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田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10-16 15:49 来源:大田县财政局
| | |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4月14日至5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大田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大田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

  (一)强化领导,确保整改质量。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反馈会后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成立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统筹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直面问题,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共细化为三个方面9项25个具体问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对每一个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同时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帐,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周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收集汇总,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强力推进,提高整改质量。在集中整改阶段,局党组每两周召开1次整改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于整改进展较慢、聚焦不准、整改不力的,逐项进行“会诊”“开方”,认真分析原因,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持续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同时要求局各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和责任分工,对各自分管责任单位进行常态化督导,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不留死角。至目前,要求9月底前完成的20条已完成20条,要求6个月内完成的1条暂未完成;要求长期整改的4条有条不紊开展。现已对8名人员进行处理,其中党纪政务立案并处分2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5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大田县财政局党组研究细化提出9个方面25项整改任务25条整改措施。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财政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存在落差。

  (1)反馈问题: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缺乏有力举措。对如何根据我县实际,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有效破解财政收入基础薄弱、质量不高状况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较少,已近2年未向县委县政府提交有关经济发展决策建议。对预算单位财政借垫款归还催缴不力、非税收入收缴不到位等问题仍较普遍。如:县财政局于2020年4-9月间借垫给县属国有企业国新建材公司的财政资金,至今未能收回;至巡察入驻时下属单位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尚有应收取的建设项目审计费164.56万元未追缴到位,已收取的审计费94.63万元在巡察组督促后才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截止9月底,我县累计落实减税降费政策1.59亿元,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于2023年6月6日撰写呈阅件《财政收支形势分析及应对措施》送至县委县政府。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于2023年3月1日,在财税金融专题会上提出了8条建议。二是截至目前财政借垫款收回情况:①交通开发公司借款70万元已于2023年7月归还。②街面水电站大田县库区移民安置指挥部欠款3万元已于2023年7月份归还。③三明市国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记应收款500万元,经查阅文件,属于我县财政局作为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金,应属拨款,已于2023年7月做调账处理。④武陵乡财政所于2010年12月预借款100万元,经核对该笔款项属应拨付华武线公路建设工程资金,属于支出,已于2023年8月进行账户更正。⑤对应收款进一步清理,制定短期偿还计划,长期追偿计划,以及无法收回款项,拟统一报县政府核销处理。三是截止9月28日已收取项目审计费37笔共计149.75万元,因重复开票销项3笔共计6.93万元,尚有4笔审计费共计7.87万元未收,均已发出催缴通知书给尚未缴款单位。7月3日上缴财政4-6月份审计费148万元,9月28日上缴财政7-9月份审计费110万元。

  (2)反馈问题: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不够有力。牵头整合、组织推动职责履行不到位,对国企改革后续的清产核资、撤并整合、规范运转等工作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不到位,造成我县国企改革整体进展比较缓慢。如,根据县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方案,县农业机械公司、石凤企业公司、乡镇企业开发公司等企业2020年整体划入县国投公司后,原企业应清算注销,但县国投公司将实施方案上报已近2年,至今未获批复,企业资产也未清理整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运转管理办法,已印发《大田县县属国有企业用工用编管理办法》和《大田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运营费用管理办法》。二是与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沟通县农业机械公司、石凤企业公司、乡镇企业开发公司等企业注销清算方案并研究通过,后续工作有序开展。

  (3)反馈问题:推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不够深入。贯彻预算绩效管理“一盘棋”理念不到位,指导提高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科学化、精准化、透明度措施比较乏力,预算编制质效不高、预算执行约束不够等问题仍较普遍。如,2022年度有10个预算单位13笔刚性事项支出计1475.57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支出盘子,7个预算单位9笔县本级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低于25%。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成对部分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摸底工作,制定下发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文件。二是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的执行数据,单位每月上报资金需求,在摸清预算单位资金需求情况下,统筹库款资金,加强资金拨付审核。

  (4)反馈问题: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缺乏有力举措。作为政府性债务管理归口部门,研究把握投资与负债关系不精准,统筹推进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等工作不够有力,对债务资金使用管理质效亟待提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至8月份,我局已根据明财财债〔2023〕1号文件要求,每月足额还本付息。二是利用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监测平台,对全县的债务情况进行监测,防止在限额外违法违规或变现举债。

