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6-16 10:13 来源: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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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3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月24日,县委巡察二组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反馈的问题,经梳理分解,细化成3个方面9项19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4条,无移交的信访件。要求在5月24日前(三个月时限)完成的1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7个具体问题,基本完成2个,正在整改0个。已对2名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整改目标,切实做好整改

  3月6日,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统筹和督查等。局党委分别于2月27日、3月6日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整改方案,并于3月13日、3月27日分别召开巡察工作整改推进会,安排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一)制定整改方案,问题逐步解决。按照立行立改和分类整改的原则,在巡察整改期限内,坚持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方面、执行党的廉洁纪律方面、执行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入手,认真梳理具体问题,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分解、逐项落实、逐项销号,切实解决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突出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制定了反馈情况整改落实责任分解表,细化了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班子成员把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巡察组提出的“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要求,明确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落实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不走过场。具体经办人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整改办公室报告,遇有政策性的问题或困难,及时向分管和主要领导请示汇报。        

  (三)坚持标本兼治,作风明显转变。切实用好巡察成果,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忠诚履职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实现全局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领导班子得以加强、责任传导更加有力、制度建设更加完善。

  (四)制度更加规范,确保整改长效。坚持教育引导和科学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管控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严格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反馈问题: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局党委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过程中新思路、新举措挖掘不足,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拧紧安全责任链条的隐患排查不全面不细致不彻底,2019年来,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7起,死亡10人,其中2021年2月发生的一起较大坍塌致3人死亡的事故被省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2020-2021年在市对县绩效管理工作指标考评中,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排名倒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2023年以来,充分发挥县安办综合协调、综合监管的作用。召开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3次,分析研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压实乡(镇)、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二是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共摸排、梳理重点安全风险管控点74处,定期通报问题整改管控情况,确保各重点安全风险点管控状态均为正常。持续开展党政领导挂钩整改红色隐患工作。排查出红色隐患13项,由党政领导联系挂钩,落实整改销号;三是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田安委办〔2023〕8号)、《关于“清明”期间安全风险研判和做好防范工作的提示函》(田安委办函〔2023〕5号)、转发《福建省旅游从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我省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田安委办〔2023〕16号);《大田县“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田安委〔2023〕3号)及《关于印发大田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田安委〔2023〕5号),在各行业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反馈问题:应急物资储备量不足。对应急救灾等重要物资储备不够,推动树牢“以防为主”观念、落实“防”的责任还有差距。按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规定,县级储备各类物资约1.4-2.1万件,但实际准备的物资品种与国家规定的储备规模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未能有效确保灾时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至巡察入驻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中仅储备棉被、棉大衣等物资2267件。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今年以来共争取100万元洪涝灾害救灾资金用于增加救灾物资储备,其中研究下拨60万元救灾资金用于支持2021-2025年12个提升改造的避灾点采购储备救灾物资,研究安排40万元采购添置8艘橡皮艇、300双胶鞋、150件雨衣、300支手电筒、100把雨伞等防汛物资。二是按照“县级与乡镇各储备50%,实物与协议储备各占50%”的标准制定了《2024年大田县救灾物资需求计划》和《大田县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参照表》,于4月23日上报县政府研究采购储备2024年县级救灾物资(《关于采购储备2024年县级救灾物资的请示》(田应急〔2023〕19号)),并于5月5日上报县政府研究推进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关于推进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请示》(田应急〔2023〕20号)三是按照“实物与协议储备各占50%,三级响应转移安置灾民一天所需食物”的标准拟定了《大田县生活物资类救灾物资储备协议》和《大田县食品类救灾物资储备协议》,并于5月26日上报县政府《关于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的请示》(田应急〔2023〕25号),提请县政府根据《中共大田县委办公室、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田委办发〔2019〕22号关于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督促县粮储局联系有关企业签订储备协议,做好应急物资协议储备有关工作。

  2. 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县委重要工作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3)反馈问题:应急平台建设滞后。在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中,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预案不完善,容易造成指挥不畅,如用于全县应急调度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本应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县本级指挥信息网、应急指挥视频调度系统建设接入工作,但至巡察时该中心建设项目仍处在设计阶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4月20日完成《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征求意见及专家组评审,已报县政府待审核批准后发布;已对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使相关应急预案更具可操作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更加顺畅;二是2023年3月6日向县政府申请增加防汛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和设备运行维护经费20万元,于5月10日采购相关设备,在县应急局三楼会议室接入应急指挥视频调度系统,完成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任务。

