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政协机关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严肃认真对待。3月12日反馈会后,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各委、办负责人任成员,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并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紧迫性,形成全力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共识和整体合力。
(二)围绕问题,抓好问题整改。对照县委巡察四组提出的4个方面9项21个具体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认真安排部署,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制定下发《落实〈关于对县政协机关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将整改措施细化分解,逐条逐项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于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求按照整改时间表,限期完成整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着手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做到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统筹兼顾,确保整改成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跟踪,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任务亲自部署、亲自跟踪、整改进度亲自检查,对反馈问题逐个“挂号”、逐个“销号”,确保整改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立即进行研究,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按进度推进。自巡察反馈后,共制定和完善有关县政协机关请销假、考勤、委员志愿服务、政协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警示教育等制度7项,清理各类应退款项共合计500元、补缴党费120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1)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全面。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缺乏系统梳理,一些重要内容学习不够主动及时,且联系实际学不够有力,多数以简单传达为主,没有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如,202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提出“真话真情真心”三个期许,至巡察入驻时,县政协机关党支部未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又如,2021年以来,政协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各类学习32次,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措施的仅1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3月12日以来,系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县政协党组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已于3月22日、4月29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及时补缺补漏,通过集中学和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方式,做到学习主动及时,提升实效、入心入脑,4月以来,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已开展集体研讨2次。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及时纠正机关党支部开展各类学习,研究贯彻措施不力问题。
(2)聚焦全县大局建言资政不够精准。指导委员聚焦中心工作大事、改革发展要事、民生改善实事、社会治理难事开展调查研究、视察监督、协商议政不够到位。如,2021年、2022年度县政协会议提案选题参考目录、委员提案和调研视察协商成果均未涉及耕地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联合印发的县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引导委员主动聚焦省委“三争”,市委“四领一促”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在参与提案办理过程中,加强与部门互动交流,确保提案办理出成效。二是持续推进“‘1+4’党建引领工程”,深化“委员招商”“委员河长”“委员服务”三项品牌,出台《关于成立“大田县政协委员志愿服务队”的通知》,建立乡村振兴、文江溪流域治理、移风易俗委员志愿服务队,截至6月初,已开展相关活动30余场(次),委员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切实助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要求机关党员干部做好表率,依托“一站两室”履职平台,围绕既定目标,按照“6+X”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点题协商办实事”“点题协商聚共识”议事、会客工作,引导委员在提案撰写、社情民意收集等方面更扣中心、更贴民心。
2.履职尽责用劲不足,推进成果转化和工作提质增效还有落差。
(1)民主监督成果转化不明显。政协机关对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件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较少,一些合理建议未能及时有效地转化。如,2022年度在铸造企业调研报告中提出对《关于实施扶持大田县铸造产业提升发展十六条措施(试行)的通知》进行完善和修订的建议后,没有进一步跟踪督促,使该建议未能落地转化。又如,2022年开展的“局长走流程”专项活动民主监督中,深入基层收集12条社情民意,提交相关责任部门后,对整改情况未进行督促跟踪,至巡察入驻时相关部门未提交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注重培育和提升委员民主监督意识,丰富民主监督形式,提高监督组织化程度,不断增强民主监督的质量和实效。二是已于5月16日,专题就推动《关于实施扶持大田县铸造产业提升发展十六条措施(试行)的通知》组织委员到县发改局、工信局开展视察监督,通过监督了解该文件已修改完善,待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三是已于5月30日,以正式公函形式监督要求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就行政审批服务“局长走流程”专项民主监督活动收集到的12条社情民意进行反馈,行政服务中心已于6月初做出反馈。
