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田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1-09 08:44 来源:大田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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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8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扛起巡察整改责任 

  (1)精心安排部署。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组织召开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全面认领问题,要求水利系统以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措施、最有力的行动推进整改,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 组织召开学习及研讨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对巡察工作的认识。不定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重点研究解决整改未完成或基本完成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把问题整改到位。12月9日,组织召开了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  

  (2)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林芳庆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坑口水库服务中心主任、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各股(站、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推动整改各项工作。及时制定出台整改工作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精准有力。 

  (3)全面落实整改。紧扣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按照“一一对应、立行立改、逐一销号”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动真碰硬、一抓到底,确保降低整改标准的不放过、整改不彻底的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不放过。详细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紧盯整改工作进度,局党组每两周听取一次常规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进展情况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建立动态整改台账,及时研判预警,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提醒,催办整改,保证巡察整改“后半篇”质量。至目前,要求2023年1月9日前(三个月时限)完成的87条已完成85条,尚未完成2条,移交的信访件3件已全部办结,已对5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4)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在“一对一、点对点”整改落实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抓好“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从源头堵住漏洞,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在3个月集中整改期间,各股室、各单位共制定、修订和完善制度机制15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优化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新时代大田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责主业,坚决推动巡察整改落实 

  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水利局党组研究细化提出3个方面12项32个具体问题87条整改措施。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治水方针不到位,统筹推进“四水同治”不够有力的问题 

  (1)反馈问题: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到位。依法落实取水许可制度不严格,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不彻底,一些取水单位和个人违法取水问题仍然存在。目前,鑫城水泥、乾泰矿业等多家工业企业和云悦源生态农业公司等7家生猪养殖企业,运营多年仍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已办理的214本取水证中,涉及服务业的经营主体少,监管存在盲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跟踪催促鑫城水泥、乾泰矿业和云悦源生态农业公司等7家取水单位办理取水许可证,现已完成办理手续。二是加大排查梳理,发现16家取水单位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均已督促办理。三是建立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做到应办尽办。 

  (2)反馈问题: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有差距。牵头协调督促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不够有力,对乡村两级责任压得不紧不实,县内河湖“四乱”(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有反弹回潮的倾向。2019-2021年间,省市通过暗访或委托第三方巡查发现的我县河湖“四乱”等问题呈逐年增长态势,其中2019年计32个、2020年计48个、2021年多达83个。下沉调研发现,文江、梅山、湖美等乡镇河道清理整治不落实、小微水体保洁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多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河长办工作人员,完成对文江镇、梅山镇、湖美乡的河道保洁情况专项巡查,发现河道保洁问题10处,已移交乡镇督促整改完成。二是开展季度巡查,完成全县18个乡(镇),东风农场巡查巡检工作,移交处置问题29个。三是建章立制,制定下发《大田县河湖长制度督导检查制度》, 做到“一季度一巡查一通报”,压实河湖长日常管护责任。 

  (3)反馈问题:推进水电站分类整治不够有力。指导督促水电站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工作不到位,泄放流量不合格、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一再发生。如,2022年8月县生态环境局等4家单位联合检查发现,双龙、西安、小龙泉等水电站未落实生态下泄流量,下游河道减水脱流比较严重;五七五电站下泄流量口闸门开大后,流量监测数据反而变小。牵头推进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抓得不紧,拟定于2022年11月前完成退出并通过验收的15座鼓励退出类电站,至巡察结束时尚未全部签订协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扎实开展“回头看”,已检查复核双龙、五七五、西安、小龙等水电站落实生态最小下泄流量执行情况。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联合生态环境、发改、综合执法等部门全覆盖检查,对不按期完成整改的,予以依法查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1份,立案查处未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电站2座,处罚金额5.5万元。三是扎实开展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制定水电站清理整治及“一站一策”工作方案,清理退出电站32座。 