  (4)反馈问题: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用力不足。督促指导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在思想认识、工作安排部署上存在短板,部分乡镇在防火工作上不同程度存在着宣传氛围不浓,火源管控、火灾隐患排查不力等问题,“双网双线”工作制未有效发挥作用。2020-2022年,全县共发生7起因村民违章野外用火等引起的森林火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2023年2月28日,县森防指印发《关于成立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导服务组的通知》(田森防指〔2023〕3号),成立指导服务组,明确指导内容, 4月12、13日,县森防办组织县检察院、林业局和应急局开展联合督导服务,对均溪、石牌、上京、太华、梅山等5个重点乡镇进行森林防灭火督导服务。二是县森防指分别于2月23日、25日,3月29日召开全县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会,并于3月21日印发《关于开展野外用火重大隐患治理行动的通知》(田森防指〔2023〕5号),开展野外用火重大防患治理专项行动,县委、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灭火督查组对挂包的乡镇持续督查,通报督查情况三期,通报督导问题14个,共排查各类隐患75处,并已全部整改。三是加强宣传,增强防火意识。按照高火险期“双网双线”,即“巡护加宣传双网格、政府加部门双条线”的要求,开展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4次;3月30日,4月21日,森防指牵头林业部门具体负责,应急、公安、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在广平镇、均溪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以2020年石牌鳌江5.1森林火灾和梅山镇沧州村10.10森林火灾等为典型案例制作“防火于未燃”短视频和音频(普通话+本地话)开展警示教育,共发送森林防灭火宣传信息21万余条,发放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森林火灾案例等宣传材料13万张,张贴标语1220张。发放宣传礼品12000余份。

  (5)反馈问题:社区避灾点监管不到位。实地走访发现,避灾点均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物资老旧、药品过期等问题。如,均溪镇仙亭社区避灾点仓库渗水,物资另寻地方储存,仓库修缮之后物资仍存放于暂存地点,且暂存仓库内检查记录仅至2020年,检查登记表仍沿用原主管单位民政局的名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3月20日至30日期间,结合汛前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各乡镇开展辖区避灾点安全检查,并组织专班对全县19个乡(镇、场)避灾点巡检情况进行抽查。4月7日县减灾办印发《关于自然灾害避灾点汛前安全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田减灾办〔2023〕4号),督促各乡镇严格对照《自然灾害避灾点管理规范及建设标准》及通报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对辖区避灾点有关问题立即整改,并建立完善避灾点管理档案。5月8日县减灾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避灾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田减灾办〔2023〕7号),组织各乡(镇、场)强化自然灾害避灾点隐患排查,及时完善更新自然灾害避灾点物资台账,并将台账录入应急综合应用平台。二是在乡镇上报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选取石牌镇长溪村避灾点等12个自然灾害避灾点作为2021-2025年提升改造对象,4月3日局党委研究下拨60万元救灾资金,支持12个避灾点按照A类标准进行提升改造,目前前坪乡上地村和均溪镇福塘村2个避灾点已完成提升建设,其他避灾点提升建设工作正有序推进。三是3月31日,局党委组织相关人员对责任人陈国栋进行谈话提醒。

  (6)反馈问题:尾矿库整治监管不够到位。局党委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尾矿库闭库工作后劲不够。2021年11月,我县4座尾矿库与省市应急管理部门联网的在线监测系统出现在线率低,企业端频繁断网,局矿山股未能及时告知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对尾矿库隐患排查不够有力,2022年5月,万源矿业尾矿库排水涵管发生断裂,造成尾矿泄漏事故,被国家安监局发出泄露警示信息,且被海峡都市报报道,造成负面影响。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4月6日县政府组织应急、工信、环境保护、水利等相关部门开展尾矿库安全风险会商研判工作会,加强防范化解汛期尾矿库安全风险,督促尾矿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3年拟完成尾矿库闭库治理验收并销号1座(广福矿业公司湖美大尤尾矿库),拟完成安装在线监测2座(金源尾矿库、宝树2号尾矿库),并与省市联网,目前,金源尾矿库已完成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二是5月11日县应急局转发《关于加强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田应急矿〔2023〕20)号),将企业如何抓好值班值守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督促企业对排水系统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日常巡查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三是利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微信工作群采取定时或不定时方式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调度,全面掌握在线监测在线率和尾矿库运行情况,确保尾矿库安全。今年来,已开展调度2次,在线率达100%。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7)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存在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没有把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协调推进。如,2019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3名党委成员等同志的2020-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剖析材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均未结合本职工作深入查摆剖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局党委分别于3月20日、4月17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意识形态有关理论知识2次,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认识;二是4月3日,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剖析风险漏洞,细化管理措施;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度党的建设、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