(2)提案质量和办理质效有待提高。提案办理“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然存在,转化成效不够理想。如,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85件提案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仅20件,占比23.5%。提案质量审查把关不够严格,提案重复、建议不明确等问题仍然存在。如,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委员提交的《关于完善无障碍设施的建议》提案,二次会议又重复提出,且建议内容与上年度基本一致,县政协提案和法制委均给予立案。又如,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交的《注重用“互联网+”思维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提案,未提出实操性的建议,县政协提案和法制委在审查中未指导提案人对提案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对委员提案的审核把关。通过会议初审、闭会期间二审,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委员提交的117件提案,内容重复的予以并案处理11件,建议不明确商请委员进一步修改完善6件,文字撰写较短、前期调研不深入、问题分析不到位、解决问题措施针对性不强的不予立案35件。二是落实提案承办机制。提案审查委员会提出承办单位、分办单位及协办单位建议,及时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沟通协商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已于4月1日,在县政府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上移交办理。三是加强提案跟踪督办和成果转化。连续两年跟踪督办提案《关于完善无障碍设施的建议》,通过做实提案办理“回头看”,有力推动提案从“办复”向“办实”转变,相关做法成效被列为本次巡察整改工作典型案例。同时,结合县政协年度协商工作计划,遴选5件重点提案,由县政协领导班子牵头,专委会具体负责对重点提案进行督办,以重点提案办理协商推动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落实。
(3)推动委员高质量履职不到位。激励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担当作为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如,2021年换届以来,先后有11名政协委员仅参加1次政协活动,46名政协委员未提交提案。又如,对“委员河长”履职情况督促不够有力,2023年1-10月,42名“委员河长”5个月以上未巡河的有11名,发现问题数仅34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瞄准助力我县高质量发展关键点,进一步推动“一站两室”、三项品牌建设、三支委员志愿服务队工作等,不断丰富履职载体,增加委员履职频次。就“委员河长”工作,重点结合《“政协委员河长”民主监督规范》,督促落实“委员河长”每月巡河、每季监督评价、宣传保护、建议意见、视察调研等履职工作。今年来,已调整履职不到位“委员河长”职务7人。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委员管理办法》,规范委员履职行为,抓实登记考核、动态管理、履职通报等工作,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对224名委员个人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并在委员工作站按委员“一人一档”季度收集归档委员履职信息,切实从制度上强化委员履职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推动落实《联系委员办法》,加强与委员经常性联系交流,开展“委员走亲、协商聚智”“同心同向、服务中心”“学理论、提能力、强履职、树形象”等主题活动或学习培训,不断促进委员知情明政,增强协商民主意识,让委员队伍更好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作用,做实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工作。
3.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工作责任制落实还有欠缺。
(1)思想上不够重视。对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关键少数”带动推动作用发挥不充分。2021年以来政协机关党支部仅2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且内容简单应付;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均一句带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机关支部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做到支部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二是落实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分析、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关党支部于1月19日、4月27日、6月13日三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及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领域情况,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三是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支部班子及成员带头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
(2)执行上不够严格。简篇账号发布的154篇文章均未落实“三审三校”制度;2023年10月注册的“大田政协”公众号,未报主管部门批准,且活跃度不高,至巡察结束时仅发表2篇信息;2023年5月举办的委员读书班活动未落实“一会一报”审批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指定政协办科员作为政协机关简篇账号专门管理人员,发布宣传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要求,按照起草、初审、终审程序审签发布,确保宣传信息准确无误。二是“大田政协”公众号已于2024年1月17日按微信公众号管理平台办理流程,提交注销申请。三是已于3月27日,组织经办人员学习《大田县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到政协有关讲座、培训等活动严格执行报请审批备案程序。
(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有的材料把关流于形式。政协委员工作室审核委员履职工作台账不认真,内容填写错误或不完整等问题还时有发生。抽查2022年度政协常委履职情况表发现,有5名常委在填报“遵守法律、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一栏中直接放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政协委员工作室工作指导,要求在4月12日前对2022年以来政协常委履职情况工作进行重新梳理审核。二是要求履职情况报告填写不完整的5名政协常委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已于5月10日前整改完毕。三是重申《政协常委提交年度履职报告工作办法》,加强政协常委的教育管理,强化其履职意识、表率意识。
(2)有的制度执行不到位。2022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县政协工作落实机制的通知》,明确委(办)工作实行“每月一督查、双月一汇报”机制,但实际未按要求落实。查阅2023年1-10月相关材料,5个委室均不同程度存在相关材料缺漏问题,其中,经济和港澳台侨委仅完成1次“双月一汇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4月17日,对各专委会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重申政协工作落实机制有关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坚持“每月一督查、双月一汇报”工作机制,要求各专委会做好工作记录,必须文字形式,按时汇报工作内容。三是增强专委会工作纪律意识,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做到以制度落实促推专委会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3)有的工作简单应付。个别专委会未能结合政协党组年度工作要点,细化提出年度工作思路、合理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举措不够。如,文史学习和民族宗教委仅条目式清单列出工作计划内容;农业和农村委在年终工作总结中笼统概略提出下年度工作思路,内容不足50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4月29日,组织各专委会负责人学习《县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相关职责》,要求对照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新使命新要求,落实落细各专委会职责,确保政协工作合规高效。