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4月14日至5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局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人事管理、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问题和不足,使我们在思想上更加清醒,思路上更加清晰,工作上更加务实。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执行好县委巡察反馈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巡察成果,促进自然资源系统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1.吹响“出征号”,闻令而动及时“备粮草”。在巡察反馈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组建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牵头根据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将反馈问题梳理分解成三个方面11项32个具体问题,其中19个问题由主要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主动认领,严肃对待,不回避,不遮掩,从严从实落实整改责任,并实行销号式清单管理,挂图作战,倒排改期,确保整改一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
2.吹响“冲锋号”,厉兵秣马打好“主动仗”。一是及时形成巡察整改方案初稿,召集全体班子成员、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会商,在会上将整改措施一条条罗列进行“亮晒”并讨论是否可行,确保整改措施与问题能够一一对应且扎实有效。二是局党组前后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定期通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度较慢的要求找出原因并及时推进。对已完成整改的要注重材料收集,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三是按期召开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两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部署会议,按要求做好理论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工作,严肃认真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预期效果。
3.吹响“集结号”,鸣金收兵改出“好战果”。一是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经梳理分解,细化成三个方面11项32个具体问题,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8个问题,完成率87.5%。剩余3个需较长时间完成整改和1个需长期整改的问题正有序推进。二是加强对政策法规阐释。通过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财务管理规定》《大田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县委“三个教育、三个管理”等规定,优化《出差审批单》,制定《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自然资源信访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品流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确保干部职工对规章制度的入脑入心,为我局下一步用制度管人管事进行科学管理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纪律教育。由局纪委牵头要求多名干部职工分别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并多次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教育引导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提升廉洁从业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共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细化提出三个方面11项整改任务。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还有差距。
(1)反馈问题:整治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用劲不足。有效遏制增量、妥善处置存量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推进存量违法用地整治力度,保持攻坚态势,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完成新增非农违法用地整治221.36亩。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用地行为坚决立案查处。2023年以来,依法查处违法占地36宗,涉及土地37.77亩。三是发挥镇、村干部前沿哨所作用,提高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早期发现率,全面遏制新增违法用地。
(2)反馈问题:防止耕地“非粮化”举措不多。遵循耕地利用优先序不够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回归种粮欠缺力度,谢洋、武陵、梅山、广平等乡镇群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养殖牛蛙、设置养鸭场、种植林果业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目前,武陵牛蛙池及梅山养鸭场等已拆除复耕。或跃茶业公司超备案红线范围已依法查处,虚假整改地块已落实拆除复耕。
(3)反馈问题:补充耕地工作抓得不实。督促指导乡镇实施县级耕地开发、土地复垦等项目不够到位,挖潜耕地后备资源、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还有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截至目前,33个项目通过县级初验,总面积1717.30亩。二是待项目完成日常变更后,立即开展入库工作。并及时开展县乡(镇)村管护协议签订工作,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种。
(4)反馈问题: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推进缓慢。依法监督项目业主履行临时用地恢复责任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相关项目已复垦到位,但绿化效果未完全显现,将持续推进整改。
2.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够有力,破解制约全县高质量发展瓶颈问题还有不足。
(5)反馈问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不够优化。统筹考虑当前发展布局和长远需求不够,对当前急需和中长期发展的重点项目规划有缺漏。如,在编制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未把国家级抗战遗址“第二集美学村”保护与利用项目全部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导致其西侧部分道路建设用地至今无法报批。
整改进展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提升规划水平。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单位福建省城市规划设计院和沪田对口合作单位浦东规划设计院规划专业优势,依托大田自然资源禀赋,深化研究县城定位、产城融合和区域协同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打造“小县大城关”。二是用好边界增量。用足用好有限的城镇开发边界增量,待省市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划出台允许调整时,优先将国家级抗战遗址“第二集美学村”保护与利用项目等急需开发建设的项目调整纳入城镇开发边界。
