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5-24 09:56 来源: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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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8日至11月18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2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整改有条不紊。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狠抓整改落实。一是迅速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工作。二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时了解推进情况,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方向,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以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为着力点,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在深刻反思、找准症结、全面研究的基础上,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做到问题整改不漏项、措施细化可操性强、责任明晰落实到岗。 

  (三)坚持全面整改,不折不扣落实整改。整改工作开始后,局党组紧抓整改时效。一是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定期收集汇总整改落实情况,强化跟踪问效,全力推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二是按时整改销号,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制定时间表,实施动态管理,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并举一反三,建立并完善有关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各项问题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 

  1)反馈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还有较大的盲区作为主管食品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市管局组织推动职责履行不够到位,我县食品安全方面仍然存在着监管漏洞,食品安全索票索证、可追溯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完善。如,2020-2021年在市对县绩效指标考评中,食品安全满意率连续两年位居全市倒数第一;2022年5-7月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追溯工作食品流通环节在全市综合排名倒数;2022年6-7月省市管局发布的2022年第13、15、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我县有3家商店销售的明虾、鱼皮花生、长豆等部分指标不合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关于“2020-2021年市对县绩效指标考评中,食品安全满意率连续两年位居全市倒数第一”问题。一是推行餐饮“红黑榜”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公示曝光工作,“红黑榜”工作开展以来,发布各类短视频、公众号宣传36期,累计点击率达105.3万人次,获赞7038人次,有效提高食品安全满意率。二是督促包保干部落实食品安全包保制度,每季度督促县、乡、村级共465位包保干部完成对3595家包保主体的全覆盖督导工作,截至目前,我县第二季度督导完成率位列全市第一。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2023年我县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050批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按计划序时推进,目前已完成抽检172批次。四是2023年以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进口啤酒整治、自动售货机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9起。 

  关于“2022年5-7月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追溯工作食品流通环节在全市综合排名倒数”问题。一是2023年510日,我局邀请三明市长威公司对我县部分流通企业和餐饮单位开展“一品一码”追溯培训指导工作。二是落实“一品一码”工作通报制度,今年以来,在微信业务工作群通报22次,通报内容包括应录未录情况及录入天数不满5天企业名单。三是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2023年以来,针对流通环节11家企业开展一品一码约谈4次。 

  关于“2022年6-7月省市管局发布的2022年第13、15、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我县有3家商店销售的明虾、鱼皮花生、长豆等部分指标不合格”问题。一是认真完成省、市抽检任务和不合格率指标,2022年的考核指标要求设区市(含县)市场监管部门年度抽检总体不合格率需达1.8%、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率需达2.7%,我县已按要求完成。二是对抽检不合格项目开展核查处置,并依法处理,2022年,我县抽检不合格22批次,均按要求在时限内完成核查处置。三是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指导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2022年以来,对出现多次抽检不合格的经营主体开展责任约谈2次。四是对抽检不合格的经营主体均按程序责令整改,依法查处。五是2022年在大田县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公示抽检结果5期。 

  2)反馈问题: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推进工作不够到位。对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的战略决策,思想认识上还有不足,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协同公安、人社、交通等11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还不够顺畅,实地核查工作质量、效率有待提高。此外,一些特殊行业的专业人员与监管任务不相匹配,特别是药品医疗器械、特种专业设备、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检查人员仅3人,无法真正落实“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工作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牵头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高效率,2022年共开展4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工作,2023年4-6月开展大田县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事项和年报信息公示及相关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二是2022年9月9日举办“双随机、一公开”协同监管平台(福建)操作培训;2022年9月29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大田县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人员抽查业务培训。三是2022年,将各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1346条抽查结果全部记录归集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四是2022年来,我局新招考部分特殊行业的专业人员,其中药品医疗器械2人、特种专业设备4、检验检测1人2022年来,参加县委党校培训4人次,参加省市级业务培训3人次;2023年4月14日,30人参加执法稽查集中学习培训;2023年4月21日,22人参加“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系统”视频培训。 