二是已于5月13日,对文史学习和民族宗教委、农业和农村委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紧扣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对照县政协年度工作安排,立足专委会职能,细化专委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2.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1)财务报支审核把关不严格。2022年10月,在无相关票据的情况下,仅凭出版合作协议就转账支付出版《巫朝顺》费用4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3月12日,对机关财务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强化其履职尽责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组织机关干部对财务知识进行再学习,针对巡察反馈出的问题,已于3月14日,按照有关规定补齐出版《巫朝顺》费用相关材料,规范完善报销手续。三是坚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规范财务审核报销程序和手续,严格执行“一事一报”制,对手续不完整、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2)事前审批执行不到位。落实事前审批制度意识不强,车辆先维修后审批问题时有发生。2021年以来,有2部公务车辆维修了16次,其中有4次维修未事前审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4月8日,对3名自聘驾驶员开展提醒谈话,强化其事前审批意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二是落实公务用车维修程序,要求维修公务用车必须事前填写维修申请,详细表述维修内容,并按“两定一统”要求,在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平台按程序定点报修。三是落实公务用车维修报销程序,要求在办理报销手续时,必须按规定填制统一报销单,报销凭证、单据应真实有效,每张报销原始凭证、单据需由经办人在背面签字并注明用途或者原因,委(办)负责人签字证明,并送分管领导审批。
(3)采购程序流于形式。如,2022年8月购买扶贫慰问品计2550元,3份询价单字迹雷同;2021年12月购买雨伞等会议用品计10150元,报价单均为同一家供货方填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3月27日,组织机关干部加强采购知识学习,做到掌握和正确理解采购工作有关制度规则。二是要求机关采购人员参加县有关部门专题培训,切实做到照章办事,严谨细致做好采购工作,确保采购流程公开透明,单据真实有效,程序依法依规,杜绝廉政风险隐患。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内基本制度执行刚性不足。
(1)党建基础工作存在短板。支委会作用发挥不足,研究党建工作质量不高,2021年以来未研究制定党建年度工作计划,2023年召开的13次支委会有5次仅研究当月主题党日活动一项议程。“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多数会议仅简单记录研究结果,未体现研究过程情况;会议签到表有的未记录会议时间,有的用同一份复印件代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3月26日,专题召开支委会议,研究改进支委会工作短板弱项。按照党群系统机关党委、机关党工委工作部署和县政协党组工作要求,认真谋划机关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二是落实支委会制度,强化支委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严格规范和执行支委会议事程序,确保支委会作用发挥。三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按要求规范记录“三会一课”,做到记录内容详实,有研究过程、有研究结果,会议签到工作认真及时。
(2)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规范。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开展的质量要求不够严格,相关材料未及时收集归档。2020和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分别有11、15名党员没有党员问题清单;个别党员问题清单撰写简单应付,近3个年度的党员问题清单中,问题原因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内容基本雷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全体党员规范撰写并及时上交个人问题清单文字材料。二是已于5月13日,针对个别同志材料撰写简单应付问题开展提醒谈话,并督促其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有关情况进行查摆说明。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对近年来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存在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规范整改。
(3)退休干部党员管理不到位。2021年以来,11名退休干部党员未按要求参加党支部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支部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参加党内活动,对疾病、常年在外地的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合理安排党的组织生活,及时向他们传达重要会议和活动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二是建立机关支部在职党员联系退休党员机制,结对11名退休党员联系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情况,常态化沟通交流,切实给予组织关心关爱。三是坚持“送学上门”,结合4月以来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及时将学习资料发送或通过网络推送给退休党员,促进他们在学习中强化自我教育,继续发挥余热。
(4)党费收缴不规范。2022、2023年度各有10名党员党费交纳基数测算时,采用“四舍”的不规范计算方法,导致党费未足额缴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1月5日,对负责党费收缴工作的支部组织委员开展提醒谈话,并按巡察工作要求就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立行立改,1月17日已补缴2022、2023年支部党员党费120元。二是已于5月13日,组织党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增强党员意识,要求全体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干部队伍管理不够规范有序。
(1)机关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落实《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不到位,2023年以来有3名干部因私离开福建省辖区未及时向单位党组织报告。考勤管理不严格,抽查11月份考勤表发现,有2名干部整月未签到签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5月13日,组织干部职工再次学习《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重申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健全岗位责任、机关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度,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已在整改期限内,修订完善县政协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并在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前,重点强调落实机关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干部职工因私出县域报备,坚持在规范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中,做到严格监督管理和关心关爱相结合。
