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田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19日至4月29日,十四届县委第七轮第一批巡察一组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9日,县委巡察一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整改,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各项措施
县公安局党委提高思想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牢牢抓在手上,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姜妍同志任组长,倪明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倪明同志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全局挑选出组织纪律性强、原则性强的人员组成,负责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和实施,坚决、全面、彻底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定自觉地做到“两个维护”,时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二是精心制定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积极响应,及时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公安局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意见中的4大项33个小项问题列出详细的整改清单,并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所队、落实到个人,各分管领导对号入座,根据分管工作自觉认领任务并认真组织整改。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期限,使整改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三是抓实督导推进。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通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制定整改进度跟踪推进表,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小结,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采用问题销号方式,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工作,全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重要论述未走深走实,结合实际指导推动公安工作还有欠缺。
(1)反馈问题:推进政治建警存在短板弱项。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不够全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迟报漏报问题仍有发生。抽调借调民警管理不严,思想政治工作盲区断点仍然存在。2021年以来,牵头成立的6个专案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缺失,思想政治工作处于涣散状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重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全警严格落实,杜绝再次发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迟报漏报问题。二是加强专案组监督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抽调外单位的专案组成员纳入本单位的学习教育和监督管理体系中,加强对抽调民警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杜绝失控漏管和只用不管现象。
(2)反馈问题:推进改革强警不够有力有效。落实“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警务机制改革要求不够到位,相关制度机制未完全理顺,推动派出所工作重心向管理防范上转移,实现降警情成效不够明显。2023年各乡(镇)派出所共受理警情1.57万起,与2021年的1.24万起相比增幅达26.61%,有16个派出所近3年来的警情数逐年递增。治安、交通、出入境管理等警种部门在应对上级考评时,存在变相向派出所摊派任务的倾向且有的指标任务不切合基层实际,导致派出所疲于应付,牵扯基层干警时间精力,影响主防目标实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化“派出所主防”警务机制落实。紧紧围绕“防风险、防发案、保安全”的工作目标,将主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推动派出所工作重心向管理防范上转移,我局派出所主防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二是科学划分工作职能。严格对照“派出所主防”工作内容,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按照警种部门为派出所提思路、教方法、作支撑、帮助向上沟通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优化调整工作职能,突显派出所“主防”职责。
(3)反馈问题:推进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存在薄弱环节。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制约有待深入,以县级执法办案中心为主体,延伸构建所队案管组、案管室共同支撑的执法监督新格局不够有力。至巡察入驻时,2023年上级要求建立案管组并建设案管室的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城关派出所等9个试点办案单位,仅刑侦大队建成案管室并试运行,整体工作进展不快。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完成基础设施建设。9个案管室场所、网络监控设备、光盘刻录、视音频采集设备的项目指标建设已完成;二是抓紧补缺设备投入使用。正抓紧安装调试4个案管室的视频监控设备,核心项目智能案管柜已与高新兴公司达成型号确定、服务保障等合意,并通过政府采购网超平台下单,到货后将及时开展安装调试工作;三是加强日常机制管理建设。法制大队积极梳理9月12日、13日赴泉州晋江学习考察案管组建设经验,加强牵头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各功能区标识、相关工作职责、制度上墙等工作,确保案管室建成后顺利投入使用。
2.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能责任未全心全力,保持高压震慑态势打击违法犯罪还有落差。
