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拍卖机构入库的公告

日期:2024-03-18 16:57 来源: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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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国有资产的拍卖工作,加强对拍卖机构的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中拍协《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我司拟建立拍卖机构名单库,请有入库意向的机构依照本公告具体要求申请报名。

  一、入库条件 

  (一)申请加入名单库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能力。 

  1.具有从事拍卖工作能力且有从事拍卖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2.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县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和设备设施;具有3名或3名以上工作人员,具备宣传推广能力等;

  4.具备及时准确记录现场勘验信息、接受电话(网络)咨询、引领查看拍卖财产、协助办理拍卖财产交付等工作,做到工作全程留痕,留档备查;具备准确记录记录留存查看拍卖财产情况,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等能力;

  5.具备开展拍卖工作的其他条件。

  (二)机构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股东与我司高层管理人员属近亲属的;

  2. 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申请;

  3. 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有违反诚实守信经营行为不良记录的。

  二、报名和申请: 

  1.符合条件的机构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司提交书面申请、证明材料和入库承诺书等。材料提交到我司办公室,联系人:陈主任,联系电话:0598-7229899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逾期不受理。

  三、评审和确定:对报名的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择优确定拟入库机构名单6家(县内拍卖机构优先)。

  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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