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田县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5-16 17:24 来源:大田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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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科学技术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2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夯实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巡察意见反馈会后,2月27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围绕反馈意见和有关要求组织专题学习,就做好整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督办整改工作,定期主持研究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难点,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紧整改。

  (二)逐项制定措施,扎实推进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0项22个具体问题,我局细化分类,制定了49项整改措施,以党组名义印发了《关于落实〈关于对县科学技术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对巡察组整改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工,逐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期限。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措施,抓紧抓好整改工作,局各股室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落实问题整改,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整改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有利契机,坚持着眼长远,在解决表面问题的同时深挖问题根源,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再次发生,警钟长鸣。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县科学技术局党组研究细化提出3个方面10项整改任务49条整改措施。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反馈问题:推动全面系统学不够扎实。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缺乏系统梳理,一些重要内容学习不够主动及时。近三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2020年全国科学技术奖励大会、2021年全国科技“三会”、2022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但局党组未专题组织学习并提出贯彻意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汇编成册,2023年3月27日集中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并提出贯彻意见。二是2023年以来,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中学习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福建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工作会议精神等重大会议精神。

  (2)反馈问题:对标“四抓”重要指示要求不够到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科技管理“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重要要求有偏差,统筹谋划部署科学技术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如,在抓战略规划落实方面,结合全县《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细化提出年度工作思路、合理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举措不够,2019年以来未制定各年度科学技术工作要点,仅在年终工作总结中笼统概略提出下年度工作计划。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4月18日,召开全局一季度科技工作推进会,总结一季度科技创新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以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全县科技工作实际,于2023年3月30日制定了《2023年全县科技工作要点》,并下发至局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3)反馈问题: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用力不足。落实落细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有力,在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构建利益机制等方面成效不明显。2019年以来选派的省市县科技特派员(含团队、法人)379人(次),涉及第三产业领域的仅24人(次)、占比6.3%,建立的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仅1个。科技特派员服务管理机制不健全,未牵头开展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系统总结近年来我县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亮点成效较少,不少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服务停留在表面,持续稳定的工作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12月1日,组织开展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现已选认2023年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26名,团队科技特派员10个,法人科技特派员1个,其中服务三产科技特派员比例达11.5%。二是2022年以来,深入江山美人茶业、逢元茶业、山瓜瓜农业等企业走访调研,向服务企业的科技特派员宣传解读建立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有关政策,鼓励和支持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建立利益共同体。现全县已建立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5个。三是2022年5月以来总结了一批科技特派员先进典型案例,并推荐3个申报福建“最美科技特派员”,其中1人获省级通报表扬,2人获市级通报表扬。通知县级科技特派员于2月底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估,对成效较差的今年将进行调整。通知省级科技特派员于2023年3月底前在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填报工作开展情况,动态跟踪服务情况。

  2.关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强劲,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还有落差的问题。

  (4)反馈问题:引导推动高新技术创新发展不够有力。动态管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强化分类施策和靶向服务不够,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仍然较少。至2021年底,全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仅占全市总数的6.77%,与我县经济总量占全市比重不相匹配。高技术企业培育力度不足,新旧动能转换不够快。至2021年底,全县180家规上工业企业中高技术企业仅4家,规上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仅1.2%,2021年度规上工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量和增长速度甚至出现负增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以来,将科达新能源、清航装备、大联新型材料、岩兴气体等18家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一企一策为企业制定发展路径,按照时间节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申报并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家,居全市第四,现全县共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1家,居全市第六。二是2022年以来,已将清航装备、西埔医药、维真园医药企业纳入高技术产业企业培育库,其中清航装备已上规入统,目前全县纳入高技术产业统计目录企业5家。