(4)反馈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力度不够。在组织领导和警力配备上投入不足,案件研判和线索摸排不够主动深入,工作推进呈横向合力不够、纵向落实递减的态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涉黑恶线索摸排。分别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8月9日,制发《大田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大田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村霸”“沙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拓宽线索来源,全面征集群众身边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新接到群众举报涉矿线索1条,正组织开展核查;历年涉黑逃犯于年初到案,于10月22日提起诉讼。二是紧盯有组织暴力犯罪。以十类涉恶违法犯罪及八类暴力犯罪为重点,全面梳理查证案件涉案人员的违法前科、人员轨迹和团伙架构等,加强案件串并,深挖涉黑恶犯罪团伙线索;对2018年以来,多次举报、反复举报的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确保证据扎实、结论可靠,做到有案必查、不漏人、不漏案。三是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开展全县公安机关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深挖涉网黑恶犯罪线索,发动刑侦、网安、派出所等警种密切配合、整合资源、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以“裸聊”敲诈勒索、“套路贷”及非法催收警情为切入点,最大限度提高核查工作质效,深挖涉网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5)反馈问题:推动“小案快侦”提质增效不够。坚持既办大案又管小案意识不强,对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多发性民生“小案”,快侦快破力度不足,所队信息衔接不畅通、立案审核把关不严格、线索流转落地不及时等问题尚未有效解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快侦快破。严格落实“三即十快”为核心的“小案快侦”机制要求,建立完善刑事警情“快处警、快衔接、快研判、快核查、快打击”的“五快”处置机制及“现场全勘、涉网全研、信息全采、要案全侦”的“四全”机制,推动提升“小案快侦”工作质效。2024年1至10月,全县传统“盗抢骗”类案破案率提升至82.1%,较去年同期提升16.72个百分点。二是强化宣传防范。进一步推动落实“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强化居民小区、工厂企业、矿山等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进一步推动“居安工程”“雪亮工程”的建设工作,全面压缩侵财类案生存空间。2024年1至10月,全县传统“盗抢骗”类案发案数84起,较2023年同期立案102起,下降17.65%。三是强化追赃挽损。把“有损即挽”贯穿于侦查破案全过程,及时追查赃款赃物去向,力争在嫌疑人销赃之前把赃款赃物追缴到位,做到“嫌犯在、赃物在、证据在”。2024年1至10月,追赃率提升至53.4%。
(6)反馈问题:破解电信网络诈骗难题举措不够。研究应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破案率偏低问题思路不够宽,精准宣传防范、精准拦截预警、精准全链打击的措施和力度仍需加强。2021年以来,全县电诈案件立案数分别为186起、258起、270起,破案率分别为35.48%、26.74%、25.19%,发案数逐年上升、破案率却逐年下降。协同属地乡(镇)开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劝返工作力度不足,截至2024年4月,全县仍有56名上级通报人员未归国、居全市第三多,桃源镇还被省上挂牌督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宣传防范,做到打防并举。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为契机,发动各派出所强化与乡镇街道的配合,推动精准宣防、深化宣传实效。2024年1至10月,大田辖区电诈案件发案131起,同比下降48.63%,通过定期梳理近期电诈受骗热点案件,针对性调整宣防措施手段,全力压降辖区电诈警情。二是提升业务能力,强化打击质效。聚焦打造专业化机构和队伍,加强专业力量建设,将反诈专业队伍力量扩充至13名警力,紧密结合实战需要,采取跟班作业、战训结合等多种形式,在全局范围内培养电诈防范打击人才,不断提高全局整体电诈案件侦查办案能力。2024年1至10月,共破诈骗案51起,破案率38.93%,同比提升13.05个百分点;其中,10万元以上案件发9起,破案7起,破案率77.78%。三是强化劝返摸排,推进涉诈重点人管控工作。密切与属地乡镇协作,根据每名劝返对象的不同症结,做到“一人一档一策”,想方设法打通各方面各环节关系,逐人制定针对性劝返措施,用足用好政策手段和震慑手段“两种手段”,出硬招、出实招,尽全力把外流人员劝返回国。2024年1至10月,经工作劝返滞留人员库存从56名下降到41名(有新增下发),劝返率达到91%。
3.防范化解新形势下重大风险未落深落细,维护全县社会安全稳定还有不足
(7)反馈问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不够扎实。推动部门联动、警校协作不够有力,在压缩违法犯罪空间、强化不良行为矫治教育、预防重新违法犯罪方面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健全建强组织领导。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政法委(平安办)、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教育局、市管局、文旅局、人社局、城管局、烟草局、学校等单位组织成立五个专班,在全县重点行业场所和学校及周边地区开展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三是深化落实“护学岗”机制。巡特警大队和各派出所加大警力、加强巡防力度,有效压缩违法犯罪空间。全面落实公安民辅警参与护学岗“高峰勤务”制度,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四是建立落实“帮教”机制。按要求建立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帮扶教育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按要求落实分级分类管控,全面动态评估严重不良未成年人,积极开展送矫工作。
(8)反馈问题:涉爆涉枪物品管控不够严格。打防管控工作偏重于就案办案,在夯实管控基础、细化管控措施、提升管控效能上持续发力不够,未能做到严在日常、打在经常。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检查机制,加大专项督查、突击检查,深入重点场所、安全隐患区域,全力查缴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非法爆炸物品,严密各项监督管理机制,杜绝“打响”“炸响”问题发生。二是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通过多渠道积极主动发现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坚持“一线一档查证”,确保件件查实,坚决打掉犯罪团伙,彻底摧毁源头窝点,全部追缴枪爆物品。