  (4)反馈问题:水土保持工作落得不够实。推动矿山、工业园区、线性工程等生产建设项目落实“三同时”不到位,一些项目未批先建、弃土弃渣乱堆乱放、补植复植不落实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至2020年底全县水土流失率仍达8.77%,位列全市第二。如,祥华矿业、银场沟铁矿、中坪岭采石场等矿山落实水保措施不力,部分裸露面植被未恢复到位;莆炎高速文江一桥桥下边坡治理和国道G534线二期工地临时覆盖不到位,水土流失仍较严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跟踪督促祥华矿业、银场沟铁矿、中坪岭采石场等矿山及莆炎高速文江一桥桥下边坡和国道G534线二期工地等项目业主限期整改,均已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二是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今年来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0个(其中报告书5个,登记备案报告表15个),检查采矿行业和线性工程等生产建设项目41个,移交违法线索2起,共处罚金额33.2万元。三是实施小流域治理项目,重点推进省级重点县、国家以奖代补、水保生态村项目,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4万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50万元。 

  2.关于抢抓政策机遇补短板不够有力,水利工程提档升级不够明显的问题 

  (5)反馈问题:农业用水保障工程开工落地有落差。对周期较长、投资较大的项目持续向上争取力度不够,列入我县“十三五”规划的10座小型水库蓄水工程,至今无一实施。推进农村高效节水灌溉力度不够,2020年新建的广湖、太石等2个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比原计划超期6个多月,梅山郭井等地段的灌溉渠小部分已出现基础掏空渗水漏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武陵乡雪山水库项目已委托三明市明兴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修编可研及初设报告,已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810万元(闽财农指〔2022〕92号)。二是广湖、太石重点中型灌区已完工验收,完成梅山郭井等地段的灌溉渠基础掏空渗水修复。三是桃上中型灌区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并通过省厅审查。 

  (6)反馈问题: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提速增效不够。协调解决项目要素保障不到位,深入一线解决问题较少,闽江上游防洪二期工程6个标段于2015年相继开工建设,至巡察时周田、华兴等2个标段完工仍未验收,东溪标段还处于扫尾阶段,整个工程建设工期长达7年有余。乡镇防洪体系建设缺口仍然较大,目前除桃源镇防洪工程已基本闭合外,其余乡镇均未闭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闽江上游防洪二期工程周田标段于10月18日完成完工验收、华兴标段于12月7日完成完工验收,东溪标段于12月7日完成完工验收。二是指导督促落实业主负责制,防洪二期(大田段)工程于12月22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三是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大田段工程已完成可研方案初稿编制,已报省水利厅审查;完成5条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及批复,明确2023年实施项目2条。 

  (7)反馈问题:推进信息化工程建设不够有力。聚焦城乡节水供水、水土流失等业务需求不够,我县规模取水企业及灌区取用水量的自动化信息化程度较低。如,闽发纸业、万华实业等19家规模取水企业尚未安装取水在线监测设施,未能实现水资源管理精准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全面完成闽发纸业、万华实业等19家企业在线监测安装,并接入省水资源系统,通过计量设施的安装与应用,实现了取水计量的科学化、信息化、精准化。 

  3.关于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不到位,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8)反馈问题: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不够到位。协同水源地所在乡镇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合力开展源头治理不够及时有效。如,城区饮用水源坑口水库库周隔离防护设施不完善,源头主要入水口生活垃圾、枯枝烂叶未拦截,周边村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未运行,群众养殖生猪污水直排现象仍然较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县坑口水库服务中心已落实项目资金,修复破损隔离网2处,按照《关于大田县坑口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水质安全保障工程(一期)实施方案的批复》实施入水口拦污设施及隔离网建设项目。二是补充完善饮用水源地巡查制度,实行班长带班制度,加大对一、二级保护区养殖、种植巡查;县坑口水库服务中心会同县水利局、生态执法局、河长办开展联合巡查三次,没收钓鱼渔具2套,捕鱼三层赤网3张,每周组织水源地巡查2次以上,自7月份以来巡查60多次,驱离钓鱼30多人次。三是县坑口水库服务中心已协调谢洋乡、吴山镇政府修复启动闲置的污水设施,目前,谢洋乡因损毁严重申请报废,吴山梓溪村污水设施已运行。积极协调谢洋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大田生态环境局解决生猪养殖污染问题。 