  2.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县委重要工作部署不够坚决主动,统筹推进能力有欠缺”的问题。 

  3)反馈问题:新型市场经营主体缺乏有效监管手段。截止2021年12月,全县网络经营主体共有11487户,其中企业409户、个体11078户,注册资本共计11.31亿元。同时,所注册的网店其实际经营地址基本不在本县境内。但日常监管仅依托福建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渠道单一,且该平台上采集到的涉网经营主体仅有1029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处置国家级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下发的问题线索,精准打击网络经营主体违法经营行为;2022年以来我局共收到国家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下发线索6条,其中立案查处1起,责令改正1条,涉嫌违规但情节轻微、危害性小不予处理3条,正在调查1条。二是通过大田智网系统,建立全县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现已归集全县网络经营市场主体9528条,加强与大田智网合作,借助大田智网,加强对全县网络经营主体的监管。 

  4)反馈问题:民生领域安全监管存在短板。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不够到位,职能股室监督物业公司和维保机构执行电梯保养、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制度不够有力,2021年以来,群众多次在12345和12315平台反映锦绣福田电梯坠落(摇晃)、小区视频监控长时间关闭成为摆设等问题。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目前特安股两名工作人员均为其它岗位调任,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储备有较大不足。此外,原质监局于2016年9月份制定的《大田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机构改革后未结合职能划转、人员变动和变化后的新情况予以及时修改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锦绣福田小区电梯使用单位(可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已于2022年3月5日安装锦绣福田小区监控视频并运行使用。二是2023年3月10日将锦绣福田小区电梯使用单位(可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列入2023年度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三是2023年3月9日对锦绣福田小区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开展约谈,明确电梯管理、维护、保养、安全乘梯知识宣传等相关责任、义务。四是2022年5月10日邀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三明分院工程师培训特种设备相关知识,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五是2022年12月9日制定《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田市监特〔2022〕67号) 

  3.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 

  5)反馈问题:执法处罚尺度不一。市管局未制定适应我县市场管理需求的自由裁量实施清单,导致执法人员对经营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尺度不一,影响执法公信力。如,2021年上京市管所办理的《上京镇艾米熊母婴用品店未依法履行化妆品经营义务案》、《上京镇黄荣胜奶粉店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等2个案件和文江所办理的2个案件性质类型一致,但处罚金额却相差5000元;2020年8月,华兴市管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弘惠纸业和兴洲纸业等两家公司使用无合格检验报告的锅炉同样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弘惠纸业处罚3万元,而兴洲纸业仅罚0.5万元,两者相差2.5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2月27日召开青年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会议,采用以老带新的案件办理模式提升青年干部综合素质;20234月14日开展第一期执法稽查集中学习培训,围绕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对全局办案人员进行培训。二是20235月24日印发《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规范案件办理相关制度的通知》(田市监〔2023〕26号),完善重大事项会商会审制度、规范不予立案流程制度等5个制度,充分发挥会商会审制度对案件的审核把关作用,2023年以来,共办理一般行政案件63起,召开案件审核会议7次,通过7起减轻处罚案件,有效落实执法公正、文明,提升执法公信。三是20233月出台《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负责制实施办法》(田市监综〔2023〕10号),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体系,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运用。 