(9)反馈问题:重点人员管控不够到位。组织开展重点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攻坚不够有力,减存量、控增量效果不够明显。2023年新增的越级信访件化解率仅为73.7%,与上级要求的90%目标差16个百分点,到部到厅信访总量同比上升281.8%。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领导接访机制,积极开展访约访参与信访化解工作。县局确定每月10日为局长接待日,工作日由带班局领导接访,并落实随访随接、随接随办等工作机制。6月份以来,我局主要领导接访、约访 3次,阅信4件,其他局领导接访、约访9次,阅信10件,做到每个局领导都参与接访、约访、阅信,让信访人有门进、有领导倾听,及时发现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推动信访事项的解决,防止矛盾激化、信访上行。二是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度,扎实开展信访案件攻坚。2024年6月19日,县局制定下发《大田县公安局信访案件攻坚化解专项工作方案》(田公综〔2024〕88号),对到部到厅以及市局、本局交办的信访案件,逐件落实领导包案,明确化解责任。包案领导亲自研究,接访约谈,听取诉求,全程盯办,直至化解息诉。三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协调,全力减少信访存量。姜妍局长亲自协调省厅、市局,许启宁副局长多次协同责任单位,先后到市局、省厅汇报重点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得到省厅信访办、省厅信访工作督导组的肯定支持,并对重点信访件的办理提出指导性意见。四是全面梳理列管重点人员。积极推动各派出所及相关责任部门,开展重点人员大起底工作,同时积极对接司法等部门,强化刑释解矫人员管控工作。年内未发生群体性进京非访滋事,未发生个人极端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
(10)反馈问题:道路交通管理不够坚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能不够到位,推进乡村道路临水临崖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清零”、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等力度有待加强。2023年全县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数等指数,与前三年的平均数相比,分别上升23.33%、12.90%,离群众期盼还有差距。近三年来,涉及公安机关的46件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中,有32件反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占比达69.56%。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扎实开展隐患路段排查工作。重点针对穿村过镇、学校和矿区周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以及近三年发生过事故的路段再开展一次“拉网式、起底式、滚动式”全覆盖隐患排查。目前已摸排重点隐患路段24处,隐患点2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涉及道路隐患治理5处已完成整改,道路隐患挂牌督办项目G356梅西线(大田县小湖至梅林路段)、上京长下坡路段隐患治理项目已通过部级验收。二是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年内,共查处交通违法总数24227起,其中酒醉驾684起(含醉驾36起),货车超载30%以上508起,货车超载30%以下178起,超速2840起,违法载人409起,两轮超员1299起,疲劳驾驶19起,未戴头盔1529起,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5594起,涉牌证3911起,非法改装288起,监控录入分心驾驶2205起、不按道行驶3479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284起;三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依托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持续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逢八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开学第一课”等主题宣传活动56场次,发放宣传品3万余份,发放宣传单(册)、倡议书2.9万余份,已全面实现辖区学校“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传全100%覆盖。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抓紧抓实,常态长效落实还有短板
(11)反馈问题:执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不力。有的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不够主动,落实“八个纳入”等规定动作走样。2021年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有13人(次)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内容,有8人(次)仅一笔带过,未结合分管领域深入查摆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4年10月18日,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督管理,要求局领导抓紧抓实抓细意识形态各项工作,确保全警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均对照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进行查摆,并在日后的工作中,注重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对照检查、述职述廉等材料中。
(12)反馈问题:舆情风险防控意识有待增强。部分民警在接处警过程中,对一些敏感的事故现场舆情应急处置不够到位,容易被舆论聚集放大、形成社会热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将舆情相关知识纳入民警教育训练考试中,全面提升全警舆情处置能力。通过警务技能培训,加强全警警情处置防范应对舆情风险的能力,专门采购39副管控范围更广的警用围挡用于各所队民警在接处警过程中使用。
(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5.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够有力
(13)反馈问题:服务群众不够自觉用心。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更高标准上提质增效不够,试点推动车驾管、出入境等高频服务事项向重点派出所延伸还有欠缺,群众办事仍显不便。有的派出所为民服务理念树得不牢,对待群众办事“冷硬横推”现象尚未禁绝。如,文江所以户籍窗口工作人员请假为由暂停户籍业务办理,湖美所以所领导开会为由不予及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群众办事仍需“来回跑”。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积极推进“一窗通办”。场所建设已完成。县公安局行政服务大厅场所上已满足“一窗通办”条件;设备采购正在推进。自助终端等设备已联系两个厂家提供,正在试用,近期将对试运行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厂家完成设备采购工作。目前各业务窗口交叉学习、培训工作已基本完成,相关人员已满足通办岗位需要。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岗位管理。文江派出所、湖美派出所等单位,已再次组织窗口岗位民辅警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培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有效提升在岗履职的纪律意识。同时,县局进一步加强所队联动的监督机制,警务督察部门充分依托“网上督察中心”,不定时、周期性开展网上督察巡查,及时发现、纠正不规范问题,推动在岗在位、AB岗制度落实落细。各服务窗口坚决整治各种顽瘴痼疾,优化管理服务,将“马上就办”“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腿”“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等服务理念贯穿始终,切实优化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效。