  (9)反馈问题:指导监督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不够有力。乡(镇)村饮水工程后续管护不到位,净水设备未及时维护、供水管网老化漏水、周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仍较突出。如,湖美乡自来水厂供水工程承担着前进、西燕等4个村和乡政府的供水任务,却未按要求开展水源巡查、消毒等工作,厂区内家禽乱窜,饮水安全问题堪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跟踪督促湖美乡政府对自来水厂进行整改,同步对广平镇、太华镇、均溪镇、谢洋乡开展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督导检查。二是实行供水工程月报告制度,对8-10月份19条饮水问题清单,逐条核实整改。三是建立供水工程日常维修养护机制,已通过政府采购招标,聘请专业化队伍对规模以上(重点供水工程)进行定期日常维修养,持续巩固好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整改结果。 

  (10)反馈问题:牵头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仍需加大力度。协调推动解决用林用地规划调整、审批、征迁等瓶颈问题不够及时到位,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乡镇供水工程涉及的7个乡镇有6个乡镇水厂未动工建设,农村供水改造工程涉及的30个村仅10个村进入施工准备阶段,整体进展与群众迫切期盼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华兴、桃源、梅山镇等集中供水项目已开工,10个单村供水项目已全部开工,20个单村改造工程正在招投标工作。二是聘请2名人员到指挥部协助工作,其中吴发训同志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叶聿兰同志到征迁报批组工作。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局、东风农场做好已确定水厂用地红线22个点村庄规划及动态维护。三是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分解投资任务,倒排工期,责任到人,勠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的问题 

  (11)反馈问题: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019年以来所属的6个党支部均未开展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2021年度有4名党组成员未把抓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报告,有2名党组成员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上未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视剖析。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认真落实“2111”制度,厘清印发《局党组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清单》,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综合分析解决网络安全隐患问题1次4个,研究部署安排专项检查1次,专题向县委报告1次。三是加强督查指导,检查发现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问题5个,并给予通报。 

  (12)反馈问题: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比较松弛。局机关办公楼三楼学习园地闲置,楼道宣传展板仍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内容;移民发展中心院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宣传广告褪色严重,党务政务公开栏闲置,疫情防控宣传横幅破损掉落。网络舆情管控不到位,个别干部在单位微信工作群发表一些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阵地管理,滚动更新学习园地、宣传展板、公开栏等内容,更新改造公益宣传广告、宣传横幅,做到应改尽改。二是加强舆情管控,制定印发《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网络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上网行为管理和网络安全防护,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 

  (13)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深入,有的党组成员撰写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研讨交流材料、《增强党性观念专题调研报告》涉嫌网抄,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真学真悟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严格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今年来共集中学习12 次,集中研讨20人次。三是加强调阅排查,共调阅研讨学习提纲18份,督促问题整改,杜绝网抄等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4)反馈问题: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自查自纠和整改力度不足,导致一些问题一再被上级督查发现和通报。如,省水利厅于2020年4月开展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专项督查,共发现我县39座水库问题215个,平均每座水库问题数均高于省、市的平均数;2022年5月开展安全度汛重点检查,又发现我县水库度汛风险隐患问题23个,其中有2个问题还被列入挂牌清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视不够,如屏山溪安全生态水系吴山段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多人不在岗,现场施工、监理未能实时记录,有的监理记录名字由他人代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历次问题实行“三单”管理,逐个整改落实,已整改销号2020年4月省厅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专项督查问题215个、2022年5月市局安全度汛重点检查问题23个。二是整改销号被列入挂牌清单问题,元沙水库溢洪道入口处设围栏已拆除,其他问题列入2022年水库物业化专项维修养护项目,高云水库正在实施除险加固工程。三是制定印发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方案,10月24-28日、11月8日-30日随机检查在建水利项目,严把质量安全关。 