  2.落实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职能不充分,履行行业监督指导职责还有欠缺。

  (5)反馈问题:政府采购监督长效机制不够完善。督促指导政府采购制度规范落实不够有力,县委历次巡察发现相当一部分预算单位依规采购意识比较薄弱,党组未能追根溯源,进一步健全管理办法和惩戒措施,以致整改效果打折扣、有的甚至边改边犯。上一届县委共对84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巡察,发现存在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有41家、占比48.81%;新一届县委已巡察过的29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存在类似问题的仍有10家、占比34.45%。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需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组织采购活动。二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源头管理。2023年起预算单位一律通过预算一体化平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同步推送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方可编报采购实施计划、开展采购活动,保证“无预算,不采购”。三是推行在线监管,全省一张网,省市县全覆盖,用“机防”协助“人防”。督促采购人依法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签订电子政府采购合同,2023年1-9月对签订合同到期只剩下10天的19个采购项目通过电话或短信预警提醒。四是采购项目信息全过程公开。采购项目实现从采购意向、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全过程公开。五是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政府采购行为。2023年1-9月转发市级通报2份,对政府采购脱贫地区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执行力问题、采购意向公开不到位问题进行了通报;印发了《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风险提醒》《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管理的提示函》《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做好评审工作的提示函》,强化采购人依法采购和责任担当意识,提高采购效率和执行力,规范政府采购秩序。六是加大对不良主体处罚力度。2023年1-9月依法查处串标案件立案1起、结案1起,对2家不良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予以公告;依法处理12345平台诉求件1件。七是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政府采购网系统操作线下培训一期两场次,并依托微信群、OA系统等渠道,组织学习《规范采购信息发布》《采购人采购执行操作手册》《政府采购业务学习资料》、《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测试题精选题目解析》、《财政部官网答复关于政府采购范围界定的典型问题》等业务知识,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1-9月转发上级采购政策规范性文件6份。 

  (6)反馈问题:国有资产运营监管存在短板。指导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不到位,推进资产安全有效使用不够有力。如,对资产合理处置监管有欠缺,县国投公司承接的原城关派出所办公用房、原石牌粉磨厂地块等资产,县城投公司因化债需要接收的龙腾盛世、金象温泉城等房地产项目中未涉及经济纠纷的4.85万平方米房产,均长期闲置未能有效处置盘活。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国投公司:1.原拟对原城关派出所建筑物进行修缮加固改造,经向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咨询,修缮加固改造需要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但因原城关派出所无房产证,该两证均无法办理。目前原县城关派出所建筑的修缮加固项目暂时停滞,县国投公司正在努力研究新的资产盘活处置方案;2.石牌粉磨厂情况:部分房产出租给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部,二手车交易市场目前处于前期规划设计阶段。城投公司:“福裕名城”资产于2022年11月已全部出租完成;“龙腾盛世”3号楼三层5间店面、4号楼二、三层20间店面已完成招租工作,1号楼三层、3号楼二、三层等26间店面正在进行招租工作,负一层将按评估价格进行公开招租;凤翔新天地-2夹层162个停车位及46个摩托车位已流拍二次。2023年5月28日“金象温泉城”28#楼、12#楼已流标一次,8月25日拍卖会开会标后因无人报名流标,现大田县石牌开发建设指挥部拟进一步研究、制定确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尽快进行处置。

  (7)反馈问题:指导推进专项债券使用不够有力。对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压得不够紧实,督促加快项目建设措施比较乏力,造成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偏低。2022年以来我县因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滞后被省、市财政部门通报4次,截至2023年4月支出进度排名位居全省后10位、全市倒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规定,2023年3月10日我局发文《大田县财政局关于收回2022年度专项债券资金的函》(田财函〔2023〕10号),收回下岩水库建设资金5000万元。二是今年来已发函3次要求项目主管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三是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8月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有关情况的通报》,我县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实际支出进度全省排名35名,总体支出进度全省排名第2名。

  (8)反馈问题:组织推动专项资金高效使用成效不明显。牵头协同职能部门落实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力度有欠缺,对专项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缺乏后续跟进,重拨付轻监管问题比较突出。如,针对县教育局至今未制定2022年教育和科研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武陵乡使用2021年度省级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不够规范等问题,县财政局发挥监督职能不充分,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成立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建立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开展各项专项资金检查,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开展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挂钩指标交易资金专项检查,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二是2022年教育和科研补助资金已下达相关学校,下一步主要督促项目学校抓紧组织实施。三是武陵乡政府已按资金管理要求对账务进行调整。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9)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机制执行不够到位。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没有形成常态化,党组2021年以来均未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有的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材料未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上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3位党组成员就相关材料未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三是本次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会班子成员撰写的发言提纲均报局党组书记审阅把关。

  (10)反馈问题: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不够扎实。班子成员自觉深入研读原著原文较少,撰写的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均存在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真学真悟上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组织班子成员重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政治理论知识,并结合财政工作撰写发言材料5份。