(13)反馈问题:工作推进不够深入扎实。有的工作浮于面上,重形式、轻实效现象仍有发生。如,对不放心民警帮扶责任人确定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对不符合帮扶责任人条件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并重新确定符合条件的帮扶责任人。严格对照《三明市公安局帮扶对象管理办法》(明公传发〔2023〕419号)的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帮扶对象信息表》、《帮扶记录表》等,加强“帮扶”跟踪督导,建立完善内页材料。二是全面加强问题整改。责成上京、桃源、谢洋等派出所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问题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同时,组织派出所集中开展自查工作,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列出问题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补强弱项,补齐短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核处工作指令,年内,共下发核处工作指令159条,做到一条不漏、一刻不误、一查到底,日清、月结、动态清零。
(15)反馈问题:改进学风文风发力不够。基层所队学习走过场、装样子问题较为明显,民警撰写心得体会抄袭拼凑、“拿来主义”等情况较为普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责令检查深刻检讨。已责令相关人员重新认真撰写相关心得体会、交流发言等材料,并在各自单位集中学习会上进行深刻检讨。二是引导树立正确学习态度。加强日常学习教育引导工作,发布周理论学习计划,规范各单位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严格“达标测试”“晋升考核”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民警学习的自觉性,5月份以来共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知识+警务知识+舆情处置”综合理论测试抽考2轮次,参与民警232人次,合格率达98.3%。三是严格日常学习监督。通过党建工作检查、守令情况督导、常态化督察等方式,加强对民警日常学习情况督导检查的力度,学习交流研讨心得体会逐级审核负责,对多次敷衍了事、简单抄袭、复制雷同,运用“四种形态”严肃问责。
6.落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
(16)反馈问题:津补贴发放不够规范。执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等政策不够精准,津补贴发放日常考勤不够严格,存在搞“普惠制”倾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坚决立行立改。通过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做好不规范津补贴整改清退工作,做到应退尽退。至巡察反馈日,已全部清退。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在日常的学习教育中,加强对财务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对政策文件学深悟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7)反馈问题:差旅费报销管理不够到位。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够细致,部分民警抽调市里工作或在省市跟班学习时,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现象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排查清退。做好超标准报销差旅费清退催缴工作,做到应退尽退。至巡察反馈日,已全部清退,累计清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0.51万元。二是加强审核把关。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内部控制,严格审核每一笔报销款项。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经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杜绝今后发生类似问题。
(18)反馈问题:公务用车管理不够有序。推进公务用车“两定一统”纳入省综合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工作滞后,公车游离于“全省一张网”之外,未批修车或先修后批等现象仍然存在。如,交警大队一车辆先后于2020年1月、12月进行维修,直至2021年5月才予报批;治安大队有2部车辆2021年7-9月间未经审批就进行维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单列议题研究加强公务车辆的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公务用车“两定一统”纳入“全省一张网”统一管理的通知》(明车改办〔2021〕2号)文件有关规定管理公务车辆,在执行政策规定上不打折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印发《大田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执勤公务车辆管理的通知》(田公综〔2024〕112号),将公务车辆的“两定一统”全部纳入省综合平台统一管理。至巡察反馈日,已全部纳入“全省一张网”管理。三是加强审核严密把关。要求配车单位加强学习公务用车有关文件精神,同时要求警保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公务用车维修报销事项,坚决杜绝未批先修现象,一经发现,不予核销相关费用。
7.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仍较突出