  (15)反馈问题:水利设施重建轻管现象较明显。权属责任厘得不清,个别项目建成即失管脱管。如,闽江上游防洪一期工程左岸(凯天龙酒店至珠宝桥段)约1.3km的亲水平台,建成后长期无人管护,群众填土种菜、步道杂草丛生。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积极协调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将闽江上游防洪一期工程左岸(凯天龙酒店至珠宝桥段)亲水平台清理及景观提升列入EPC管护模式,完成方案编制,正在筹措资金,履行项目实施手续。 

  (16)反馈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够用力。如,县移民发展中心对部分移民直补资金因账名不符、销户等原因无法发放到位问题,仅通知村干部核对,后续跟踪落实不够,至巡察时还有2021年前的直补资金11人(次)计2.45万元未发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1年前直补资金计11人(次)2.45万元于2022年10月21日足额发放到位,做到立行立改,应改尽改。 

  6.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不够的问题 

  (17)反馈问题:“四风”问题存在隐形变异。如,坑口水库服务中心通过签订虚假水源地库区垃圾清理打捞等合同,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用于违规接待和违规购买香烟、茶叶、土特产送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县坑口水库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公务接待等规定,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核制度,堵住廉政风险漏洞。三是组织开展干部职工警示教育,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 

  (18)反馈问题:超标准购置办公家具。如,2021年8月,县移民发展中心以600元/张的价格购置6张会议椅子,超出规定的400元/张标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移民发展中心于10月21日组织学习《大田县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对财务人员林起彰及办公室负责人李求景进行提醒谈话,规范资产配置,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7.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的问题 

  (19)反馈问题:法定资费征缴不及时问题突出。至巡察入驻时,2019年以来全县仍有65家已办理取水许可的企业欠缴水资源费计193.26万元,其中岩能发电公司计37.29万元;有24家涉矿企业矿产资源开采期内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计67.73万元未征收。针对2018年巡察指出坑口水库服务中心“未收一、二级等电站水费250.06万元”问题,整改措施乏力。至2022年7月,仍有244.33万元未收取,其中岩能发电公司累计欠缴水费由2018年10月的187.21万元增至197.63万元。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已完成24家涉矿企业矿产开采期内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67.73万元。二是已追缴水资源费193.26万元,对近3年来的水资源费征缴情况进行排查,未新发现欠缴情况。三是对电站欠缴水费问题,按“一站一策”催讨水费,已追缴水费575458.39元,尚欠1864812.28元,其中岩能发电公司1818730.01元、大安发电公司46082.27元。8月30日向岩能发电公司发律师函,10月24日向法院提取上诉,并申请保全,11月25日法院判决胜诉,县坑口水库服务中心对剩余水费正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追缴。10月24日向宏大发电、大安发电公司发律师函,其中宏大发电公司已缴清;大安发电公司因水价纠纷问题待2023年水价核定后结清。 

  (20)反馈问题:工程项目履约不到位现象时有发生。如,移民后扶项目东埔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瑞美村路灯亮化工程和珍山村亮化工程等未收取工程履约保证金计7.91万元;屏山溪和坑段河道治理工程至今已超工期1年仍未完工验收,却在2022年1月就提前退还履约保证金121.46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派出2名干部参加省移民发展中心举办的项目和资金管理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在全县通报后扶项目工程项目履约不到位现象,对项目管理人员王国强、张丽红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明确监管和业主(当地政府)的职责,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不按政策和合同履行约定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减半安排下一年度后扶项目资金,对当事村取消后扶项目的安排,切实加强对移民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屏山溪和坑段河道治理工程于2022年9月2日进行完工验收,正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加强河道治理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与指导,跟踪督促项目业主规范履行项目建设程序。 