(2)政协委员队伍纪法教育不够到位。常态化组织政协委员学法懂法守法有欠缺,政协委员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换届以来有7名县政协委员因骗取国家补贴资金、参与赌博、嫖娼、酒后驾驶等违法或犯罪,被司法机关查办处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大田县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大田县政协常务委员会警示教育制度》,通过强化学习教育,举办委员读书班、开展委员小组活动、功能型党支部活动等形式,加强委员纪律教育和法治教育,引导委员学法、知法、懂法。二是已于1月2日,对换届以来5名违法违纪委员进行集体约谈,通过落实批评教育、集体约谈、劝退等工作,强化委员队伍监督管理,营造勤政务实、纪律严明的委员履职氛围。三是健全委员管理考评监督机制,做到奖优罚劣、“有进有出”,致力打造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委员队伍。涉嫌犯诈骗罪陈和平,已于3月26日,在十一届县政协第十次常委会上予以撤销委员职务处理。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深入扎实,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2021-2022年,政协机关党支部未通过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2017年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建立防控措施后,至今未再进行更新和修订。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2021年支部1名党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后,党支部未按照“五必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办公室负责人2022年未结合干部岗位特点开展个别廉政谈话。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2021年以来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做到将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坚决做到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等会议,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已于1月19日,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坚持每半年研究分析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对廉政风险点进行研判排查、及时更新和修订防控措施,维护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已于1月19日、4月27日,两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重申《县政协机关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机关各委、办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督促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工作,了解分管领域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干部沟通联系。严格落实“五必谈”要求,已于3月22日,对受党纪政务处分期满干部田勇开展谈心谈话,其2021年度考核不称职,机关预发年终绩效奖金500元,已于1月17日退回单位账户。四是支持并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
(四)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质效不高。对巡察整改工作思想认识不足,“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未能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如,2021年3月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政协机关负责人检视剖析材料未能结合巡察反馈问题逐条对照、深入查摆,深挖根源、举一反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3月22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做好表率,全体党员认真检视对照,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认真规范撰写并及时上交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认真梳理,举一反三,按照巡察整改任务分解方案要求,确保台账式建档、菜单式限时、销号式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力促问题整改彻底。4月29日,召开机关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县委巡察组、县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到会指导,机关全体党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原因,拿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并提出深刻具体批评意见,不折不扣地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无。
(二)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阶段,县政协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的要求,继续坚持对号入座抓整改与举一反三促整改相结合、思想整改与行动整改相结合、落实当下改的举措与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相结合,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工作,持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以抓铁有痕的决心和久久为功的韧劲全力抓好整改工作。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已有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持续推进,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查摆梳理机关制度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深挖问题和漏洞存在根源,积极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贯彻执行,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 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三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抓整改与促工作紧密结合,在县委领导下,立足政协工作实际,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更好地发挥参谋服务保障作用,切实把整改过程作为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的过程,努力在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上见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新成效,在提高履职能力水平上见新成效,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助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222099;邮政信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40号县政协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66100;电子邮箱:fjdtzxb@163.com 。
政协大田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