  (5)反馈问题:破解企业研发投入增长瓶颈不够有力。督促指导县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的方式方法不多,对企业规范合理归集研发经费、建立研发经费专账引导不足。2021年我县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幅为12.2%,未达到省政府提出的基本财力保障县年均增长20%的目标,位列全市倒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2月8日,县科技局组织业务人员及规上工业企业财务人员参加全省年报工作培训视频会。二是2023年3月以来,局领导班子分组赴上京园区、京口园区以及石牌、太华等乡镇,向宝山机械、晟兴铸造、硅光通讯、瓦能科技、建华纺织等重点企业,宣传解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等惠企政策,指导企业做好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建账、立项,应统尽统。2022年8月,组织金门油压、宝山机械、硅光通讯、建华纺织等7家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分段补助,合计125.40万元。

  (6)反馈问题:科创平台和研发机构运行后劲不足。目前,县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系统软件已关闭运营,孵化器内在运营的企业仅6家且质量不高。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不到位,全县仅设立卫斯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家,且已长时间未开展工作,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3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二是2023年以来,局领导、股室负责人多次深入大田县双创园开展调研,指导园区对照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条件,完善各类平台、园区基本服务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场地,并由国投公司组建运营机构,按照时间节点向上申报众创空间。三是2023年3月以来,局班子成员深入宝山机械、坤源机械、硅光通讯、建华纺织等重点企业,宣传解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若干措施的通知》《三明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支持企业申报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

  3.关于发挥项目带动作用不充分,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不够有力的问题。

  (7)反馈问题:科技项目谋划成色不足。学习应用新理念谋划大项目、好项目思维不宽,挖潜提炼项目不够,2019年以来全县仅8个项目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盘子。抢抓国家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加强沪明对口合作等机遇不够有力,至巡察入驻时尚未策划有关沪明对口合作项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3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二是2022年以来多次向各乡镇、部门、企业征集科技计划项目,共有54个项目入库科技计划项目库,推荐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8项(2022年4项已获立项,2023年4项待省科技厅审核),推荐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6项并获立项,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15项。三是2023年3月16日,组织建华纺织、宝山机械、恒通机械赴东华大学纺织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开展产学研对接;4月16-20日,东华大学专家到我县开展产学研交流活动,围绕企业提出的技术诉求进行深入交流,并就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交流培训、科技特派员选认等领域达成合作意向。目前宝山机械、飞鹰实业、建华纺织、育灯纺织、大联新型材料、硅光通讯、永源蔬菜专业合作社7家企业已与上海交通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农科院专家签订科技特派员合作协议,拟选认为我县市级科技特派员。

  (8)反馈问题:科技项目助推乡村振兴力度不够。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不足,运用科技特派员、农业星火科技、星创天地等载体,深化精准扶贫、助力乡村振兴成效不明显。2019年以来,我县通过省级立项的星火项目数仅4个、创建的星创天地数仅1个。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以来获立项的市级以上农业科技计划项目6项,分别是江山美人茶业、飞红酒业的省级星火项目,山瓜瓜农业的省级科特派后补助项目,创辉农业、永福柑橘合作社的市级科技特派员产学研合作项目,梓希农业的市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星火项目1项(待省科技厅审核)。二是2022年以来共选认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50名,团队科技特派员20个,法人科技特派员2个;2023年以来共向上推荐10名北京、上海高校院所专家担任我县市级科技特派员。三是2022年10月8日,组织江山美人茶业“大田美人茶星创天地”申报省级星创天地,并于2023年2月17日获省科技厅认定。

  (9)反馈问题:科技项目招引效果不佳。牵头指导乡镇、部门开展科技项目招商力度不够,以项目落地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联动发展和提升发展亟待加强。2019年以来,全县新引进落地的高技术产业项目仅岩兴高纯气体生产、维真园研发中心等5个。发挥科技主管部门职能优势不够,2019年以来县科技局招引的10个项目,其中属科技创新型项目仅4个、总投资才1.2亿元,体量不大、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3月28日,成立了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二是2023年3月13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县招商引资有关政策并开展业务培训。三是2023年2月11日,局党组成员吴细使赴南安市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泉州(南安)高端装备智造园、国家智能铸造产业创新(泉州)中心、德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成功机床有限公司、聪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华茂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泉州市敬达机械有限公司开展招商引资对接;3月15日局党组书记林奕明赴大田上海商会开展招商引资对接。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存有不足的问题