  6)反馈问题:案件监管工作存在盲区。局党组对执法办案的全周期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完善,责任不够明确,措施不够有力,导致案件卷宗程序不完整、手续不齐全等问题频发,甚至个别执法人员存在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如,抽查的76件2020-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中,有7个案件逾期未结案,罚款未入库金额达19.18万元,经巡察督促立行立改后仍有12万元罚款金额未能追缴到位;个别案件还存在执法人员未将办案信息录入案管系统,造成案件长期处于失管状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线索登记、线索移送/抄告、协查、行政诉讼、案件复议及案件查处等6个台账,截至20236月,各台账分别登记了28111、1、1、63条记录,确保涉案信息处理和案件办理结果规范可循。二是20233月6日选送3名业务骨干参加由三明市市场监管局举办的执法规范提升专题培训班。三是加强案管系统录入督促,截至20236月全局共办理一般行政案件63起,其中应录入案管系统51起,已录入案件系统51起,做到应录尽录。四是2023年3月20日,制定出台《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设立法制员的通知》(田市监法〔2023〕11号),强化基层执法办案机构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执法评议考核等制度,整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7)反馈问题:涉案物品管控不严。局党组对涉案物品严格管控不到位,上一轮巡察已指出的涉案物品出入库手续不齐全、保管随意等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仍然存在。如2020年来,多次出现被扣押物品未贴封条、未制作《涉案物品入库清单》《涉案物品移交入库清单》和经办审批未签字等情况,甚至出现无人签字就将扣押物品移出库房的严重失管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涉案财物管理暂行办法》(田市监法[2019]35号)规定,对涉案物品实行《涉案物品移交入库清单》《涉案物品出库清单》“两单制”,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的罚没物品有登记台账,设立罚没物资专用仓库。二是做好办案人员(移交人)与仓库专管人员(接收人)签字验收入库物品手续,严格落实经办审批签字。三是2023年5月9日,分管领导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8)反馈问题:主责意识不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如,疫情防控及党的二十大等重大主题宣传落实不到位,局机关及各所的室内室外宣传布置较少,未能充分发动市场经营主体共同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党组成员根据《中共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推动意识形态落实落细,2023年以来,已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会,并于2023年5月22日-5月24日期间开展意识形态检查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局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强化疫情防控及党的二十大等重大主题宣传,加强局机关及各所的室内室外宣传。 

  9)反馈问题: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宣传内容未及时更新,上墙材料停留在“过去时”,有些版面陈旧破损。如,局机关、城关所学习园地仍为“党史学习教育”内容;上京所、石牌所的上墙材料多数还挂着“工商行政管理”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强化阵地管理,2023年5月22日-5月24日期间对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及各市场监管所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更新宣传版面内容。二是局机关、城关所已于2023年4月14日更新学习园地,2023年3月24日联系广告公司把上京所、石牌所“工商行政管理”上墙内容更新为“市场监督管理”,目前正在走程序中。 

  (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四风”问题纠治不彻底的问题 

  10)反馈问题:学风文风不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执行考勤纪律不严,应付现象时有发生。如,2022年2月22日与3月2日学习签到单笔迹完全相同,存在造假现象。有的领导干部撰写专题研讨发言材料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党组成员于2023年5月19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2023年以来,已召开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次都严格落实签到三是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11)反馈问题:工作流于形式。对辖区内需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主动靠前监管不到位,到期需要检测时,仅简单发一份通知了事,对监管服务对象是否按要求落实,则未再跟进督促。抽查发现,奇韬卫生院电子血压计和部分商家使用的电子秤在2020年度做过一次检定之后就未再送检过,早已超过“一年一检”的规定周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4月已开展集贸市场、农资计量专项检查。二是做好宣传,增强观念。借助3·15活动开展计量宣传,普及计量法律法规。三是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监管实效,提高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截至目前,立案查处2起使用超期未检计量器具行为。四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由“群众送检”变“技术下乡”,2023年4月到上京开展下乡检定服务。  

  12)反馈问题: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格。如,2021年5-12月市管局接待客商7单中均无公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4月12日-4月21日对公务接待材料进行重新检查、审核。二是2023年4月10日办公室公务接待人员学习《三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大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6.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3)反馈问题:用行政事业经费列支工会费用。如,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市管局举办2020年“七一”趣味运动会、元旦游园活动等费用共计金额39016元,在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4月10日财务人员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二是2023年2月向局工会追回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举办“七一”趣味运动会27216元,2023年3月向局工会追回元旦游园活动费用11800元,共计39016元。三是2023年5月9日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14)反馈问题:财务审核不严,报销票据不全。如,2020年7月至2022年9月市管局列支的56笔办公用品、法律服务、场地租赁、慰问等费用共计金额475101.8元,普遍存在该签字的没签字、该附相关资料的没附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4月10日财务人员学习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制度,提升财务管理能力。二是严格按照财务审批制度,强化财务报销流程规范化,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支付制度。三是2023年5月9日已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把好“审核关”,材料齐全才予以报销。 