  (21)反馈问题:库区移民资产管理不善。县移民发展中心对街面水电站库区移民扩迁安置剩余资产未能持续强化监管,存在管理失控风险。目前,还有9宗未建安置地被周边村民侵占用于种植,城东村内81套空置房屋有的被周边住户占用堆放杂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明确街面水电站库区移民扩迁安置剩余资产相关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二是对宅基地已清理完毕,并建成临时停车场。三是已对占用堆放杂物的81套空置房屋和公用通道进行清理,门锁已全部更换。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22)反馈问题:资金利用效率不够高。如,上级于2020年7月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26.3万元,县水利局党组2021年6月才召开会议研究将该资金用于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县移民发展中心2020年后期扶持项目监测评估资金12.74万元,至巡察入驻时仍未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印发《《大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活动。二是积极策划对接项目,2022年11月18日上报全县2022年及以前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含监测评估资金)使用计划,待市水利局批复。 

  (23)反馈问题: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如,2019-2021年间,县移民发展中心在专项补助经费中,列支本单位财务软件服务费、报刊费、电信宽带费等与移民后扶政策实施工作无关的费用计9.85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县移民发展中心于10月21日召开班子扩大会,组织班子成员和办公室、财务室人员学习《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工作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财经法规知识。二是已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24)反馈问题:党组统筹推进党建工作意识不强。落实基层党建提质行动、推进模范机关创建不够深入,未能做到业务与党建“两手抓,两手硬”。2019年以来党组会均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均雷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调整充实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解决党建工作重难点问题2个。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参观学习伟大建党精神专题展。三是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坚决落实好水土流失治理、农村饮水保障、安全生态水系等3个为民办实事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5万亩,新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4处,建设安排生态水系12公里。 

  (25)反馈问题:机关党委履行党建主责不够到位。主动谋划党建工作有欠缺,2019年以来仅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传达上级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未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级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对所属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检查指导不到位,调阅检查发现问题仅口头通报相关党支部,事后未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发展党员不够到位,新发展党员存在《入党志愿书》基层党委审批意见等栏目内容未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未进行协审等问题,局机关党支部连续4年未发展党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党组牢固树立机关党建主责主业意识,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二是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2次,及时掌握党建工作动态。三是加大抽查检查力度,下半年共调阅通报“三会一课”落实情况2次,跟踪督促问题整改6个。四是已填写完整《入党志愿书》接收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 

  (26)反馈问题:党支部抓党建工作不够务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成益水电公司党支部党建基础工作仍较薄弱,坑口水库服务中心党支部甚至出现2022年6月党员穿冬装上党课的问题。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正常,局机关党支部2022年来以疫情防控值班、节后复工会议替代主题党日活动的居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到位,2020年12月县水投公司划归城投公司管理后,有2名党员组织关系至今仍在水务公司党支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11月15日局党委书记对坑口水库服务中心支部“三会一课”记录人林先充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健全完善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制度,压紧压实党建“一岗双责”职责。三是县水投公司2名党员组织关系及档案已划转至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 

  10.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27)反馈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发挥不够。有的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遇事推诿、不敢担当问题还有发生;有的自律意识比较淡薄,甚至顶风违规违纪。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由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二是制定印发《廉政谈话制度》,今年来主要领导共约谈班子12次,召开警示教育4场次,全面完成案后整改任务。三是制定印发《廉政风险预警防范和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28)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标对表不深入,个别党组成员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存在的突出问题方面只讲成绩、不谈问题;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存在的问题原因剖析一模一样。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好,2021年度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5名局党组成员均以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代替个人问题清单进行查摆,且未按规定“多对一”逐一开展相互批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案后整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审阅把关、签字确认,做深做细民主生活会会前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局党组书记组织领导班子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三是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纳入年度评先评优推荐依据,对巡察被点名通报的不推荐年度优秀人选。 