(6)反馈问题:项目用地供应保障不够有力。在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上还有短板,协同有关部门、乡镇推进用地报批的质效有待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前介入规划选址,组织专班指导服务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工作,确保用地报批提质增效。二是加强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用地指标和政策支持,全程跟踪推动重大项目用地报批,今年国道G534等一批重要项目用地获得批准,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用地需求。
(7)反馈问题: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不够到位。解决土地供需矛盾不够有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周期长问题仍然突出,处置闲置土地不够及时到位。盘活低效工业用地缺乏积极作为,协同经济开发区等相关单位因企因地施策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项目进行了调查摸底,制作批而未供清单及县域批而未供示意图,分析原因、分类处置,协同相关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待项目落地时即组织供地。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处置21宗批而未供项目,累计面积319.095亩。
3.发挥矿产资源比较优势不够到位,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集约高效利用还有短板。
(8)反馈问题:推动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不明显。发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指导和管控作用不充分,对矿产资源粗放式开发、小而散、各自为战等问题研究应对措施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划引领。《大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并由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二是源头管控。2023年3月,成立大田县矿产资源统筹保护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矿业权的出让、新立、延续及变更等登记事项的研究会商,提高准入条件,强化源头管控,逐步化解矿产资源粗放式开发、小而散问题。三是专家指导。2023年4月,成立大田县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专家顾问组。聘请我省业内专家,结合大田县矿产资源实际状况,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技术优势,为我县矿产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建言献策。四是部门协作。全力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县非煤矿山“一证多生产系统,一证多经营主体”问题整治工作,全力化解矿小散乱、各自为战等“老大难”问题。
(9)反馈问题: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生态恢复治理主体责任不够有力。一些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督促矿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完善《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或“三合一”方案7份。二是开展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GNSS巡查,目前已完成年度矿山地质环境GNSS巡查。三是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为抓手,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目前已有23矿山企业经市级复核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
(10)反馈问题: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禁而不止。矿山管理属地责任压得不够实,督促乡镇落实巡查不够到位。2020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或移送查处非法违法采矿案件18起,有9起线索来源为群众信访举报,巡查发现的占50%。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持续深化打击非法违法开采专项行动,压实矿山管理属地责任,督促乡镇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机制并落实矿山巡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2023年以来,核实并移送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2宗,非法采矿发生率明显下降。
4.保发展促安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存在薄弱环节。
(11)反馈问题:化解林权纠纷问题不够有力有效。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落实不够有力,错漏林权证纠错工作抓得不够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全面完成18个试点村林权纠错工作,加速推进全县清理规范工作。已完成外业调查1612宗,拟予登记1143宗。已登记115宗,包含首次登记52宗,转移登记16宗,变更登记25宗,注销登记22宗。
(12)反馈问题: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不够到位。分类解决因历史遗留的登记手续不完整、未经批准翻改建、城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建设等农房登记难问题比较乏力。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前期组织第三方作业单位进村入户受理农户申请,全县各乡镇符合登记受理条件且主动申请的农户已完成登记。经县委巡察组提出整改意见后,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立农房受理窗口,为广大农户办理不动产权证,截至目前,共办理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10396本,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数量位列全市第一。
(13)反馈问题: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还需加大力度。防灾减灾整体水平不够高,防灾装备不齐全、监测预警能力不强等问题仍较明显。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各自然资源所所长及相关股室进行地质灾害防灾业务进行再培训再提升。同时,积极配合县防汛办组织的应急演练。二是为有效开展防灾减灾等工作,持续做好硬件设备设施提升优化,新申请配备GPS设备1台、对讲机2对和帐篷1个,并及时更新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基础信息2344条。三是对石牌镇43户房后滑坡治理工程的项目,于7月经省厅调研提出优化设计、调整资金,目前已完成勘察、设计、资金申请等前期工作,该项目已列入2024年度优先解决项目。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还有欠缺。
(14)反馈问题:在落实“八个纳入”等制度方面,2020年以来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等报告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县矿业流通服务中心“学习园地”长期空置,均溪、石牌等4个自然资源所和局下属测量队办公区域内多处上墙材料仍体现“国土资源”字眼。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二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不断巩固“一把手”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并邀请专家来我局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压实责任,守牢阵地,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走深走实》专题课,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将意识形态纳入重要议事范畴和班子述职、述责述廉等重要内容。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定期对我局所属的各个宣传区域材料进行检查并更新,确保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