  15)反馈问题: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截止2022年4月,均溪镇福田大道216号、文江镇街道64号、建设镇建华路24号等店面租赁权已到期,未及时重新招投标。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12月12日下发《关于配合做好店面产权移交的通知》给福田大道216号承租单位惠通公司,通知其缴清租金并配合做好店面产权移交工作。二是2023年4月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做好文江镇街道64号、建设镇建华路24号店面招标工作。 

  7.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6)反馈问题:大额资金支出不规范。如,2020-2021年局工会先后支付大田县昆坂油茶专业合作社、福万佳超市、好多多超市等会员福利费用共计50.86万元,未经集体研究决策,未按规定程序履行采购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4月10日财务人员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大额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大额资金必经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采购手续。三是2023年5月9日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17)反馈问题: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不严。如,截至2022年10月,市管局检测费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共计22.64万元未上缴财政;2021年县财政下拨给市管局的食品安全经费60万元未列入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4月10日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经法规。二是2022年10月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72万元上缴县财政,2023年3月将检测费收入5万元上缴县财政,2022年11月将2021年县财政下拨的食品安全经费60万元转至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账户。三是2023年5月9日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18)反馈问题:别工作人员利用职便谋取私利。如,驻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名市管局窗口聘用人员在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利用协助企业办理预注册登记手续、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刻制公章等工作之机,违规收受好处28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分管领导2022年6月9日对市管局窗口聘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代办营业执照、代刻公章并私下收取费用问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市管局窗口聘用人员已清退相关款项2800元。三是2022年5月13日将窗口聘用人员调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岗位。四是2023年5月24日,分管领导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体约谈。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9)反馈问题:党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如2020年7-10月召开的5次党组(扩大)会均未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5月19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二是2023年5月19日印发《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修订),进一步明确党组会的议事规则。 

  20)反馈问题: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党组会与行政会议事决策范围不明晰,2020年4月以来,共出现31次以局班子会代替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并存在非党员领导在党组会议上参与表决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5月19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组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等内容,提高民主决策意识。二是2023年已把党组会和班子会分开记录,指定专人记录党组会议记录和班子会议记录,规范记录填写,并做好记录整理、归档工作。 

  9.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21)反馈问题:机关党委履职尽责不够到位。如,2021年10月21日局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了检查,发现“普遍存在主题党日活动未整理、个别党支部未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用学习文件代替党课、个别支部党课次数不足”等问题,但至巡察期间,建设、石牌等所党支部仍存在未按规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5月24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进行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学习。二是局机关党委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按规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于2023年5月22日-5月24日期间对各支部开展检查。三是建设所、石牌所党支部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已于2023年3月完成整改。 

  22)反馈问题:党建基础工作不够实。如,均溪、城关所党支部2020年2-4季度未组织党员进行党课学习;均溪所党支部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两位党员未开展自我批评;石牌所党支部未按规定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5月24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二是2023年5月22日-5月24日期间局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务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并督促各支部按时限及时整改。三是2023年3月局机关党委已督促城关所、均溪所、石牌所党支部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完成整改。 

  23)反馈问题: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如,城关所党支部于2022年5月召开党员大会同意范雪燕同志按期转正,但直到巡察入驻时,该同志《入党志愿书》中机关党委审核意见仍未填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5月8日机关党务工作者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的发展党员培训。二是范雪燕同志《入党志愿书》中机关党委审核意见已填写三是各党支部已于2023年4月24日-4月28日开展自查,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程序关。 

