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田县委大田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03-17 10:05 来源:大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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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8月14日至9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大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含京口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11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大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行动。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开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业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开发区党工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针对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

  (三)制定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开发区党工委逐条对照、深刻剖析,制定了《大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有方向、有目标、有要求、有措施。同时,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落实上轮巡察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1)反馈问题: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抓整改常态长效不够,对难点问题用力不足,以巡促治、以巡促建成效有差距。如,上一轮巡察指出的“‘经济开发区三期BT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终止及部分建设内容回购’事宜,要求管委会牵头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拟出具体终止合同及回购方案并回购”问题整改相对滞后。又如,对巡察反馈的“公务接待不规范”“设备及物品采购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积极与经济开发区三期BT项目实施单位对接,共召开专项工作小组会议2次,4次发函催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回购测算,4次与项目实施单位协商讨论,力争尽快达成回购方案并报请县政府审核研究。二是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大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强问题整改。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学习和业务培训,积极开展问题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设备和物品采购,避免违规问题发生。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2)反馈问题:资产清理整改力度不够到位。至2024年7月,京口开发公司已完工并办理结算手续转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工程仅占应转入的13%。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已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已竣工结算工程项目数据进一步梳理,确认总结形成报告。二是在完成数据确认后,按《企业会计准则》予以账务处理。

  (3)反馈问题:资产使用管理整改不到位。租金未及时按合同约定足额收取。如,2020年4月23日,福建卫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县京丰市政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协议,租赁期限2年,租金仅交至2021年7月,至本轮巡察期间尚拖欠租金。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发函催缴福建卫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限期缴交场地租赁租金,已完成部分催缴,对剩余部分进一步加强催缴。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京口开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产的租赁情况进行建档排查,确保账目清晰并及时收取租金。三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二)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3.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开发区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壮大不够有力有效的问题。

  (4)反馈问题:“招大引强”质量不高。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储备用力不足、思路不够宽,立足省级工业园区定位、聚焦主导产业、发挥“孵化器”作用不够充分。2021年以来,签约落地的23个项目中,省市重点项目仅11个,占比47.8%;入驻并实际投产企业15家中,规上企业有6家,占比40%,其中“专精特新”企业仅1家。引进的个别企业实力不够强,进驻多年仍未达到县里入驻亩均固投要求(163.4万元/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抢抓沪明对口合作、新时代山海协作等有利契机,配齐配强招商专班力量,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工作,2024年新签约项目5个。加大省市重点项目申报,列入2025年省市重点项目16个。二是加强企业培育,定期走访企业,宣传相关省市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用电、用水等生产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企业达产满产,同时,督促企业加大投资。2024年新投产企业7家、动工建设企业7家。三是加强企业入规入统工作,引导企业积极申报“专精特新”等,不断提高园区企业影响力和竞争力,2024年新入规企业4家,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

  (5)反馈问题:经济发展主战场作用不够凸显。“一区四园”产业结构优化转型成效不突出,推动园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思路不宽,目前入驻经济开发区企业共64家,被确定为国家高新企业10家,占比仅15.6%;2023年,园区21家规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3亿元,同比下降7.7%。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培育壮大企业,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专题培训,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2024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共11家。二是实施“腾笼换鸟”工作,对企业长期闲置资产,指导企业加快重组、引进新项目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化水平,2024年依法依规依程序完成三明旭日纺织公司拍卖,盘活闲置土地116.19亩。三是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增资扩产,加快推进京泰能源、育灯纺织、新隆上超纤等技改提升项目建设,做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税收贡献。2024年开发区税收同比增长3.58%。