(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纠治不够彻底。
(15)反馈问题:干部履职尽责不够到位。部分自然资源所干部在落实耕地保护工作上,协同配合乡镇日常巡查监管不力,对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未能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深化“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工作方案》,全面深化推进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对已整改问题,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复耕地块作物长势良好。二是强化乡、村网格化巡查,建立健全有奖投诉举报制度,严格落实新增问题线索核查责任。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督察与纪检监察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对新增问题及时移交移送问责线索。三是对所有纳入“点题整治”的已整治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监管,严防反弹回潮。并责成存在顶风违建问题较突出的乡镇自然资源所作出书面检查。
(16)反馈问题:信访问题处置不够规范稳妥。办理群众信访制度落实不严,调查了解不深入、回复意见答非所问等问题还有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制定《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自然资源信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自然资源信访工作,切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7)反馈问题:服务群众服务企业还有差距。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便民化不够到位,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临时用地等2项事项仍然“体外循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等22项事项需工作人员内部流转,群众反映部分事项流转时限偏长、效率偏低。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完成法定本级权限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中心,将临时用地审批、利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等事项集中到窗口统一办理。二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由原来的2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意见书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持续推进审批服务提速增效。三是做好审查工作,及时签署规划备案意见。同时,印制相关政策文件,做到群众至窗口咨询时一次性告知,对报建和实施流程进行介绍指导,减少群众的跑动次数,提高办事效率。
2.抓深抓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够。
(18)反馈问题:公务接待管理不够到位。接待费用报销比较随意,无接待清单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财务股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规定》,确保接待中的“三单一函”材料齐全,规范做好公务接待相关工作。 二是对公务接待管理做的不够到位的相关乡镇自然资源所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重申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并对财务股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规范做好接待报销手续的审核工作。
(19)反馈问题:公务用车管理存在漏洞。对乡镇自然资源所因工作需要租用社会车辆产生的费用管控不严格,容易衍生“四风”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公务用车管理存在漏洞的乡镇自然资源所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重申公务车相关规定。二是完善出差审批制度,更新了《出差审批单》,并下发到局机关各股室和各乡镇自然资源所,要求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
(20)反馈问题:超标准发放津补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责令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将多领取的津补贴全额退还到国库。并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二是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由局机关纪委书记分别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3.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不够有力。
(21)反馈问题:费用收缴不及时问题仍较突出。测量队的部分测量费未及时收取也未入账核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巡察指出测量队有测量费未收取也未入账核算问题,测量队进行了逐宗梳理并与单位法务进行了有效沟通,部分未实施项目业主采取签订补充协议,待项目落地后无条件一次性支付测量费用。另外一部分由于项目资金未到位等原因而未能支付测量费,已通过律师发函等多种法律途径开展催缴工作。
(22)反馈问题:财政资金使用跟踪问效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及时收回被挤占的补助资金和给乡镇自然资源所用于土地整改的资金。
(23)反馈问题:零星修缮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经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及时补收取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加强法治观念,确保做到不碰红线,不触底线。三是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深刻检讨不足。
(24)反馈问题:协税护税作用发挥仍显不足。矿产品流通监管不够到位,源头管理亟待加强,一些矿产品被非法运销的情况还有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中心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品流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各职能组室和申报站,加强矿产品流通领域的源头管理,组织人员加大对矿产品源头的日常巡查与监管,做好“事中、事后”的跟踪监管,防止矿产品被非法运销。二是充分利用新建设《大田县矿产品流通智慧管理平台》,及时发现非法运销矿产品情况的发生,确保我县矿产品协税护税的成效。三是相关案件已按程序分别移送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和大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严实的问题
(25)反馈问题:履行党建主责不够到位。党组统筹推进党建工作不够有力,2020-2022年间召开的86次党组会,仅7次涉及党建内容,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为零。局机关党委落实“三会一课”调阅制度不到位,2020年以来未建立调阅台账,也未定期对所属党支部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踪检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党组召开党建专题部署会议,加强党建工作部署,带头把党的建设与自然资源各项业务工作同步开展。二是局机关党委按要求坚持每季度召集各支部书记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部署当下重点党建工作。三是加强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调阅通报制度,并建立调阅台账,及时对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跟踪指导,确保调阅支部年度全覆盖。
