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国新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2月27日至3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大田县国新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6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大田县国新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以下内容可与党内通报稿一致)
一、反馈意见整改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党支部充分认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和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这次巡察既是对支部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促进国企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第一时间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为组长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整改的日常工作开展、督促、反馈、落实等方面明确了职责分工,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要求单位各股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各负其责,按事项分解责任到领导、到科室、到干部,凡是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列举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要做到即知即改,认真整改。要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的方案,在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回头看。有针对性地完善各类制度,以制度管事、管钱、管人,堵塞漏洞,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
公司党支部高度重视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多次召开支部会议讨论研究、修改完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计划、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抓实整改任务,抓紧整改反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落实主体责任,注重举一反三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公司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坚定不移强化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共大田县国新建材工业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研究细化提出3个方面11项整改任务20条整改措施。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存在差距
(1)反馈问题:国新建材公司未将党的建设写入2020年制定的公司章程中。
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要求立行立改。利用国新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出资人由国有资产营运中心变更为大田县宝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契机将党建内容写入公司章程。二是根据田政函[2023]57号《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批复》,于2023年8月7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
(2)反馈问题:主动运用新思想指导推动国企改革、谋划企业高质量发展上有欠缺,公司围绕新时代企业发展的研究谋划不足,近年来未结合实际制定企业经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公司中长期发展缺乏清晰的思路和目标。
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8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要求立行立改。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要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不等不靠,充分发挥现有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改革过程工作不得放松。三是公司召开班子会,对现有业务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加以解决,利用公司对非金属矿山管理熟悉的优势,谋划石灰石、石英石、叶腊石等非金属矿山开采规划并配合自然资源局做好前期勘探工作,为今后五年公司的发展打下基础。四是按照县[2023]57号文要求,加快企业公司制改革,结合实际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
2.贯彻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比较乏力
(3)反馈问题:对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权责界限不够明晰。建材公司完成公司制改革,但其董事会、经理层会议多以班子扩大会议形式召开。
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田政函[2023]15号文件精神撤销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由上级任命委派执行董事和监事。更加明确执行董事和监事的职责和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监事监督职责,改进监督工作方法,不断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深化改革,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班子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三是充分发挥执行董事在企业经营与管理中的决策和领导作用。
(4)反馈问题:国新建材公司从2016年起牵头负责东坑石灰石矿区整合办证工作,但原定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的办证事项至巡察入驻时仍未落实;2021年6月续办了黄坑粘土矿采矿许可证后,却未能积极主动推进解决用地纠纷等问题,至巡察入驻时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的石板材加工集中区项目,2020年被列入市重点项目,计划于2021年12月竣工投入使用,但至巡察入驻时该项目仍未完工。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东坑石灰石矿山2023年8月29日经国新建材公司党支部支委会、班子会议定,通过询价招标,已委托闽西地质大队进行绿色矿山创建入库工作,目前已经通过专家评审,相关材料已经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审批。二是公司支委会、班子会于2023年9月26日决定按规定程序委托第三方拍卖公司公开对外招投标并同步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已进入招投标程序。三是石板材加工集中区项目,2023年8月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推进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韧劲不足
(5)反馈问题:公司经营性业务基本停止,盈利能力较弱,资产收益率不高,上缴税费呈逐年下滑趋势。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召开班子会,明确班子职责,重新完善市场评估体系,拓展经营业务,加快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矿山投入生产进度,积极争取新设采矿权摘牌;二是加强粘土的经营监督和透明公开化建设;三是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强化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完善会计核算,盘活存量资产使用。但是由于水泥企业和制砖企业生产经营市场环境下行影响,对粘土所需求量大幅减少,营业额不如从前。
(6)反馈问题:2020年改革重组以来就基本未再开展过矿产品采掘、加工经营活动,2020年以来公司总营业收入逐年减少。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东坑石灰石矿山因政策性调整,正在办理绿色矿山入库工作,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二是黄坑粘土矿刚进入招投标程序,预计12月份才能完成招投标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4.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
(7)反馈问题:国新建材公司2020年党支部问题清单、2020和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均未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7月24日召开支委会,明确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及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二是支委会决定每年都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8)反馈问题:国新建材公司2019年1月原董事长调离该单位后,未重新对领导班子进行工作分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正常推动。
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班子会,重新对领导班子进行工作分工。二是明确班子成员各自职责,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三是要求领导班子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以饱满的精神、旺盛的精力、务实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搞好国新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各项工作。
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
(9)反馈问题;2020-2022年国新建材公司向1名事业编制干部超发加班工资共计11.04万元。
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扣回企业发放给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人员的加班工资11.04万元;二是按照工信局函,给事业编制管理人员补发2020-2022年度绩效奖、文明奖、综治奖、食堂补助、年度考核奖、加班费、通讯费;三是组织学习了中共大田县委办公室、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运营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田委办[2023]28号)的文件精神。四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强化责任担当。
7.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不规范
(10)反馈问题:国新建材公司2020-2022年违规列支失业保险金中应由职工个人承担部分计1.31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国新建材公司财务科2023年6月从应付职工款项中代扣;二是组织学习了中共大田县委办公室、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运营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田[2023]28号)的文件精神;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岗位培训,强化岗位责任。