  (8)反馈问题:阵地建设管理运用不够到位。对重大主题宣传工作重视不足,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局机关党建室悬挂的“党员义务”内容未根据修订后党章更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于3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4月4日至7日,组织县管干部共9人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学习并提交心得体会,营造宣传浓厚范围;5月10日,组织宣传新闻工作者收听收看全省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二十大精神,督促负责宣传工作人员积极与宣传部门对接,加强学习相关宣传业务知识,并对其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意识,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安全主题公园、5.12防灾减灾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重大主题活动。二是应急局党支部于3月24日对党建室悬挂的“党员义务”内容进行更新。

  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四风”纠治不够彻底的问题

  (9)反馈问题:督促检查流于形式。如,2022年10月对奇韬镇顺韬加油站常规检查,虽责令业主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但后续未跟进督促,实地走访发现,“配电室内堆放杂物、未上锁”等问题仍未整改到位,且该加油站2022年的员工教育培训记录系由2021年培训记录简单篡改,应急局却未在检查中发现该造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4月10日组织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执法手册,集中对本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5-6月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登录“法治教育网”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视频,5月15日组织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二是3月13日组织工作人员对大田县奇韬镇顺韬加油站篡改培训记录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给予3.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三是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回头看”和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来,检查发现存在培训相关问题的企业7家,完成整改7家,公开曝光1家,共计给予行政处罚10.5万元;分别于2月24日、3月14日、5月10日组织召开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一季一警示”专题教育系列活动,1-5月份,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电焊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班7场,参与培训人员1100余名;加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截止5月,我局共检查企业458家,排查安全隐患711条,已完成整改669条,立案13起,责令停产整顿1家,行政处罚25.7万元。

  (10)反馈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如,2019年应急局违规给不符合领取安全生产岗位津贴条件的4名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512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于2022年12月份将违规发放的5120元津补贴予以收回;二是分别于2月13日、5月8日组织全体人员展廉政教育“一季一警示”教育活动2次,通过教育和学习财经纪律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财经制度。

  5.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1)反馈问题:2019年来,局财务列支的19笔绩效、差旅、邮电、慰问等费用普遍存在经办审核手续不全、附件不完整等问题;2019-2021年购买的办公家具、应急执法装备、健身器材等资产计61.5万元,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有的也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或询价。此外,未定期对防汛防火器材仓库管理资产进行清查,存在账账、账物不符等问题,经核查,实物比账上少372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3月27日,组织办公室、财务等人员专题学习内控、绩效等制度,于4月10日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各项费用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询价制度,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根据2022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反馈意见的要求,已于2022年7月份将2019-2021年购买的办公家具、应急执法装备、健身器材等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按照仓库管理制度规定,已于3月22日组织办公室、财务等人员对库存实物进行清点,造册登记,补齐手续,确保账物相符; 3月28日局党委组织相关人员对财务负责人郑小华进行谈话提醒。

  6.关于救灾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2)反馈问题:局党委对应急救灾资金分配和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未能督促指导乡镇对救灾款物规范使用,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如,文江、太华、前坪、广平等乡镇均未见到资金分配方案相关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县减灾办4月21日印发《关于开展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回头看”专项检查的通知》(田减灾办〔2023〕6号),要求各乡镇对救灾资金使用情况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上报整改材料,县减灾办对有关整改情况进行抽查。二是3月17日组织召开全县灾害信息员培训一期,对19个乡(镇、场)38名灾害信息员进行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等政策讲解,指导乡(镇)制定救灾资金分配方案,规范用好救灾资金。