(26)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支部组织生活会对标对表不深入,平淡化表面化问题比较突出。如,不动产登记中心支部个别党员2022年度的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通篇只谈体会、不讲问题。民主评议党员不够规范,2022年局机关第二支部、县矿业流通服务中心支部均未召开支委会,对党员进行组织定格。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党组和局机关各党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二是开展了全体党务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丰富党务知识,使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三是通过“三会一课”调阅制度等方式方法定期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27)反馈问题: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实。局机关党委对发展党员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重发展流程、轻内容质量问题仍较明显。抽查矿业流通中心支部党员入党材料发现,有的“入党志愿”未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填写,简单地照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均使用电脑打印版本,且错别字、语病较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机关党委组织委员、矿业流通服务中心党支部组织委员开展谈话提醒。二是开展了全体党务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丰富党务知识,使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三是加强与县直机关党工委对接,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的程序,对巡察发现的不够规范的发展党员材料,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对“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等内容审核,确保与工作实际相结合。
2.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有序的问题
(28)反馈问题: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大田县委组织部、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田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田委组干〔2017〕69号,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对干部进行选任。并对办公室人事股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9)反馈问题:人员聘用管理不够规范。2020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先后聘用2名职工、返聘4名事业工勤干部,仅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现有自聘人员41名中,有38名的聘用合同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至巡察时尚未续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于返聘的4名干部聘期到期后不再续聘,其中2名已解聘,另外2名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后给予解聘。二是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38名自聘人员合同到期的续签工作。
(30)反馈问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2022年开展全县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之后,县矿业流通服务中心有4名干部职工名下仍挂有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会议,并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二是严格执行全县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要求县矿业流通服务中心4名分别作书面检查并将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其中,林某某已于2023年6月5日注销名下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张某某已于2023年7月21日注销名下企业。周某已于2023年7月21日注销了名下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张某某已于2023年6月11日注销了名下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三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违规经商办企业危害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机制,损害良好营商环境,且易滋生腐败问题,让干部职工深刻认识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危害,做到不碰红线,守住底线。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31)反馈问题: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深入,推进“三不腐”建设抓而不实,干部“吃喝风”等“顽疾”未得到有效遏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有关规定,由局机关纪委书记分别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二是进一步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的学习,并结合每年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工作会。三是局党组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守好底线,不越红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32)反馈问题: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有待加强。日常监督不够到位, 对基层自然资源所公务接待、差旅费报支不规范等普遍存在的问题督促纠治力度不足。廉洁风险排查跟踪不到位,2020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有25人(次)的婚丧喜庆事宜未报备。监督执纪成效不够明显,2020年以来自查发现的问题线索6条中,成案的仅1 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日常监管,全体干部职工涉及婚丧喜庆等事宜按照规定进行报备。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大田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学习,切实规范各乡镇所公务接待、出差审批管理、差旅费报支等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常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开创自然资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23年5月21日,收到县委巡察一组交办件2件,目前已办结2件。具体处置情况如下:
1.关于田委巡(自然资源局)组信〔2023〕第1号反映承包科里至和春路段拓宽硬化施工队范某某未经批准,在谢洋乡科里村青坂东兜违法开采石料,造成其曾祖母墓地墓埕断裂,县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对于违法开采行为未查处,存在不作为的问题。