(11)反馈问题:2020-2022年国新建材公司运营管理费用超定额支出20.84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中共大田县委办公室、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运营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田委[2023]28号)的文件精神;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责任书、企业发展规划、年度财务预算及考核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特点及企业运行情况,对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值进行审核,报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后确定。
8.企业资产管理有欠缺
(12)反馈问题:国新建材公司石牌综合楼等房产长期闲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集中放置东坑非金属矿地质勘探资料(岩芯);二是委托福建省安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对闲置的房产进行公开挂牌招租。三是加强相关资产的信息化建设,盘活存量资产使用;四是加强财务会计队伍建设,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五是提升管理意识,完善资产盘活制度,明确“三重一大”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3)反馈问题:2008-2022年间国新建材公司位于建山路的2间店面未公开招租,沿用原合同低租金长达14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按照审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二是委托第三方对2间店面进行对外公开招租,分别于2022年11月、12月通过公开招租方式出租完毕。三是重申涉及固定资产出租,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报批并对外公开招租。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党建基础工作短板比较明显
(14)反馈问题:2020-2022年,国新建材公司党支部仅分别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与每月1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支部书记担起党建第一责任,深入谋划党建与业务融合的途径;二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明确党支部应当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重申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1次以上主题党日;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员生日、志愿服务等,今年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次。
(15)反馈问题:国新建材公司党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仅有4名支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重申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规定所有党员都必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三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2023年9月26日派一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工委业务培训。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一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16)反馈问题:2020年来,国新建材公司共有1名党员职工因违纪被给予党纪处分,且未按要求开展“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活动。
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制度宣传,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二是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加强员工道德教育,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三是利用此次巡察整改,开展2次“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活动,支部党员在加强法律意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17)反馈问题:国新建材公司监事会形同虚设,成立以来均未按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开展监督检查,监事会日常监督职能边缘化明显。同时,对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有3名干部职工因违法被公安机关查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田政函[2023]15号文件精神撤销了监事会,由上级委派监事,强化了监事职责。二是对因违法被公安机关查处三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分别扣减2023年度绩效奖50%和40%的处罚。三是对干部职工法律和道德教育,采取单独谈心谈话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共完成谈心谈话28人次。
11.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8)反馈问题:国新建材公司2021、2022年度均有4名职工迟到、早退达40次以上,但公司未按制度规定取消相关人员年终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整顿机关作风,强化工作纪律进一步细化机关效能建设实施细则;二是各分管领导,日常不定期对所分管科室进行抽查,抽查3次。三是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责任人考核通报,每年通报3次。将日常检查与季度考核一并纳入效能考核予以奖惩。四是经班子会研究决定,二人取消年终奖,并在2023年底扣除。(二人现已退休)。
(19)反馈问题: 人才储备不足,队伍老化,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大田县进一步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目标,现在县属国有企业正处于改革期,县所属涉矿企业人员只出不进;二是加强现有人员培养工作,开展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素质,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20)反馈问题: 2021年7月国新建材公司新招聘2名职工,未见招聘公告、岗位设置、会议记录等相关招聘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公司招聘人员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新制定的《大田县县属国有企业用工用编管理办法》(田委办〔2023〕27号)进行公开招聘。二是按照实际缺员情况招人定岗控制招聘人员数量,人员聘用需经班子会研究同意,再面向社会招聘;三是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通过笔试、面试,择优聘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反馈问题:人才储备不足,队伍老化,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
未完成原因:根据《大田县进一步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目标,现在县属国有企业正处于改革期,县所属涉矿企业人员只出不进。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在县属国有资产营运中心的牵头下完善用工制度,一是健全国有企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市场化招聘制度,实行有利于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骨干人才的政策,完善各种招聘渠道,以保证招聘工作的有效性;二是加强现有人才培养工作,加大投入促进员工学习各项技能,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三是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人才评价制度,以便及时发现企业的人才储备不足,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填补这一空白;四是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激励措施,以引导企业的管理者和员工主动关注人才储备工作,以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整改时限:等待企业改制完成,政策允许。
2、反馈问题:2020年改革重组以来就基本未再开展过矿产品采掘、加工经营活动,2020年以来公司总营业收入逐年减少。
未完成原因:东坑石灰石矿山因政策性,正在办理绿色矿山入库工作,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黄坑粘土矿刚进入招投标程序。预计12月份才能完成招投标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一是积极取得或延续公司现有的2本采(探)矿权证。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推动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实施细则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3〕5 号)和《大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精神要求,我公司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大田县矿产资源得天独厚的优势,持续做好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突出主业主责。二是积极参与新设矿业权的竞买,目前正在对接上京赤水石墨矿出让工作;三是利用公司长期管理非金属矿山的优势,主动参股、收购、兼并县内存量的石墨、石灰石、石英矿、叶腊石、页岩等优质矿山企业;四是积极储备矿产资源,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寻求与矿产资源深加工企业合作;五是加强银企协作,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力争自主发展矿产资源精深加工业务,提高矿产资源附加值。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二)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阶段,支部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持之以恒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后续整改工作向纵深开展。一是持续深化党的建设。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牢“四个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下一步整改工作落实。二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进行“再了解”,形成“再震慑”,防止整改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同时加强对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做到举一反三,坚持自查自纠,全面堵塞漏洞。三是进一步抓建章立制,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不断发展的工作需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形成交通运输系统上下规范高效、严谨务实的工作局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国有企业新风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7222121(被巡察单位办公电话);邮政信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建山路63号,邮政编码:366100;电子邮箱:dtxjcgygs@163.com。
大田县国新建材工业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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