  (11)反馈问题:阵地管控不够严格。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不够到位,办公楼会议室内上墙版面仍然留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内容,“学习园地”栏处于空置状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利用局一楼移动党建屏定时播放党建、时政等内容。二是在宣传栏、办公楼一楼入中悬挂宣传横幅2条。三是充分利用走廊、楼道等张贴节水宣传、垃圾分类等海报。四是对四楼长期未使用且已破损的“学习园地”栏予以拆除。

  (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彻底。

  (12)反馈问题:考勤制度执行不严。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6月、2021年8月2次签到单签字笔迹为同一人;局党支部2020年3-9月间有6次支委会使用同一版本签到单复印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7月25日召开支委会,重申考勤制度,规范落实会议签到单,由局党组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要求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13)反馈问题:财政资金绩效考评不严谨。对预算单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审核不够严格,偏离实际问题较突出。如,2020-2022年间县水利局河长制经费实际执行率与自评表填报情况相差较远,每年相差率均达到15%以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截至目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已对单位上报的84个项目上半年绩效监控表进行审核,同时水利局已重新上报2020年-2022年间河长制经费绩效自评表,业务股室并与预算执行情况比对审核。二是已于7月初完成对部门绩效自评实地抽查工作,对发现的2类8个问题,已督促单位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

  (14)反馈问题:项目财审工作效率不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建设项目评审缺少规划统筹,跟踪把控进展情况不够有力,影响整体质效提升。如,2020-2021年间送审的252个建设项目中,审结时间超过12个月以上的就有87个、占比34.52%。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自6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后,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计划在2023年12月底巡察整改时限前完成2023年第1季度前报送的结算评审项目共73个。截至9月28日,评审中心完成结算评审项目40个(含征求),结算在审项目33个,其中:初审阶段13个,复核阶段14个,复查稽核阶段6个。

  5.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不够。

  (15)反馈问题:局党组在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意识上还有差距,巩固落实效果有待加强。如,2022年7月7名干部到宁化县参加市财政系统“财通杯”健身运动会,在已统一安排用餐的情况下仍违规报销伙食补贴84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干部再次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大田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5月份已收回违规报销伙食补贴840元。三是由局党组对财务负责人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加强报销票据审核工作。

  6.管控重点领域廉洁风险意识不强。

  (16)反馈问题: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带头规范落实财务报销制度不到位,2020年以来列支的出差、报刊征订、工程进度等款项存在审批不严谨问题。特别是作为制定解读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职能部门,使用的出差审批单仍沿用不规范的2018年11月版本,没有体现用车、用餐具体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干部集中学习《大田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从2023年5月份起已使用2019版出差审批单。三是由局党组对财务负责人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加强报销票据审核工作。

  (17)反馈问题:预算外专户管理不到位。对财政资金缺乏有效管控意识,甚至带头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如,2022年以来对返还给县侨联作为经费补助的原驻深办房产租金收入6.72万元没有进行缴库处理,直接转账至县侨联账户;对县人社局、坑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搬迁安置指挥部上缴的事业单位年限未满违约金、津补贴清退款等款项计25.12万元,至今没有进行缴库处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对专户内相关应交款项进行梳理,于2023年7月已将2022年缴入专户的县人社局、坑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搬迁安置指挥部上缴的事业单位年限未满违约金、津补贴清退款等款项计43.036万元进行缴库、2023年1-6月专户利息收入及事业单位年限未满违约金计54.98万元已做缴库处理。二是自2024年起将侨联房租收入列入年初预算。三是由局党组对国库股、行政政法股股长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18)反馈问题:违规公款垫付个人费用。县财政局宿舍楼自1996年建成使用后,住户每月管理费、水费均先由县财政局垫付后再统一收取,财政垫付资金存在流失风险,县财政局未能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至巡察入驻时尚有垫付管理费3100元未收缴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垫付管理费3100元已于7月底收回。二是与业主代表就移交过户或注销该宿舍楼区域财政局名下公共水表事宜进行沟通,公共区域分户改造已完成,水务公司已受理业主独立开户申请。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主责意识有待加强。

  (19)反馈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推进模范机关创建不够深入,对抓好机关党建缺少统筹谋划,主动抓党建工作没有形成常态。2020年以来召开的84次党组会中仅有3次在研究其他工作时提及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切实加强局党组对支部党建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今年来党组已召开2次会议研究党建工作。