  )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关于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3)反馈问题: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认真。如,2020-2021年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不够规范,存在以提醒谈话或履职谈话替代现象;划分临时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支委之间未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1年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有的以“办事过于低调”“工作认真细致”等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于3月27日组织学习关于开好全县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事项规定,严格执行召开民主生活会程序,规范谈心谈话记录。4月3日,已按照要求规范2022年度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的谈心谈话内容和谈心谈话记录;二是已于3月3日组织党员学习规范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各项相关事项,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规范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4)反馈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普遍存在“三会一课”记录不够完整,会议签到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如,2020-2021年5名党员领导干部未按要求上党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3月3日党支部支委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党务业务水平,规范落实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单;二是2月28日向县委组织部组织科报送局党委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情况表,明确党委委员支部联系点,按照党委安排的联系点深入到各自联系的支部上党课。

  8.关于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15)反馈问题:执行干部协审程序不完整。如,2021年10月以来,考察任用的3名股级干部仅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未征求法院、检察院等政法部门意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于3月20日组织负责人事管理人员重新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田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加强做好干部选任协审程序。于2月-3月期间,本局2022年度考核优秀5名干部、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先进个人严格落实协审制度,向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等执法部门征求协审意见。

  (16)反馈问题:个别谈话记录不规范。如,2020年6月以来提任的4批次股级干部,个别谈话记录仅体现谈话内容,未体现具体谈话人的姓名与职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于3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田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规范做好个别谈话记录和任用选拔程序。

  (17)反馈问题:中层干部年龄结构老化。局机关9个股室负责人中,有6名年龄超过50周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按照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意见,坚持遵守选拔任用干部规定,培养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统筹规划队伍年龄梯次和专业结构;二是5月8日,经局党委研究决定,采取“新老结对”培养模式,建立“传帮带”机制,调整充实年轻干部3名担任股(室)主要负责人,不断提升年轻干部安全生产监督和行政执法能力,通过“传帮带”夯实应急管理人才梯队。

  9.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

  (18)反馈问题: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对个别干部职工违规违纪问题未能早发现、早纠正。如,2021年5一名干部为了办理高额低息信用卡,与他人合伙注册成立空壳企业,并在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中,隐瞒了上述问题,被县纪委批评教育。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5月8日局党委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重申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履行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对分管的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教育管理;二是已于2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5月8日结合青海省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三是已于5月9日—5月10日期间,局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提醒谈话7人/次,班子成员对分管的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6人/次。纪检组组长施生陆结合青海省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对我局6名股(室)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

  (19)反馈问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2019年以来局党委共召开75次党委会,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的仅9次,其中2020年度召开的20次党委会纪检组均未派员参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凡涉及研究“三重一大”相关事项,在召开党委会前,规范编制党委会议议程, 均由党委会研究决定。今年来,共组织研究“2022年度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优秀人选、安全文化公园微型消防站及避灾示范点物质移交、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提升主题安全文化公园”等重大事项7次。二是主动接受监督,今年来,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时,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已参加7次。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收到县委巡察组交办件(含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局党委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无此项问题。

  (二)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在县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下,经过三个多月严肃认真的整改,县应急局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的成效。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进一步增强,巡察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制度机制得到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下一阶段,县应急局党委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落实反馈意见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组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根源,及时建章立制,实现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落实“两个责任”。按照当前形势,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按照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加大对违反党规党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在全局中起到警示作用,强化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纪检监察职责。        

  二是加快推进党的建设,规范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谋划和部署,党支部积极配合,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及时修改和完善党建制度,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五同步”要求。及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编制目标任务书,明确考核要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重点督促,层层压实责任,将压力传导到每一位党员。定期更新党务、政务公开栏,做好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转变思想,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工作中坚持“一线工作法”, 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主动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牢固树立务实的工作作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严肃查处,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决纠正“四风”。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用制度促进作风转变,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着力解决执行不力、效率低下、庸疲懒散软和影响发展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地开展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7220737;邮政信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福田大道231号大田县纪委驻检察院纪检组收,邮政编码:366100;电子邮箱:dtxajj7220737@163.com。

  中共大田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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