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社会组织领域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方式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2024年社会组织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工作安排,进一步畅通社会组织领域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加大违法违规线索获取能力,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积极提供社会组织领域相关线索。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
二、受理范围
(一)社会组织假借乡村振兴名义,开展调研、考察、授牌等活动,兜售所谓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行为;
(二)假借乡村振兴名义违规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三)假借捐赠教育、医疗等服务器材、设备名义,收取高额维护费用;
(四)利用影响力为不法企业“站台”“造势”,推荐资源、对接项目,违规获取好处等行为。
(五)社会团体收取会费不规范问题,主要体现:1.只收费不服务;2.收取会费同时未明确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或未向会员公开;3.通过以“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的行为;4.制定、修改会费标准未通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5.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且分支(代表)机构单独制定会费标准;
(六)是社会组织违规评比表彰活动问题,主要体现:1.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表彰活动;2.以创建示范、标准认定、评定评价、认证认可、信息发布、数据排行等方式变相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3.社会组织通过(以任何形式)有与营利性机构合作举办或者委托营利性机构举办评比表彰活动行为;4.社会组织有利用评比表彰活动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的行为。
三、举报内容
为便于举报内容的调查处理,举报内容要详细,一般应包括:违规社会组织的名称、违规事项内容、违规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四、举报方式
社会公众如发现问题线索,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者来信的方式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 (具体举报方式见附件)。提倡实名举报,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五、民政部门受理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方式
受理单位:大田县民政局
电话:0598-7272130
电子邮箱:dtstb168@163.com
来信举报:大田县赤岩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邮编:366100)
大田县民政局
2024年9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