  (10)反馈问题:党组抓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要内容,均未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2023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以及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结合科技实际,安排了18个专题重点内容,于2023年4月17日印发了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学习研讨。1月10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3月17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研讨,4月6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子成员结合实际进行交流发言。

  (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够彻底的问题

  (11)反馈问题: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企业研发投入增长瓶颈、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需求等调研重形式、轻实效,深入分析问题症结、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思路举措不够,2019年以来未形成专门调研报告供县委县政府参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3月28日,印发了科技创新工作调研活动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调研,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相结合的方式,局党组成员深入超越科技、科达新能源、宝山机械、清航装备、坤源机械等企业,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发展瓶颈问题,认真听取企业对我县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月12日,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共享调研成果,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形成调研报告。期间形成两份呈阅件报送县委,并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肯定。

  (12)反馈问题:服务企业尚缺力度。主动联系企业做指导、送政策、解难题,帮助企业找高校、找成果、找专家还有欠缺,引进外部智力解决企业技术需求等“急难愁盼”问题不够。2020年以来,向企业征集的各类技术需求9项,其中有5项至今仍未帮助企业成功对接并推动解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3月28日,成立了县科技局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分组深入走访坤源机械、玖悟茶业、盛达铸造等企业,宣传解读惠企政策,了解掌握企业诉求,积极主动为企业牵线搭桥高校院所。2023年4月20日,组织召开铸造企业专题培训会,邀请铸造专家为企业“把脉问诊”。二是按照双向选择、按需确认、精准对接的要求,为硅光通讯、宝山机械、广建环保、建华纺织、育灯纺织、创辉农业等企业精准对接上海交通大学、东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上海农科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等省内外高校院所,选认高校院所专家担任我县科技特派员,为企业开展技术服务。京闽科技特派员宁中华服务我县创辉农业,在首届京闽科技合作论坛上进行了签约。三是针对建华纺织提出的“水性 pu人造合成革技术”以及“人造PU革色牢度技术”技术问题,2023年3月15日,为企业牵线搭桥东华大学化工学院专家,并签订技术合作协议。

  (13)反馈问题:慢作为问题仍然存在。落实“三提三效”不够有力,有的工作“慢一拍”,缺乏时效性。如,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实施情况跟踪问效不够,2021年立项的10个县级科技计划项目,至巡察入驻时仍有县总医院的“经脐单孔妇科腹腔镜手术”等3个项目到期未组织验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3月13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大田县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方案(修订)》和《大田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田科〔2019〕18号)有关规定,要求业务股室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分别于2022年12月13日、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6日,组织专家对逢元茶业“鲜叶刺吸程度和萎凋工序对美人茶品质形成的影响”项目、县总医院“经脐单孔妇科腹腔镜手术”项目、县总医院“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的综合治疗”3个项目开展验收工作,项目均已结题。

  6.关于财务内控机制仍有疏漏的问题

  (14)反馈问题:个别经费使用报批不够精准。如,2020年9月在向上报批干部职工2019年度综治平安奖金时,应发放金额为110791元,报批金额却为109957元,两者相差了834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3月13日,局分管领导组织局财务人员学习《大田县科学技术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实施意见》财务知识,并提醒财务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细致做好财务各项工作。