  10.关于干部选任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24)反馈问题:程序不严、材料不齐等问题较为突出。2020年来,市管局选任的12名股级干部大都未能按照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规范程序操作,考察程序、材料缺失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4月10日负责人事管理的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田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田委组干〔2017〕69号)文件规定,严格按照程序选拔任用股级干部。二是2023年5月23日完善《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股级干部提拔任免考核工作方案》(田市监党组〔2023〕12号)三是2023年4月已2020年来选任的12名股级干部缺失的材料及时收集完整并装档。 

  25)反馈问题:自聘人员管理不够规范。近年来,市管局自聘人员17名,仍有2名未签订聘用合同;2022年3月党组研究聘用的1名办公室收发员未向县委编委申请报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4月30日对2名未签订聘用合同的门卫给予解除聘用,按程序公开招聘我局门卫,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大田县应急管理局门卫由县应急局按程序重新招聘。二是2023年3月29日对2022年3月党组研究聘用的1名办公室收发员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报备,今后招聘编外人员一律按照《大田县委办公室、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干部组织人事相关纪律规定的通知》(田委办〔2018〕131号)文件要求,按程序向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等报备申请,经县委编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进行公开招聘。 

  26)反馈问题:职务岗位不匹配导致权责不清问题突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是经县委通过的市管局“三定”方案中,专设的副科级执法单位,但机构设立后,执法人员大多由业务股室干部兼任,县委正式任命的大队长却未能实际履行职责,而是由局党组另行安排一名科股长负责大队工作,以致职权责不清晰、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制约执法办案质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4月27日按照县委通过的市管局“三定”方案要求,充实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队伍,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大队在编人员工作岗位职责。二是2023年4月27日明确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的工作职责,全权负责大队工作,做到权责清晰,有效提升大队执法办案质量。 

  1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27)反馈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较多停留在开会传达精神、制定下发文件等层面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安排强调多、督促落实少,缺少具体有效的举措;个别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有力,重分管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一把手”的事情,只要自己洁身自好就行,存在对分管股室干部监督不够严格,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不够深入,责任传导不够到位。如,2021年个别股室干部伙同他人以“打麻将”形式进行赌博,被党纪警告处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月3日、5月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工作全过程,逐级传导压力,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强化干部监督,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截至2023年5月24日,局主要领导已开展谈心谈话20余次。  

  28)反馈问题:监督责任仍有真空地带问题派驻纪检组和局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深入,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核心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缺乏有效管用的监督手段,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不明显。如2022年7月,纪检组要求全局执法办案人员对所经办的行政执法案件开展自查自纠,但未对上报的自查情况进一步复查核实,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个别办案人员瞒报、漏报问题,监督成效打折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以来,派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委通过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核心环节廉洁风险防控。二是2023年以来来,已开展“一季一警示”2次,筑牢防线,防微杜渐。三是2023年4月抽查15件未上报自查情况的案件,未发现问题。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关于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已经联系广告公司把上京所、石牌所“工商行政管理”上墙内容更新为“市场监督管理”,目前正在走程序中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持续跟进,确保上墙内容及时更新,争取6月底完成整改。 

  2.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正在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做好文江镇街道64号、建设镇建华路24号店面招标工作。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继续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做好文江镇街道64号、建设镇建华路24号店面招标工作,争取6月底完成整改 

  3.关于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不严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财政资金、财政指标未到位。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争取2022年经费。 

  (二)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阶段,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监督,持续落实整改。持续推动未整改的整改到位,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改出成效,及时指出问题整改中存在的差距不足,提出进一步加强整改的要求,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二是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充分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坚持巡察整改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三是以点带面,转化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开展的强大内在动力,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等,以问题整改提高干部干事创业能力,砥砺奋进,真抓实干,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8-7221113;邮政信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218大田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收,邮政编码:366100;电子邮箱:dtxsgj@126.com 

 

 

  中共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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