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田县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有力的措施把巡视整改抓紧抓好抓实。截至9月18日,十四届县委第四轮第二批巡察反馈的18个问题,(三个月时限)完成的12个问题已完成12个,要求6个月内完成的2个问题已完成1个,要求长期整改的4个问题已完成2个,基本完成1个,剩余未完成1个正在有条不紊开展。
(一)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
矿产开发有限公司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对县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照单全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集中整改期间,矿产开发有限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扛起管党治党政治担当,多次召开动员会、党支委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方向不偏、有力有效。公司召开巡察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党支部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充分、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等重点、共性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开展了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巡察整改合力
矿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以公司经理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党支部层面抓统筹、工作领导小组抓推进、各责任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模式。扎实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指出的18个问题进行细化,分别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注重长效整改,完善整改措施,紧盯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全程跟踪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到真改、实改、改到位。
(三)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
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落实责任的重要抓手,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带头抓学习,打牢思想基础,突出强化理论武装,把政治学习落实到每次党支部会议,集中学习,围绕国企改革发展、规范国有企业决策治理、意识形态等专题深入研讨,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到实处。带头抓部署,主持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带头抓整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态度鲜明,照单全收,认识深刻,主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初稿,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梳理,逐项列出问题清单,确定整改时限,为落实整改打下良好基础。主动认领、牵头负责18个整改项目的整改,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推动任务落实。经常性督导推动整改进展,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扎实完成各自牵头的整改任务。带头解难题,紧盯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等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调研督导、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请示、专题会议研究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带头营造严的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规矩意识,严肃追责问责,始终保持巡察整改严、紧、实的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坚持集中整改与持续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改期内对能够马上解决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提升的,明确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分步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强化管理上找短板补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实际行动。结合巡察整改,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围绕议事决策、企业发展、资产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集中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存在差距的问题
(1)反馈问题:矿产开发公司2020年以来共研究年终绩效奖金发放、罗丰工业园区剩余碴石处置等59个“三重一大”事项,但仅2个经过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占比3.4%。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公司严格按照《福建省大田县矿产开发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大田县矿产开发公司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执行,落实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程序;二是建立重要事项向派驻纪检组报告制度,巡察过后,公司凡“三重一大”事项均向纪检组实行事项报备,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或列席决策会议。
(2)反馈问题:主动运用新思想指导推动国企改革、谋划企业高质量发展上有欠缺,三家公司围绕新时代企业发展的研究谋划不足,近年来未结合实际制定企业经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公司中长期发展缺乏清晰的思路和目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公司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并通报了国务院国企改革办《关于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高质量收官有关事项的通知》,宣传贯彻新发展理念及国企改革有关精神;二是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71 号),全面梳理、认真总结,结合实际制定企业经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关于贯彻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比较乏力的问题
(3)反馈问题:对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权责界限不够明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批复》(田政函〔2023〕57号)文件精神,公司已于2023年8月11日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出资人与单位名称,变更后出资人为:福建大田宝田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省大田县矿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大田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于2023年7月27日任命矿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层及财务负责人等人员。
3.关于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韧劲不足的问题
(4)反馈问题:三家公司经营性业务基本停止,盈利能力较弱,资产收益率不高。2022年上缴税费544万元、利润为亏损564万元,与县重点领域改革提质行动要求的“上缴税收2100万元、利润200万元”工作目标差距较大。矿产开发公司2020年至2022年资产保值增值率为0.95、0.87、0.69,呈逐年下滑趋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公司将以矿为基,链式发展;适度多元,跨越发展。一是积极参与新设矿业权的竞买,由宝田矿业公司完全控股(100%)、绝对控股(67%);二是利用国有企业自身优势,主动参股、收购、兼并县内存量的石墨、石灰石、石英矿、铅锌矿、地热、花岗岩、页岩等优质矿山企业,其中参股方式获得的股权不低于34%;三是积极储备矿产资源,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寻求与矿产资源深加工企业合作;四是加强银企协作,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力争自主发展矿产资源精深加工业务,提高矿产资源附加值。
(5)反馈问题:2020年改革重组以来就基本未再开展过矿产品采掘、加工经营活动,8家权属企业有2家为空壳公司、5家处于停业状态,所属4个矿山由于证照不全等原因均已停产多年,公司总营业收入从2020年的8592万元降到2022年的4501万元,减少47.6%。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下坑铁多金属矿探矿权证已于2022年8月份完成续证;二是建爱锰矿采矿权证因涉铅续证困难,公司正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三是安田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因县政府优惠政策取消,公司正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促使安田公司继续服务于县铸造产业;四是美川建材公司、美湖矿业公司将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推动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实施细则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3〕5 号)和《大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寻求与矿产资源深加工企业合作。五是现阶段正在与九牧集团有限公司洽谈矿山合作项目。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6)反馈问题:矿产开发公司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重要讲话精神等重大主题只简单传达学习,未开展交流研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公司党支部召开3次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对意识形态重要文件进行在学习;二是党支部至巡察后召开5次专题学习或集中讨论。