  (20)反馈问题:支委会政治功能弱化。支委会职能定位不够明晰,落实讨论和决定党支部党建工作职责不够有力,政治引领作用发挥有欠缺。如局党支部2020年2月换届选举、2021年7月推荐出席县党代会党员代表事项均未经支委会研究讨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7月25日召开支委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明确支委会的基本职责、职能定位,明悉换届选举程序。

  (21)反馈问题:基础工作不扎实。抓深抓实党建基本制度执行措施比较乏力,以致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问题普遍存在。如: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2020-2022年间的归档材料仅有活动安排表,记录缺失问题比较严重;2020-2021年间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仅有支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自我批评,质量不高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7月25日、8月11日、9月5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分别组织党员学习《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观看红色题材电影《望道》和反诈电影《孤注一掷》,按照党内生活要求,做到活动有记录、有考勤、有照片。

  (22)反馈问题: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程序缺漏、材料不全等问题较多。如,对2020年11月县直机关党工委发展对象审核情况反馈意见重视不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支委会记录不规范、不完整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7月25日,支委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明晰发展党员各环节工作。二是已对县直机关党工委发展对象审核情况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8.统筹推进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到位。

  (23)反馈问题: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组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不够,干部职工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较多。如:2020年以来提任的2批12名股级干部,任前公示时间均未从公示次日起算,且均未开展任前廉政谈话;自聘的10名工作人员中,6名存在聘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田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照股级干部选拔流程图,查找不足,对今年新提任2名股级干部,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二是加强自聘人员管理,6名聘用合同到期已续签。三是局党组对人秘股长提醒谈话,要求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24)反馈问题:人员队伍结构不够优化。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梯次替补局面尚未有效形成。目前在编在岗的44名干部职工中50周岁以上有17人、占比38.64%,其中将于3年内退休的股室负责人就有3人,会计股、农业股等股室呈现青黄不接倾向。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对局在编在岗人员进行动态管理,目前在编人员41人,8月份新调入年轻干部1人,目前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15人,占比36.59%,干部年龄结构逐步改善。二是做好人员考录计划报送,目前局行政编制空编7人,拟争取明年通过公务员考录4-6人。三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6月份根据工作需要提拔了2名年轻干部担任股长。

  9.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深不够。

  (25)反馈问题:党组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扎实。2021-2022年间未按要求每半年1次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开展廉政谈话基本以集体谈话、工作谈话代替,针对性有待加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2020年以来召开涉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23次党组会,仅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3次。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不到位,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足,2020年以来有3名股级干部因赌博、酒驾等违法行为受到党纪处分和公安机关处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7月份召开党组会专题分析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按照“一季一警示”教育要求,开展干部职工警示教育活动3次,组组干部职工收看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1次。局党组书记分别对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5人次。三是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今年来已6次按要求在会前向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报备并派人参会。四是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管,9人次按要求报备,对2名赌博的干部分别于2020年3月、2021年4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1名酒驾人员由局党组给予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23年5月8日,收到县委巡察二组交办件(含信访件和问题线索)2件,目前已办结2件。局党组对相关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5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关于对预算单位财政借垫款归还催缴不力、非税收入收缴不到位等问题仍较普遍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县属国有企业国新建材公司缺乏资金,775万元财政资金暂时无法收回;项目业主单位财力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审计费。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与国新建材公司、项目业主单位继续沟通协调,探讨资金筹措渠道,继续做好催收工作,争取在2023年12月底前收回。

  2.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缺乏有力举措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量大。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利用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监测平台,对全县的债务情况进行监测,防止在限额外违法违规或变现举债。长期坚持。

  3.关于国有资产运营监管存在短板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2家公司闲置资产因各种历史遗留问题,盘活中存在较大困难。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继续与国投、城投公司研究探讨优化盘活方案,要求2家公司建立闲置资产台账,争取盘活更多闲置资产。长期坚持。

  4.关于项目财审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人员少,业务量大。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已将部分业务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初审工作,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5.关于人员队伍结构不够优化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今年下半年没有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又无法从外单位直接调入财政相关专业人员。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根据人员编制情况有计划补充年轻干部。长期坚持。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阶段,大田县财政局党组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落实反馈意见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财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紧盯问

  题抓整改,坚持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事项,长期坚持,确保问题不反弹;对基本完成整改的,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全面完成整改;对还未完全完成整改的,深入剖析影响整改的原因,创新工作思路和整改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切实抓好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夯实党建各项基础工作。加强党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党建实效,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抓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三是带头抓好制度落实。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真正让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财务管理等制度。加强党员日常管理,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教育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推动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干事创业财政队伍新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7223376;邮政信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40号大田县财政局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66100;电子邮箱:dtczj@163.com。

  中共大田县财政局党组    

  2023年10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