  (15)反馈问题:工会经费尚未独立建账。对上轮县委巡察反馈的局机关工会未按要求独立建账核算问题整改不到位,目前工会经费使用仍挂靠局机关行政账户,工会账户虽已开户但实际未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3月29日,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了大田县基层工会财务和经审业务培训班。二是2023年已严格按照要求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并做好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7.关于专项经费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16)反馈问题:指导科技特派员用好用足工作经费力度不够,不敢用不会用的问题仍较明显。2019年以来,省财政下拨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3笔计94万元,仅支出40万元,结余的54万元被县财政回收;县财政拨付的2019及2020年的县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计20万元,至巡察入驻时仍未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3月以来,通过到宝山机械、坤源机械、晟兴铸造、硅光通讯、科达新能源等企业调研,考察省市县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等方式,向科技特派员宣传《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明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详细解读经费使用范围、申请方式,指导科技特派员正确使用工作经费,对科技特派员申请工作经费进行全程指导。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7)反馈问题: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够。党组指导支部党建工作不到位,用党建统领科技工作、以科技创新促党建发展有欠缺。2019年以来,局机关党支部均未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召开的80余次会议涉及科技业务的仅6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4月12日,组织召开了2023年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总结一季度党建工作,查找存在的差距短板和薄弱环节,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根据《2023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结合科技实际于2023年4月14日印发了《2023年大田县科学技术局党建工作要点》以及《2023年度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

  (18)反馈问题: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扛得不稳。2019年机构改革后局机关有3名35岁以下的非党在编干部,党组未及时教育引导向党组织靠拢,局机关党支部已连续4年未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3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指定专人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向单位在编党外人员宣传党的政策方针,已有1名非党干部向局机关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9.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

  (19)反馈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抓的不实,党务会议记录由非党的同志代办,出现2019年8月20日就组织学习29日才出版发行的《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情况;退休干部党支部2022年“三会一课”活动记录材料缺失。领导干部上党课精心准备不够,党性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扣得不紧,有的以调研报告和专题学习材料作为党课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3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指定专人负责局机关党支部党务工作。二是4月11日,开展局机关党支部和离退休党支部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等党务工作知识进行辅导。三是2023年4月14日,对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不足,并将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印发给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要求参照开展各项活动。四是2023年3月30日,局班子成员紧扣科技工作实际,讲《新时代10年》专题党课。

  (20)反馈问题: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认真。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不够浓厚,思想交锋“辣味”不足。如,2020年组织生活会上,党员之间有的以“政治理论学习需要加强”作为相互批评意见;2021年度的组织生活会与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党员相互批评内容一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3月20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2023年3月13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前进行了学习研讨、谈心谈话等规定动作,并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1)反馈问题:主题党日活动“党味”不浓。活动特色不够凸显,多以集中学习、观看视频、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为主,未能做到既有“党味”又有“鲜味”。活动剪影等相关资料收集不到位,有的不同月份的主题党日活动使用同一张照片佐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4月14日,印发了局机关党支部2023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1-4月,开展了走访慰问老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移风易俗倡新风,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党日4次。二是严格按照要求,每次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10.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22)反馈问题:党组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2019年机构改革后未根据权责事项变更,及时梳理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并修订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班子成员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不够有力,结合干部岗位特点开展个别廉政谈话较少,且集体廉政谈话以组织学习上级通报代替的居多。党员教育管理有疏漏,局机关党支部个别党员(提前退休)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2021年以来未参加党内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局三定方案以及权责清单,结合各股室、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能和岗位实际,对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潜在危险进行了分析评估,调整修订了廉政风险点,提出了防控措施,并于2023年4月4日印发了《县科技局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二是2023年4月3日,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了个人廉政提醒谈话,谈话内容结合股室实际分为共性内容和业务内容。三是2023年1月13日,召开一季一警示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明市财政资金领域典型案例以及我县典型案例通报,结合实际开展了春节前廉政谈话,5月8日,开展青海6名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警示教育,并组织谈心谈话。四是2023年3月20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无此项问题

  (二)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阶段,县科技局党组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县委要求和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以实实在在整改成效推动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美丽大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7222139;邮政信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凤山西路40号县科技局办公室或大田县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收,邮政编码:366100;电子邮箱:smdtkjj@163.com。

  中共大田县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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