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大田管理部关于纳入我县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36号)和《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做好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50号)文件精神。经评估条件符合,评估小组审议拟同意我县下列1家医疗机构确认为定点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1 |
大田县湖美乡卫生院元安村卫生所 |
大田县湖美乡元安村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大田县管理部评估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98-7260193
地址:大田县赤岩路2号(福万通大厦4楼)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大田管理部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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