(19)反馈问题:案件侦查取证质量不高。一些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强,执法办案问题多发。2021年以来,县公安局向县检察院移送审查逮捕、起诉案件1629件,其中被退回补充侦查148件(次)、存疑不起诉或绝对不起诉40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化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坚持不懈地抓执法素质提升,特别是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重点解决民警“不愿为、不会为、乱作为”的问题;不断完善执法培训机制建设,将“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贯穿于公安工作各个领域,引导民警养成自觉学习法律的习惯,培养民警善于依靠法律手段加强社会治理、维护治安秩序,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根据“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增强执法培训的针对性。二是加强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学习。定期组织开展送法到所队、法制小课堂、专题法制培训、以案释法等执法培训,增强民警对常用的刑事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和应用水平。2024年4月以来,法制大队已组织多期“法制小课堂”,及时有效促进对新法新规学习、强化规范执法短板弱项。三是注重侦查审核人员一体培训。改变以往传统侦查注重培养“查明”案件能力,调整为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下,更加注重培养通过收集、固定的证据“证明”案件的能力。提升侦查取证培训频次,及时有效提升全体侦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大案攻坚”“小案快侦”质量均能得到整体提高。
(20)反馈问题:案件侦查处置监管不够到位。少数办案人员工作存在失职,有案不受、受而不立、立而不侦,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如,2022年,群众林某被诈骗后向刑侦大队报案,先后经手的3位民警均未及时对该案进行受理,直至2023年其越级信访后才受案开展调查;2022年,桃源所受立的郑某被故意损毁财物案,除收集被害人笔录及检验报告外未见后续措施,导致郑某多次在12345平台投诉反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刑侦大队处置林某被诈骗一案中,存在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而不侦问题,为严肃纪律,教育其本人,告诫他人,经县局于2023年3月16日研究决定分别对三名责任民警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谈话提醒处理。同时开展以案示警,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全局民警引以为戒。责令办案单位负责人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核对倒查此类问题,查找分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进一步强化执法培训。组织全体执法办案民警再次学习《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提升程序意识以及证据收集能力水平,学习强调《大田县公安局规范执法若干规定》,牢固树立底线和红线,确实以底线思维提升戒惧意识,确保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等相关执法制度严格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县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单位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整体把控,强化协同配合、统筹监督管理,形成执法质量监督合力,夯实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生命线意识,树立正确的执法办案思维,强化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与接受监督意识,由单一追求办案数量向全面提升量、质、效思路转变,由经验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由破案思维向“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思维转变。
(21)反馈问题:案件裁量把握不够精准。有的案件降格处理,公平正义彰显不足。如,城关、石牌、上京等派出所将应当立刑事案件的5起入户盗窃案,以行政案件受理且至今未办结;广平派出所办理的林某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因涉诈金额未达刑事立案标准,撤案后未作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关于有的案件降格处理,公平正义彰显不足问题。其中郭某被入室盗窃案,已于10月8日整改立案;陈某财物被盗案案发地为学生托管所,苏某被盗窃案案发地为走廊非封闭的厨房,王某手机被盗案案发地为厂矿宿舍楼,均不属于供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不符合“户”的特征。
(22)反馈问题:案件办理时效意识不强。立案不及时问题仍较突出,2021年以来受理的刑事案件,超过7天以上立案的有143件,其中超过30天以上有59件。行政案件办结率不高,久拖未结现象大量存在。2021-2023年受理的3830件行政案件中,有921件至巡察时仍未办结,其中有98件涉赌博、猥亵等行政案件,已查清违法事实,仍未予以行政处罚并结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关于立案不及时问题。县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公安部关于受立案相关规定对刑事案件规范开展立案审查工作,对于在立案审查期限内不能立案的,严格依照规定办理延长立案审查期限审批手续。我局充分依托各类信息系统、平台不断强化临期预警、提示工作,确保立案审查不超期。二是关于行政案件结案率不高问题。2023年2月27日,我局已制定印发《大田县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行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通知》,全面推行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持续推进案件快办,有效压缩办案用时。每日巡查通报每个案件办案用时。对超期未办结的,要求办案单位主要领导向分管局领导、局长解释说明,倒逼所队长重视个案办理进展及结果,办案用时明显缩短,办案“拖延症”明显改善,效率得到明显提升,2023年全局行政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已提升至81.65%。2024年以来,全局行政案件结案率已提升至91.99%。三是关于已查清违法事实仍未予以行政处罚并结案问题。98起巡察反馈已查清违法事实,应当处罚未处罚的案件,截止目前已办结62起,其中59起是统计报表的案件状态错误,实为巡察前均已处罚,不存在应当处罚未处罚问题,3起是巡察发现后立整立改。剩余36起因嫌疑人未到案等原因未处理,经办案单位开展评查,均认定不存在已查清违法事实未予以行政处罚结案问题,均已提交一案一表并由所队法制员、负责人签字、盖章。
8.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防控不够有力
