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等文件要求。2023、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通过经营主体组织实施,经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局专家现场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验收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大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5月14日
联系电话:0598-7223311、0598-7260259
联系地址:大田县凤山中路219号
附件:大田县2023、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表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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