湖美乡敬老院修缮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1.93万元;2021年实施的湖美乡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造价343万元),中标公司在《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中承诺如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工程开工后,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更换,但乡政府并未责令中标公司赔付违约金。

  整改措施:一是招标办加强对参与招投标单位的审核,避免村主干再以类似挂靠等形式违规参与项目招标;二是墙绘工程款还有余款未支付,将对预算单位重复预算的搭架工费2170给予扣除;三是湖美乡敬老院修缮工程已于2020年12月全部结算付清,敬老院将以此次巡查发现的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避免在今后过程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四是召集湖美乡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标单位及监理梳理相关材料,对该项目责任人或技术负责人进一步核实,如有违反合同,按规定处理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今后的工程招投标严格对参与招投标单位的审核,避免村主干再以类似挂靠等形式违规参与项目招标;二是墙绘工程款重复预算的搭架工费2170元已于6月2日退回至乡财政所;三是已对敬老院负责人进行教育,避免在今后过程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四是根据湖美乡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标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延迟开工、验收结算等材料均有项目经理签字,并未变更项目负责人。

  (三)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8.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落实。

  (20)馈问题: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乡党委对各党支部执行党内基本制度情况监督检查不够有力,对检查出的问题也未能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不同程度上存在记录过于简单、内容不详实以及研究重大事项没有讨论过程等问题,主题党日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党费收缴不规范,未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

  整改措施:一是各党支部要从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入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提高质量,多样化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确保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落到实处。二是乡党委定期督查村党组织阵地建设情况、落实三会一课调阅制度,及时反馈问题清单并督促各党支部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核对各党支部党员花名册及党费收缴情况,确保党费按时足额交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基本制度,分别于2022年4月初和7月初开展各村党组织阵地建设检查2次,发现宣传内容更新不及时、财务报表未及时更新、国旗老旧未及时更换等问题55个;各村“三会一课”记录本调阅2次,发现基本情况填写不完整、未附党课提纲和相关学习资料、无党员签到表和支委签字等各类问题68个;并形成整改台账反馈各村督促整顿。目前,4月初发现的问题在7月初调阅过程中发现各村除无法立即整改的已全部完成整改,7月初发现的问题待10月初调阅的时间查看整改情况。二是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及机关党支部党员开展七一主题党日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思想认识、政治素养,强化各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的本领。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核算党费,督促各党支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对巡察发现的18名党员的党费问题,督促各村及时清退,于8月30日全面完成清退整改工作,并形成《湖美乡党费补缴情况报告》,共清退党费3476元,全部上缴至县委组织部党建办。四是7月1日,召开湖美乡支部书记联席会暨“乡村振兴大比武”述职评议会,组织委员林威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党务公开、主题党日等党内基本制度,进一步提升村主干党建业务水平。五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督促各村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基本信息台账》,并定期更新,目前各村已全部建立台账,并更新至2022年8月1日。

  (21)馈问题: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严谨。乡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够到位,对新形势下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发展党员工作谋划不够、思考不深,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督导不够有力,对上届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实,导致2018-2021年间新发展的党员存在材料不齐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发展党员问题清单,按照发展党员有关规定,整顿完善2018-2021年所有发展党员材料,实现逐一销号。二是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业务培训教育,经常性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和经办人员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工作集中培训、个别培训、随时培训,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发展党员总要求,严把入口、程序、管理、责任“四关”,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监督指导。要坚持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年度述职考核工作之中,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发展党员的程序。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根据发展党员问题清单,整顿完善2018-2021年所有发展党员材料,目前,已将9人发展党员材料送组织部审查,组织部还在审查中。同时,持续加大发展党员业务监督指导,全面提升村党组织发展党员业务水平。二是于4月14日,组织各村书记和相关业务人员召开发展党员业务培训会,印制并发放培训资料《湖美乡发展党员培训资料》;7月1日,召开湖美乡支部书记联席会暨“乡村振兴大比武”述职评议会,组织委员林威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以及7月25日,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培训会,组织委员林威组织各村书记学习《大田县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三是5月11日要求各村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提升相关业务人员工作水平,提高党员思想认识。四是结合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乡党委共处理各类人员12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谈话8人、提醒谈话3人,同时要求汉口、后坪、前进、仁东等4个村召开认定党员身份民主测评会,通过测评的承认问题党员身份。五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依据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发展党员指导数,制定《2022年湖美乡发展党员计划指导数一览表》。