(23)反馈问题:涉案财物管理不够规范有序。落实涉案财物进出制度不严,财物接收、保管、移交等工作较为粗放。如,城关所管理室内有5部扣押的手机既未录入管理系统也未登记手工台账,广平所已办理入库手续的1部手机仍存放在民警办公室抽屉内。依法依规处置涉案财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够。截至2024年4月,尚有取保候审保证金及各类暂扣款计57.96万元应退未退,其中2007年办理的郑某涉嫌非法经营一案就达20.7万元。涉案财物孳息催收不到位,收益存在流失风险。如,2020年5月办理翁某涉黑案件,查封的建阳市涉案房产对外续租,尚有租金45万元未收缴。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涉案财物进出制度落实。城关派出所5个、广平派出所1个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局各涉案财物管理室加强日常监管,及时通报问题加以督促整改。二是积极退回保证金、暂扣款。57.96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暂扣款应退未退取问题,其中郑某涉嫌非法经营一案的20.7万暂扣款已于2007年11月16日上缴国库,不存在问题;截止目前已退取保候审金15.1万,0.2万抵充罚金法院未给文书无法退,仍有42.66万元未退,其中9.4万已提交报告书并送达《退还取保候审金决定书》当事人家属待退,2.96万未提交送达《退还取保候审金决定书》,30.3万系案件未办结未变更强制措施情况。三是督促涉案财物孳息催收。2020年5月办理翁某涉黑案,查封的建阳市涉案房产对外续租45万元租金通过发律师函催缴,目前催缴到位。四是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制定印发《涉案财物和涉案人员随身财物管理办法》(田公综〔2024〕112号),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组织学习涉案物品管理规定,提高办案人员涉案物品规范管理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五是端口前置监督。由县局执法办案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对现案刑事案件侦办过程开展全覆盖、全流程、常态化监督,确保涉案财物等制度执行到位。
(24)反馈问题:企业项目采购监管不到位。对县政府委托管理的后生仔公司项目采购监管缺失,企业询价采购流于形式的问题较突出。如,2022年2月,后生仔公司实施采购价为213万元的太华卫生院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公司与其他参与询价公司提供的开户银行和账号相同,且采购小组会议参会人员记录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项目建设更加规范。问题项目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成,并延伸到其他信息化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询价采购制度,严格把关项目材料,做到了手续完整、程序合理、资料合规。通过整改,已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思想认识得到提升。整改以来,后生仔公司从制度上及思想上作为切入点,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学习,提高员工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验、业务能力。通过不定期培训与教育,公司员工思想认识得到提升。三是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进一步把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不断修改完善各部门各岗位管理制度。更加注重德才兼备,更加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真正做到科学有效的治理公司,公司内部管理取得大大改善。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9.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够到位,层层抓落实机制尚未贯通
(25)反馈问题:局党委统筹党的建设不够用力。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足,坚持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不够,2021-2022年的党委会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建“一岗双责”压得不实,班子成员过问分管部门党建工作较少,2023年均未主动参加挂钩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有3名班子成员未到挂钩联系党支部上党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党建引领狠抓思想认识。以“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抓手,局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局民警能筑牢政治忠诚,队伍的精神面貌好、主流好,昂扬向上、爱拼善赢的精气神较足。二是加强党的建设规范支部生活。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县局党委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撤销、成立部分基层党支部,新成立6个警区联合党支部,由5名局领导担任支部书记,严格落实党建“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同时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局班子深入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总结工作。三是发挥堡垒作用促进业务提升。通过加强党的建设,较好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特别在夏季行动中,广大党员民警冲锋在前,吃苦耐劳,持续奋斗在维稳一线,取得较好战果。森林警察大队破获野生动物系列案件、经侦大队破获碳汇交易等新型领域案件,都得到省市公安业务警种的褒奖、肯定。
(26)反馈问题:机关党委履行党建主责不够扎实。常态化推进党建工作力度不足,2022年下半年和2023年下半年,均未组织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部署党建工作、交流经验做法。对基层党支部督促指导不够,“三会一课”调阅检查不严不实,2022年第三季度党建工作检查情况通报与2021年第三季度雷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县局机关党委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通报今年来党建工作情况,分析了各支部党建工作优秀之处和不足,并就下阶段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加强检查指导推进星级党支部创建。结合星级党支部创建工作,落实党建工作检查,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于10月份向县委组织部申报交警大队党支部、网安大队党支部评定五星党支部。