(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7)反馈问题:2022年1月县委开展公务用车“机动式”巡察时,发现并指出矿产开发公司“未严格执行公车派车审批制度或出车登记制度”,但矿产开发公司对此问题仅在党支部会议上进行传达,未深入剖析原因,有效整改。本次巡察发现,2023年该公司仍有6次公务派车未经审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重申强调严格执行2017年修订的《车辆管理办法》,做好公务用车派车手续;二是4月14日公司党政办组织车辆管理人员加强对其业务知识培训,强化责任担当;三是加强公务用车派车的监督,每季度开展公务用车派车手续规范检查工作,今年来共规范47次公务派车审批手续。
(8)反馈问题:矿产开发公司对碴石经营管理不够精细,个别环节管理不到位,“跑冒滴漏”现象时有发生,2020年以来因货主私卖碴石被县矿业流通服务中心查处的案件就有6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升碴石经营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坚持每季度与矿业流通服务中心业务交流研讨,进一步提升在经营管理中发现和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安全生产科开展专项检查,现阶段未发现“跑冒滴漏”现象。
6.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9)反馈问题:2021-2022年矿产开发公司向4名领导层人员超发工资共计2.12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中共大田县委办公室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运营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田委办〔2023〕28号)的文件精神;二是2023年3月23日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对4名领导层人员2021-2022年多领的工资从4月起在工资中分批次扣还,限期半年,现款项2.12万元已清退到位。
7.关于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不规范的问题
(10)反馈问题:2020年以来矿产开发公司支付车辆修理费有3次未附维修审批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重申强调严格执行2017年修订的《车辆管理办法》,做好公务用车维修审批手续;二是4月14日公司财务科组织财务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加强对车辆管理审批、报销知识培训,强化责任担当;三是加强公务用车修理费用的监督,现已开展3次公务用车维修手续规范检查工作。
(11)反馈问题:2020-2022年矿产开发公司运营管理费用超定额支出21.45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重申强调严格执行中共大田县委办公室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运营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田委办〔2023〕28号)的文件精神;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责任书、企业发展规划、年度财务预算及经营考核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特点及企业运营环境,对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与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沟通后确定。
8.关于企业资产管理有欠缺的问题
(12)反馈问题:矿产开发公司2020年1月至10月锦绣福田商铺租金6.7万元、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第一铁厂车间和场地租金3万元至巡察入驻时未催缴到位。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公司清欠工作小组、办公室和财务科人员加大对锦绣福田商铺租金催缴工作力度,通过法律渠道等进行追讨;二是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第一铁厂车间和场地租金3万元已于2023年3月30日催缴到位。
(13)反馈问题:2022年12月矿产开发公司未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将闽G66809号小货车自行报废并进行账务核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向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报送《关于申请车辆报废的报告》(田矿司〔2023〕3号)的报告;二是加强财务人员财经政策的学习,强化责任担当。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关于党建基础工作短板比较明显的问题
(14)反馈问题:2020-2022年,矿产开发公司党支部仅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与每月1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坚持每月开展1次(时间不少于半天)主题党日,在公司党建室进行集中组织学习、过组织生活会、民主议事等,或采取走出去的形式,到红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地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外出开展活动时间不超过1天。二是明确参加人员,支部正式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等应当参加,今年来已召开8次主题党日活动。
(15)反馈问题:矿产开发公司党支部2022年3月民主评议党员,有1名党员优秀票数未过半也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流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扬民主,细化评议标准,严格评议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评议”的切实作用。二是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
10.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6)反馈问题:2020年来,矿产开发公司有1名党员职工因违纪被给予党纪处分,且未按要求开展“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制度宣传,对违规行为的职工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加强员工道德教育,2023年8月4日邀请县政府办纪检组领导到公司开展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排查工作,确保党员关系应转尽转。
(17)反馈问题:矿产开发公司未设置内部监督部门,同时,对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够严格,2017年来矿产开发公司共有4名干部职工因违法被公安机关查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大田县进一步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按时完成改革,规范设置内部监督部门;二是2023年8月4日邀请县政府办纪检组领导到公司开展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对被公安机关查处的涉事干部职工批评教育。
11.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8)反馈问题:人才储备不足,队伍老化,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三家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31人,其中中级职称仅11人,无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大田县进一步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按时完成改革,规范完善用工制度;二是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推动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实施细则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3〕5 号)和《大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结合公司实际,按县委、县政府新制定的《大田县县属国有企业用工用编管理办法》(田委办〔2023〕27号)进行公开招聘。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关于矿产开发公司2020年1月至10月锦绣福田商铺租金6.7万元至巡察入驻时未催缴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因大田县泰合家面包店经营不善倒闭,主要负责人失联。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公司清欠工作小组、办公室和财务科人员加大对锦绣福田商铺租金催缴工作力度,通过法律渠道等进行追讨。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2.关于人才储备不足,队伍老化,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大田县开采、勘查矿产品规划区块还未投放市场,后续将在2023年底及2024年陆续才能投放市场。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参与新设矿业权竞买或参股、收购、兼并县内优质矿山企业。后根据现有矿山实际,按县应急局的要求,向社会公开招聘,配齐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及采矿、机电、地质、测量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员。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二)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新成效
下一阶段,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一是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历届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责任,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好学习效果。二是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更加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把巡察整改成果转为动力,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三是推动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建立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7222257;邮政信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建山路4号,邮政编码:366100;电子邮箱:kcgsbgs@163.com。
福建省大田县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