  (22)馈问题: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对村级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党支部示范引领作用不够明显,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个别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不够到位。如,2018-2021年全乡有6个村党支部先后被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但前进村、仁美村、汉口村等3个村党支部整顿成效不明显,依然存在会议记录无签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规范、党日活动开展不深不实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调研摸排汉口村党支部软弱涣散存在问题,加强分类指导。乡组织办和汉口村党支部要着力解决好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通过强化培训、调研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大教育整顿力度,发挥出党支部战斗堡垒的先进作用。二是驻村领导和驻村工作队要坚持经常性地实地查看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服务群众能力不强和党员致富带富能力不强、发挥作用不明显等问题的整顿情况。三是驻村领导和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出谋划策,引导村两委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针对各村资源,深入挖掘自身潜力,提升造血功能。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各村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尤其是加大前进村、仁美村、汉口村、元安村等4个村党支部帮扶力度,督促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落实到位,分别于4月和7月开展各村党组织阵地建设督查2次、各村“三会一课”记录本调阅2次,并形成整改台账反馈各村督促整顿。二是2022年6月16日,召集各驻村领导和驻村工作队长召开村两委干部考核工作布置会,对该项工作做专题部署。结合“三个一遍”工作,对现任村“两委”进行全面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村“两委”换届以来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测评,重点对村级班子及村“两委”干部在完成重点任务、服务群众、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督促考核评分较低、群众反映较差的村“两委”限期整改到位。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其中汉口村对接县旅游局于2022年4月19日争取一批总价2万元的体育用品;2022年5月11日争取一批总价2.2万元的办公桌椅;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7.7万元(预计2022年9月招投标)。仁美村争取“一事一议”资金20万元实施蓉花桥拓宽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招投标;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0.6万元(预计2022年9月招投标)。元安村争取“一事一议”资金15万元实施村内人居环境美化100平方米,目前项目还未实施;争取省民政厅资金15万元,实施长者食堂项目,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争取省财政厅资金35万元实施元安小学到上岬道路拓宽改造工程,目前项目还未实施;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65.6万元(预计2022年9月招投标)。四是针对前进村、仁美村、汉口村等3个整顿成效不明显的村党支部,成立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顿时限和责任人。五是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乡村干部“导师帮带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田三大指十六组〔2022〕2号),重点围绕新当选的村书记和软弱涣散党组织书记,及时调整充实导师库,通过带政治建设、带基层党建、带产业发展、带乡村治理,抓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六是深化跨村联建党建模式,成立大田县湖美乡环七星湖库区联合党总支,整合“环库区”联建党组织(高才村、后平村、岬才村、后坑村、宏才村、七星湖渔业、洪崎溪渔业)丰富的红绿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党建+文旅”,组建湖美乡“七星连珠”党建共同体,构建跨村联建“五联”工作机制,打造乡村振兴“聚能环”,8月18日在高才村举行联合党总支揭牌仪式,进一步提升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和示范引领作用。

  9.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

  (23)馈问题: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发挥不够充分。部分班子成员缺乏团结协作精神,集体意识、大局观念不够强;与基层部门负责人沟通不够自觉主动、合力不足,工作脱节或配合协调不够顺畅的问题时有发生。如,巡察组在列席乡班子会时,发现乡党委政府在讨论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时,出现久议不决,最终分工结果仍和之前一样未发生变化的情况,未能真正做到有效沟通。

  整改措施:党委书记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从大局出发,讲原则、守纪律,处处起带头作用,把班子团结协作、增强整体合力为主要抓手,从强化纪律入手,解决班子成员中存在的慵懒工作作风,工作主动下沉,与基层所站多沟通、讲协作;从抓班子成员主动作为入手,规范班子成员行为,让班子成员之间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台,树立班子的良好形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结合工作能力、岗位表现、性格气质等形成班子成员间个性气质的相容互补,科学合理配置工作性质、管理方式,做到取长补短,相得益彰,班子成员之间经常开展谈心交心,沟通思想,加深了解,及时化解矛盾,加强团结,增强合力。

  (24)馈问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委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一把手”未落实末位表态要求、非党委成员参与党委决策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如,2019年6月召开会议讨论研究聘用2名工作人员时,会议主持人首先定调发言。又如,2019年9月在研究提任股级干部过程中,有多名非党委委员的参会人员参与表决。

  整改措施:强化民主意识,认真组织学习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三重一大”问题做到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严格选人用人制度,班子成员逐个表态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对党政办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到记录规范齐全;强化日常监督。乡纪委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整改情况:已完成。5月26日乡长陈志堂带领班子成员进一步学习《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6月23日组织委员林威对党政办人员就《规范政治用语贵在用心与勤学》、《县政府办公文制发、会务、调研等3个工作规程》、《办文、办会、办事应知应会知识》等内容进行培训,提高办事能力,同时乡纪委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开展监督3次,均未发现问题。