  11.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有序的问题 

  (29)反馈问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2021年1月研究提任7名股级干部时,存在未形成动议方案、公示时间不规范、任前廉政谈话环节缺失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2年10月25日召集分管人事领导、机关党办、办公室和党委纪检人员学习《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田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田委组干〔2017〕69号)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干部考察队伍业务水平。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历年股级干部任免手续逐条逐项梳理自查,对公示时间不规范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30)反馈问题:干部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外借干部管理、编外人员聘用不规范,履行报批手续不够及时。如,县移民发展中心有2名干部长期借调外单位工作,仅2019年度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坑口水库服务中心先后返聘2名退休干部,均未履行报批手续。日常考勤管理不够到位,部分干部考勤签到存在替签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县坑口水库服务中心已辞退外借2名干部,根据中共大田县委编办会议纪要(田委编〔2022〕2号)精神,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手续。下一步,我局将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干部外调、外借审批手续。二是于2022年10月28日组织学习《大田县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抽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关于重申干部组织人事相关纪律规定的通知》精神,严肃干部组织人事相关纪律。三是修订印发考勤、请销假、出差审批等制度,将考勤情况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依据,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考勤管理。 

  1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 

  (31)反馈问题:党组主体责任落深落细不够。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深入,推进“三不腐”建设用劲不足,一些风险防控举措泛化。2022年6月,有8名党员干部因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被查处。信访和谈话中反映,个别干部存在“靠水吃水”,在水利工程建设或行业管理中,揽私活打“老鼠工”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约谈提醒。反馈会后,主要领导共约谈重要岗位负责人4人次,集体约谈其他班子1次。二是修订印发《大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大田县水利项目库管理制度》、《大田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三是以案为鉴,成立案后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案后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落实案后整改工作。 

  (32)反馈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执行驻点办公、发挥“探头”作用不够,2019年以来涉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50余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的仅8次。对水利局下属单位经常性监督检查较少,在重点领域督促职能股室履职不到位,发现问题线索主动性不强,2019年以来自主发现涉及水利部门的问题线索为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10月20日至今,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到水利局开展驻点办公工作4次,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2次。二是主动与水利局党组办公室沟通联系,10月20日至今,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共列席4次水利局党组会议。三是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到局办公室、水利建设管理股、水生态综合管理股、水库移民股4个股室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22年8月15日和25日,收到县委巡察一组交办件(含信访件和问题线索)4件,目前已办结4件,无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关于水利设施重建轻管现象较明显的问题。权属责任厘得不清,个别项目建成即失管脱管。如,闽江上游防洪一期工程左岸(凯天龙酒店至珠宝桥段)约1.3km的亲水平台,建成后长期无人管护,群众填土种菜、步道杂草丛生。 

  未完成原因:因闽江上游防洪一期工程左岸(凯天龙酒店至珠宝桥段)亲水平台清理及景观提升已列入市政EPC管护模式,待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统筹安排后实施。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积极协调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抓紧统筹有序实施。整改时限:2023年6月前完成整改。 

  2.关于法定资费征缴不及时问题突出的问题。针对2018年巡察指出坑口水库服务中心“未收一、二级等电站水费250.06万元”问题,整改措施乏力。至2022年7月,仍有244.33万元未收取,其中岩能发电公司累计欠缴水费由2018年10月的187.21万元增至197.63万元。 

  未完成原因:岩能发电公司欠缴水费问题,因履行诉讼程序,县坑口水库服务中心正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追缴;大安发电公司欠缴水费问题,因水价纠纷问题待2023年水价核定后进行追缴。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抓紧履行法律手续,加快对岩能发电公司水费追缴进度,对大安发电公司积极协调县发改部门抓紧核定水价及时追缴。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前完成整改。 

  (二)坚持立足长效,把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发展常态长效  

  下一阶段,县水利局党组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开展水利工作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兑现巡察整改政治承诺。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在学深悟透上下更大功夫,引导全体水利系统干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贯彻到创新实践中,确保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水利工作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同类问题不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督查问责,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进一步提升党建水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统筹发展和安全,抓紧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引导广大水利系统干部把精力聚焦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上来。  

  四是进一步用好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切实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队伍建设,进一步查找解决领导班子和水利工作中突出问题,进一步加以改进,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抓实规范提升,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笼子,彻底堵塞滋生问题漏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7222063;邮政信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建山路23号收,邮政编码:366100;电子邮箱:dtxslj@163.com。 

  中共大田县水利局党组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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