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大田管理部关于大田县5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精神,按照三明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现将大田县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日解除(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5家医药机构(医疗机构3家、零售药店2家)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下表:
附件:三明市解除(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大田县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大田管理部
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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