  10.执行党管干部原则不够到位。

  (25)馈问题:选任干部程序不够规范。未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田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田委组干〔2017〕69号)文件要求,存在选拔任用环节不够规范、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文书档案和考察资料不够齐全、未按“三定方案”设置机构等问题。如,乡党委分别于2020年3月和2021年5月提拔2名干部为综治中心副主任和党政办副主任时,均未有相关选拔任用材料。

  整改措施:严格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田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田委组干〔2017〕6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抓紧补齐综治中心副主任和党政办副主任等2名干部相关材料,并举一反三,确保今后选拔任用的股级干部严格按照程序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6月15日研究制定《湖美乡干部考察工作方案》,成立以陈志堂为组长,林威、周文贡、张婉婷等为组员的考察组,组织民主推荐,补齐相关材料。二是2022年6月16日,召开村两委干部考核工作布置会,组织各驻村领导和驻村工作队长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田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田委组干〔2017〕69号)文件,要求今后股级干部任免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三是严格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田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田委组干〔2017〕69号)文件要求,已于7月21日,补齐综治中心副主任和党政办副主任等2名干部相关材料,并举一反三,确保今后选拔任用的股级干部严格按照程序规定。

  (26)馈问题:“严管厚爱”不够到位。干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弱化,日常考勤管理不严不实,2021年12月签到表未签到次数超过10天的13人(占比21.67%),未签退次数超过10天的22人(占比36.67%),部分存在替签现象。对承担重担的年轻干部关心关爱不够,“有为才有位”的信号释放得不够强烈,2019年以来有开展股级干部选任程序的新提任股级干部仅为2名,且各类评优评先倾斜不够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健全《湖美乡干部考勤管理制度》,加大对未按规定出勤干部的处置力度,组织全体乡干部学习,强化全乡干部职工按时出勤到岗意识,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乡纪委不定期抽查乡干部出勤情况,并将结果运用到干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针对替签行为予以问责。二是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闽委组通〔2021〕42号)、《湖美乡干部实绩记账实施细则(试行)》(湖委〔2019〕78号)文件,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营造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氛围,给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提供平台,并在各类评优评先给予一定的倾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依照《湖美乡干部考勤管理制度》、《福建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湖美乡干部实绩记账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对干部的管理考核,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相关制度,加强作风建设,培养强化按时到岗,提高出勤,同时乡纪委对日常考勤开展不定期抽查,并将结果运用至年终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8月5日对乡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关于严格落实便民服务中心值班制度的监察建议》(湖监〔2022〕1号)。

  (27)馈问题: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乡财政所在已有2名在编工作人员的情况下,未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私自以1500元/月外聘一名社会人员担任会计,且聘用人员工作量极少极轻。

  整改措施:切实增强党性,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对乡财政所私自外聘社会人员担任会计的工资予以追回,并追究乡财政所相关人员的责任。

  整改情况:已完成。8月8日退回相关资金11200元至乡财政所,6月13日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陈志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6月17日提交个人检讨书。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28)馈问题:主体责任扛得不牢。乡党委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扎实,对违规违纪问题没有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一些“顽瘴痼疾”一再发生。如,旺建村1名党员于2016年3月因赌博被乡纪委给予警告处分后,又于2020年9月因赌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2年3月再次因赌博被湖美乡派出所抓获。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期间,有6名班子成员均未对所挂包村村干部开展廉政责任谈话。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深入剖析违规违纪问题,寻找根源,深刻反思。二是修订完善“一岗双责”机制,班子成员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定期约谈分管部门、挂包村的干部,同时要做到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必谈,并做好谈话记录,层层压力传导。三是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力、分管领域和所挂包村出现违纪违规的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年终绩效考核下一个档。对谈话较少、应付了事的,将通报批评,并要求立即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1月25日乡纪委书记周文贡带领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5月26日乡纪委书记周文贡带领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班子成员定期约谈分管部门、挂包村的干部,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29)馈问题:监督责任落得不硬。乡纪委履职能力有待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效不够明显。如,2018年以来湖美乡纪委查办7起案件中,除3件系上级纪委交办外,另外4件均为司法机关移交,自查自办案为0。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宽松软”,2021年乡纪委开展干部出勤情况抽查3次,共发现30人次未遵守考勤制度,却未督促职能股室按规定处罚,监督成了“稻草人”。