  4.关于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服务园区高质量建设还有差距的问题。

  (6)反馈问题:统筹推进园区规划建设不够有力。2017年8月承接的均溪陶瓷产业园建设,因未及时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进行用地报批,导致无法在城区边界范围内取得土地农转用批准,园区建设至今仍停留在一期用地平台上。土地要素保障不到位,2021年以来,泉盛机械、双宏矿山机械等4家企业签订入驻或用地协约后,却因迟迟未能拿地而终止投资协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园区规划建设力度,加强与县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开发区各园区城镇开发边界指标,统筹做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和相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二是加快已完成报批范围内的平台开发建设,2024年完成土地平整约250亩。三是加强与已签约企业沟通对接,2024年完成企业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6宗共207.58亩;对投资意愿不强的泉盛等3家企业,及时沟通对接并终止投资协议。

  (7)反馈问题:配套设施建设迟缓影响企业生产。罗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原定于2024年8月施工完成,目前仅完成主体结构建设和部分设备安装。2022年8月上京工业园G3、G4平台完成开发并引进企业,但管委会未提前协调电力公司先行架设电力线路,企业入驻后才联系电力公司进行施工,至巡察入驻时尚未通电,影响了企业设备调试投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提前谋划拟实施配套设施,做好项目及资金申报,不断完善各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上京工业园G3、G4平台10KV电力线路于2024年11月底通电;罗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于2025年1月竣工验收并试运行。二是加强与入驻企业对接,做好企业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完善管委会工作人员和企业挂钩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干部责任意识。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压得不实,推进安全稳定工作提质增效还有差距的问题。

  (8)反馈问题:依规依法开展项目建设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组织干部召开专题学习会,梳理通报近年来园区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提高干部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完善干部联系挂钩企业制度,不定期深入企业开展项目建设检查,督促企业自觉抓好项目施工工作。三是组织企业负责人开展专题警示学习和业务培训,增强企业风险意识。

  (9)反馈问题: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调整班子分工并确定挂钩企业工作人员,明确安全责任和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各园区安全生产网格化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开展专项教育培训,督促园区企业参与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定期组织园区相关企业开展有限空间、电气焊动、动火作业等安全演练,全年共召开安全生产会4场,组织集体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2024年园区内未发生安全事故。三是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新投产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制定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提高企业安全意识。

  (10)反馈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不定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做好问题整改,切实改善园区环境。二是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隐患排查清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024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三是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加大企业环保生产指导,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四是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多发,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干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抓紧抓实,常态长效落实还有短板的问题。

  (11)反馈问题:“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存在偏差。2021—2023年党工委和管委会会议共召开61次,仅29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工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首要议题和“三会一课”学习的核心内容,推动学懂弄通做实。二是积极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相关专题研讨,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12)反馈问题:网络阵地管理不够规范。新媒体宣传阵地管控不严,园区内企业网络平台均未建立监管台账,2021—2022年发布的关于经开区工作相关内容的10篇“美篇”,均未按“三审三校”制度要求履行签批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各园区新媒体宣传阵地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网络平台监管台账,做到真抓真管。二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对美篇信息内容采集、编辑、审核、校对、发布、转载等全过程把关,落实签批手续,规范信息发送。三是加强检查管理。把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等相结合,加强宣传并引导企业重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3)反馈问题: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如,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京口开发公司和铭景建材签订协议由铭景建材代为销售罗丰园砂石建筑石料,合同结束时还欠销售款,至本次巡察期间仍未收回。又如,2022年5月,中广信环保公司承包运营的京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因超标排放被处罚,根据运营合同规定,应扣减承包商当月运营服务费50%,但至巡察入驻时仍未扣除。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开发公司与铭景建材已签订项目确认函,并完成项目结算工作,目前已收回部分销售款,对剩余部分进一步加强催缴。二是开发公司认真核对与中广信环保公司承包运营合同事项,已扣减京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用50%。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14)反馈问题:文风学风不够扎实。在开展大兴调查研究工作中,管委会制定的《关于在全区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未结合园区工作实际,方案中出现“医改、林改、教改、做好坑口水库水源地水质整治”等与开发区日常工作无关的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重新撰写《关于在全区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并按程序会稿、审核、签发。二是开展自查工作,对已印发的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存在类似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干部责任感,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15)反馈问题:落实基层减负不够到位。管委会未能有效履行联席办工作职责,建立企业日常联系制度不够完善,收集及解决企业诉求未分类形成工作台账。2024年6月执行进入园区企业检查、调研报备工作机制以来,环保部门于2024年7—9月先后3次到园区开展明察暗访,均未进行事后报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履行《大田县工业园区管理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入园开展检查、调研的单位按规定进行报备。二是建立企业问题反馈机制,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及时收集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分类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三是落实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企业沟通力度,提升园区服务质量,优化园区营商环境。