(27)反馈问题:党支部抓党建工作不够务实。支委会班子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普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抓党建基础工作欠扎实,新归建的乡镇派出所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党课质量不够高、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正常等问题仍较明显。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认真,2021年以来有35名党员科级干部被处理或处分,未按有关要求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县局机关党委邀请县优秀党务工作者,向各党支部培训讲解如何更好地开展支部生活,规范支部党建工作,同时各党支部通过此次培训交流了党建工作经验,进一步增强了党支部支委的业务水平,促进了抓党建能力的提升。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加强学习相关党内法律法规,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定期对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点评检查,指出问题短板,提出改进建议。同时要求被处理或处分的党员必须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杜绝再出现被处分党员未按有关要求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现象。
10.执行党管干部原则不够到位,队伍建设和选任监督还需加强
(28)反馈问题:队伍能力素质提档升级不够。局领导班子成员、所队长等“关键少数”不善学习、凭经验办事问题仍较突出,民警学法用法意识不强,队伍能力不足的风险尚未消除。2023年上半年,我县选派16名所长参加全市所长培训班考试、10名所队长参加全市警务技能比武,成绩均垫底;至巡察时,全局171名青年民警中,仅有6人(次)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或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狠抓队伍教育训练工作。于2024年5月至6月,组织局领导、所队长、45周岁以下民警,分四期共196名人员,到福建警察学院开展“政治轮训+警务知识技能+应急救护”三位一体的轮训,全面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县公安局在全市2024年实战练兵达标测试暨“红蓝攻防”比武竞赛中,成绩位列全市第二名。二是常态化开展法制业务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开展送法到所队、法制小课堂、专题法制培训、以案释法等执法培训。4月份以来,法制大队结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涉案财物和涉案人员随身财物管理办法》《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适用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新法新规,就醉驾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涉案财物规范管理、行政处罚法部分条款的理解与适用进行培训讲解,及时有效促进对新法新规学习、强化规范执法短板弱项。
(29)反馈问题:警力调配使用存在薄弱环节。推动警力向农村一线倾斜不够,全县仍有 6个乡镇所警力少于5人,未达到公安部提出的最低标准要求。履行干部抽调程序不够严格,借调梅林派出所所长、教导员等至局机关工作,未办理相关报批手续。辅警人员聘用管理不规范,城关所、武陵所各返聘1名退休辅警未向有关部门报批;随机抽查30份用人单位与辅警签订的劳动合同,有8份合同到期后未续签。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目前县局仍有7个乡镇派出所实际在岗民警少于5人;借调梅林森林派出所所长、教导员等至机关工作的报批手续未完成;城关所、武陵所返聘人员已从辅警队伍中清退;已重新拟定县局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合同,由县局统一对全局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合同签订。
(30)反馈问题:干部培育管理不够有力。股级干部职数使用尚缺力度,全局核定的120个股级干部职数目前仅配备82个,缺配率达31.67%。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有疏漏,风险管控排查力度不足,2021年以来民警因“八小时”之外违纪违法问题被处理的有14人(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增强干部使用。县局党委分别于2024年5月份、7月份、9月份分3批次提任股级干部,共提任正股级16名、副股级17名,目前股级干部配备率达85%。二是筑牢自律防线。以“党纪学习教育”“一季一警示”等为抓手,坚持定期对民警“八小时之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醒震慑。发动广大民辅警积极参加“明警运动会”,切实增强民警的归属感和集体感,引导广大民警摒弃不良嗜好,树立正确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三是开展重点帮扶。组织摸排对有嗜酒爱好、有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等人员确定为不放心帮扶对象,并将这些人员纳入重点监测对象,建立一人一档跟踪管理机制,定人定责开展跟踪监管、滚动排查、教育引导、帮扶救济。四是发挥部门监督。要求各警种部门严格落实“八小时之外”监督监管机制,通过谈心谈话、家属访谈、廉政监督员等机制进一步完善“八小时之外”监管措施。
11.履行管 党 治 警政治责任不够到位,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够明显
(31)反馈问题: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局党委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链条拧得不够紧,一些所队长落实“一岗双责”重形不重效,教导员思想政治工作不扎实,导致 “顽瘴痼疾”一再发生。2021-2023年,全局民辅警共有196人(次)被处理或处分,其中违反工作纪律的达181人(次)、占比92.34%;运用“四种形态”被处理3次以上的民警达15人,有的甚至多达5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积极构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大监督”工作格局。通过调整局领导分工,将机关纪委、警务督察队、政工室等从严办主要成员单位集中于同一个局领导进行分管,加强警力集约、充实监督力量,形成统一调度协作、合力检查监督的“大监督”工作模式。二是增强全局遵纪守法意识。通过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局队伍的纪律意识,局党委会议4次专题研究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确保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实实在在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县局党委专门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月工作。邀请县纪委宣讲团到我局宣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积极组队参加全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组织全县公安民警全覆盖观看《零容忍》《警钟》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警示教育案例以案为鉴、以案释纪、以案促改。四是常态化红脸出汗严守底线。夯实所队长、教导员工作职责,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积极开展“帮扶对象”摸排与管理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耐心进行疏导指正,年内已对3名民辅警进行帮扶。
