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庭茂 范庭泽申请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事项公示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范庭茂 范庭泽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范承灯
不动产坐落:大田县均溪镇兴业路1-1号9幢501室
房屋建筑面积:130.2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7260018
公示单位:大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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