  整改措施:一是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作用,注重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舆情搜索等多渠道获取案源线索;建立与乡直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单位监督作用,实行案件线索资源共享,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定期召开线索分析会议,对所有线索进行逐一分析研判、集体排查、分类管理,发挥集体评估线索的整体优势,防止线索资源浪费和流失。二是扎实开展民情走访。紧盯群众关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问题。结合疫情防控、基层减负、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组织乡纪检监察干部下沉一线,主动出击访民情、听民意、找问题、寻线索,重点排查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不正确履行职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通过走访民情,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把正风反腐“触角”向基层延伸。三是加强党员干部监管。从严管理党员干部队伍,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制度保障,前移干部监管“关口”,扎紧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制度篱笆”,督促职能股室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并对未严格执行制度的党员干部进行处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工作举措,推进下沉监督。制定月清单14个选题,其中自选5个。开展监督检查18次,发现问题8个,立即整改3个,推动解决2个,正在监督解决3个,已完成全乡16个村级政治生态分析报告,进行政治生态“画像”。二是抓监督检查,落细中心工作。每个季度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督促乡党委按要求开展公职人员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自查自纠、违规出借资金收取利息问题自查自纠、违规吃喝及接待问题自查自纠、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均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三是抓执纪审查,维护党规党纪。开展疫情日常监督工作12次,督促解决问题情况4个;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在节假日、防火防汛等重要时间节点提醒谈话7人次;3月31日县委常委,乡党委书记黄春明开展班子成员中央八项规定谈心谈话,5月16日乡纪委书记周文贡带领班子成员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例,扎紧制度的“笼子”。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关于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引导村民树立维护村庄环境的主人翁意识不强,房前屋后杂物随意堆放、鸡鸭散养等现象仍较普遍。国道纵五线公路护栏外垃圾成堆,个别地段家禽排泄物清扫不及时,河道倾倒垃圾等问题不一而足,距离“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要求还有落差。裸房整治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进度滞后,2020-2022年全乡裸房存量642座,至目前完成整治142座,仅占县里下达的385座任务数36.9%;重点不够突出,国道纵五线公路沿线还有135座裸房尚未整治到位;补助不够及时,2020年完成整治的70户目前还未组织验收,上级补助资金52万元仍滞留账上,挫伤了村民开展裸房整治的积极性。

  未完成原因:村民的环境保护主体意识不够,主动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不够,乱倒乱堆乱丢垃圾的农村陋习仍部分存在。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驻村工作队极力督促、村干部带头,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发挥村民的主观能动性、主动性;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引导村民关注、爱护环境,培养村民既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的意识;三是持续深化统筹安排,强化督导,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参与,力争完成2022年裸房整治任务,绘就美丽乡村新画卷。

  2.关于宗旨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乡村两级干部在用心用力办好民生实事,化解突出问题还有差距,国道纵五线湖美段已于2021年7月建成通车,但遗留的征迁安置工作至今未完成。如,大尤村安置地块审批事项未落实,导致部分征迁户仍居住在漏雨的临时住房;后平、湖上、前进、大尤等7个村至巡察期间,仍有集体补偿款24.85万元和村民个人补偿款20.05万元,因分配方案迟迟无法确定而滞留未发。

  未完成原因:大尤村村庄规划已编制完毕,已递交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待规划入库后,就立即办理大尤安置地(一期)用地手续;县自然资源、林业、住建、发改、环保等部门正在协调新增安置地(二期)事宜;村民个人补偿款余11户47927.81元因村民个人存在纠纷尚未发放。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等不及”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坐不住”的责任感,继续压实责任担当、强化政策落实、加大跟踪对接力度和纠纷调解力度,尽早尽快完成大尤安置地块审批事项和个人补偿款发放。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目前大尤村村庄规划已编制完毕,已递交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入库,其他相关报批材料已全部准备完毕,待规划入库后,就立即办理大尤安置地(一期)用地手续。7月4日县政府办牵头县自然资源、林业、住建、发改、环保等部门到大尤安置地召开现场会,协调新增安置地(二期)事宜。8月9日县国道指挥部、自然资源部门到大尤安置地丈量新增安置地(二期)红线。

  3.关于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严谨的问题:乡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够到位,对新形势下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发展党员工作谋划不够、思考不深,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督导不够有力,对上届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实,导致2018-2021年间新发展的党员存在材料不齐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未完成原因:县委组织部正在审查中。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审查整改。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阶段,乡党委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驰而不息的状态,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紧紧抓在手中、放在心上,坚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在见实效、求长久上有所突破,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乡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建设美湖湖美的强大动力。

  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和新的起点,进一步深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决心。切实增强乡党委成员及各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把严守党规党纪作为最基本的政治素养,紧紧围绕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通过问题整改研究出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思路办法,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在全乡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从实继续抓好整改,确保持续用力,不断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巩固,进一步查漏补缺,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复发生;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将持之以恒,深入剖析原因、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每个问题都能够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扎扎实实抓好集中整改的后续工作,有针对性地总结经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构建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同时,将整改工作同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乡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努力开创湖美乡各项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7488018;邮政信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湖美乡湖美街1号湖美乡纪委收,邮政编码:366115;电子邮箱:hmx018@126.com。                 

中共湖美乡委员会

2022年8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