(32)反馈问题:监督质效提升不够明显。公安大监督格局实体化运行不够顺畅,局“从严办”牵头协调作用弱化,政工、警保、机关纪委等成员单位在抓细节、抓日常、抓民警行为习惯养成方面,协同监督不够有力。驻局纪检监察组主动出击意识不强,对驻在单位队伍监管、执法办案等方面反复出现问题和薄弱环节,未能及时分析研判、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充实组织保障。于2024年9月份任命一名政工室副主任,由其具体落实“从严办”实体化运行,切实加强了机关纪委、督察、法制等部门监督合力。二是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健全完善县局“数字督察中心”大数据监督职能,深度落实“大监督”机制,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对全局值班值守、执法办案、窗口服务等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违纪现象、苗头。年内,通过“数字督察中心”发现督促整改问题148件。三是严肃监督执纪。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发挥驻局纪检监察组“派”“驻”权威优势,常提醒、严监督,坚定不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年内,应用“四种形态”处理4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40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3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1人次。
(四)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2.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不够到位
(33)反馈问题:局党委抓整改韧劲不足。推动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有欠缺,有的问题改后再犯。如,针对“资产资金管理不善”问题,本次巡察发现县交警大队仍然存在2021-2022年间收取的周转房房租、场地租金等计2.33万元未上缴财政;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盲区”问题,巡察入驻时仍有6名党员辅警未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派出所党支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自查自检。全面组织开展“收支两条线”问题自查一次,发现有类似问题,立即整改。至巡察反馈日,周转房房租、场地租金等2.33万元已上缴。二是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相关党支部已对6名辅警党员关系,按规定接转。县局机关党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列为季度支部党建工作检查重要内容,杜绝再发生类似行为。三是坚持常抓长效。定期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确保逐项整改销号,同时加强制度约束,防止问题反弹。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推进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存在薄弱环节。
未完成原因:案管室的核心设备智能案管柜已采购,尚未全部到货安装;个别案管室监控视频系统需要进一步调试。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由法制大队跟紧案管室项目建设工作,催促案管柜生产公司抓紧交付设备,预计于11月底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并投入使用到执法办案中。
2.服务群众不够自觉用心。
未完成原因:为确保所采购的自助终端设备能够良好配适于“一窗通办”需要,出于谨慎考虑,先行联系了有关设备厂商提供自助终端设备进行试用,待试运行情况汇总后,再确定厂家完成采购。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公安服务大厅将积极深入开展业务窗口交叉学习培训工作,及时对自助终端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汇总,选配最佳性能设备进行采购,确保高效实现“一窗通办”便民服务,该项工作预计于11月底完成。
3.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够规范有序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一是被取保候审人正在监狱等场所服刑,且未委托他人到办案单位办理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手续;二是部分已经审批通过退还保证金手续,且已通知相关人员办理退保手续,但相关人员未到办案单位未提供材料或前来办理相关退保手续;三是案件未结或未变更强制措施,尚处于取保候审阶段,依法不得退还保证金;四是部分主办民警未及时提交审批、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及时督促、跟进案件主办民警逐案逐人通知嫌疑人或其家属前来退保;对于未提交报告书及未送达《退还取保候审金决定书》的进行催办,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办理的移送监督执纪部门予以问责。
4.关于警力调配使用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一是警力保障未有增加。虽在年内招录新警9人,但退休、调动民警也不断增加,现有民警数与2023年度321名持平。二是警务机构改革正在进行中。当前公安机关机构改革正在进行时,人事调整、岗位安排正重新规划中。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一是尽全力加强警力保障,根据现有编制数,已上报申请招录22名民警计划,进而充实到警力不足的乡镇派出所岗位中;二是积极通过警务机构改革,对借调的梅林森林派出所所长等人岗位进行重新安排,全面规范履行干部抽调程序。
(二)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阶段,县公安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与推进整改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全面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二是持续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推动工作发展,提升服务水平。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为建设平安大田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7230909;邮政信箱:中共大田县纪委中共大田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收,邮政编码:366100;电子邮箱:dtgazgs@163.com。
中共大田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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