处置进展情况:2023年6月12日,我局委托相关单位对范某某未经批准开采石料现场进行技术鉴定,根据《技术报告》,范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石料线索成立,于2023年7月11日已将范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石料线索移送生态综合执法局办理。同时,范某某在开采石料过程中,确实对位于谢洋乡枫兰桥头进去约300米处林某某等人曾祖母的墓地墓埕造成一定损害,范某某对林某某等人曾祖母墓地墓埕造成损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于2023年5月25日一次性补偿现金19000元,墓地所有相关权利代表领取补偿款并签订《承诺书》。
2.关于田委巡(自然资源局)组信〔2023〕第2号反映梅山镇雄峰村五某某等人在梅山镇雄峰村倒山崎、石坑后非法开采铅锌矿,要求查处的问题。
处置进展情况:2022年10月,经群众举报,我局立即开展调查并组织相关技术队伍进行鉴定,认定其无证盗采铅锌矿月570吨。2022年12月,我局已将梅山镇雄峰村倒山崎无证盗采铅锌矿案移送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2023年3月,我局接到梅山镇人民政府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技术队伍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鉴定,鉴于该案非法开采数额巨大,2023年3月,我局已将该案移送大田县公安立案侦查。同时,我局已函告梅山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废弃矿洞密闭,树立警示标志,加强对辖区内废弃矿山日常巡查监管等工作。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基本完成整改和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不够优化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省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则还未出台,无法调整我县的城镇开发边界。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待省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划出台后,允许调整时,优先及时予以调整。
2.关于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1)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不够及时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不够及时到位的主要原因是受市场环境因素影响,企业主拿地信心不足,投资欲望不强。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协同相关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待项目落地时及时组织供地。
(2)企业低效用地及项目未建成生产线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受市场环境因素影响,部分项目业主市场信心不足,部分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投资计划放缓,投资强度不足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协同经济开发区、工信、商务等部门督促企业主与经济开发区签订的履约监管协议的履行,鼓励相关企业更加深入了解高效用地政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企业闲置资产的盘活工作。
3.关于化解林权纠纷问题不够有力有效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原林权证存在登记信息不全、权属重叠、地类冲突、程序不实、已登未发证等五大问题。化解林权纠纷问题不够有力有效,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落实不够有力,错漏林权证纠错工作抓得不够扎实。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一是健全县领导小组、乡(镇)领导小组推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村组协同”机制,采取“行政协调+技术服务”形式统筹推进。二是压实村组承担发包主体责任,严格民主议定发包方案,签定国家推行的标准承包、流转合同,同步强化乡(镇)合同管理。三是督促外业人员利用无人机、平板电脑、高清三维影像等权籍调查新技术,开展外业调查内业指界为主实地指界为辅,提高外业勘验工作效率。四是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应诉领导小组,提高解决效率。
4.关于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我县农房登记工作存在着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目前采取分类型分阶段办理,先行办理有合法土地来源及按文件要求符合确权登记的房屋,对于产权可能存在纠纷的祖宅、一户多宅及无任何审批材料的房屋暂缓办理,因此影响了我县农房登记工作的进度。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一是严格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严把准入关口,力争做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对权属合法、产权清晰的先予确权登记颁证。对有争议的加大调解力度,待权属明晰后再予以确权登记。二是研究解决问题。对在确权登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讨论研究,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合理解决。对在政策规定范围外的问题,请示上级部门批复后予以解决。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作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合理确定工作分工,做好内部审核、校验等管理环节,提升业务能力,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二)巩固拓展整改效果走深走实
下一阶段,中共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促进整改实效走深走实,立竿见影。
1.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坚持扭住问题不放,持续推进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彻底整改。认真落实党组抓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2.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逐一梳理、逐一检查、逐一落实。对于目前还没有整改完成或者还没有整改到位的,局党组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彻底完成整改,并见到工作实效。针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认真研究,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要加大对内对外统筹协调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提升。
3.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结合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制度建设进一步贯穿到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注重标本兼治,促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抓常抓长、见行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98-7223527(被巡察单位办公电话)。邮政信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建山路11号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66100。电子邮箱:dtgtbgs@163.com。
中共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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