  8.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

  (16)反馈问题:违规购买鞭炮。2024年4月京口开发公司公款购买鞭炮用于上京工业园区企业开春动工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干部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文件,逐条逐项认真学习领悟,切实提高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二是组织全体干部集中收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的警示教育片,强化干部廉政意识。三是清退违规购买鞭炮钱款,并对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17)反馈问题: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现象依然存在。京口开发公司2022年7月添置的公车(闽GD22165)未按规定向县公车主管部门申报,也未及时喷涂公车标识,导致聘用的司机乘机公车私用,先后4次驾驶该车外出购买个人用茶或接送自己朋友。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文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特别是政府购买服务、自聘人员等,杜绝公车私用。二是压实责任,开发区党工委运用“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三是企业联合会赠送的警务巡逻车,不符合公务用车管理,已于11月底返还。

  (18)反馈问题:违规公款承担个人用餐费用。上京园区食堂和京口园区食堂未严格按标准收取用餐费用。此外,开发公司下拨给食堂的采购经费直接转给采购员个人去结算,存在较大监管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食堂用餐人员进行分类统计,对需补交伙食费的人员已于11月底收取。二是建立食堂食材及用品定点采购制度,并增加一名人员进行审核,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三是根据各园区食堂就餐的实际情况,及时收取伙食费,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9.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宽松软

  (19)反馈问题:资金跟踪管理不到位。近年来,京口开发公司以预付方式,先后拨给均溪、上京、罗丰等工业园区征地拆迁补偿款,截止2024年7月仍未结算,更未及时掌握款项用途,其中,本不应由园区承担的上京镇政府13名内退人员工资,至本次巡察期间才被发现;2024年2月,泰华工业项目开发公司擅自将其保管的罗丰园征迁资金拆借其全资子公司华伟企业管理公司,至巡察时仍有资金未收回。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与乡镇负责征迁工作机构的财务对接,对预付的征地拆迁补偿款项及时进行结算和核销。二是实行账务核销制度,对预付的征地拆迁补偿款项,日常及时掌握资金的使用动态,实行一个会计期间内核销一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率。三是已收回泰华工业项目开发公司拆借其全资子公司拆借款款项,督促上京镇政府于3月底完成退回不应由园区预付征地拆迁补偿款承担的13名内退人员工资。

  (20)反馈问题:工程款拨付手续不规范。2021年3月,京口开发公司支付给金道光公司工程款,仅由经办人直接转账支付,无领导审批签字,也未提供收款票据和付款依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相关责任,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完善手续和原始凭证的归集和存档。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理论学习,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务会计制度,做好稽核和审核工作。

  10.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

  (21)反馈问题:违规招投标问题突出。从抽查2021—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情况看,发现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询价文件不规范、招标合同签订不合规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制度。梳理招标相关制度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标准、要求与责任主体,确保项目招标全流程都有清晰可依的规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以及实际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完善制度内容,形成定期审查与更新制度的机制。二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招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学习最新的招标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增强其依法依规招标的意识。开展案例分析学习活动,通过分析违规招标典型案例,让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清楚认识到违规行为的表现及后果,提升其业务实操能力。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对招标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规操作。四是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22)反馈问题:日常监管和验收弄虚作假。2023年2月罗丰工业园实施的新增引水工程项目,园区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职,明知施工队存在偷工减料行为,不仅未及时纠正,反而在验收结算时“睁只眼闭只眼”,对未实施的子项目也予以确认,导致工程造价虚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第三方对工程量重新核定,已追回多支付工程造价,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二是建立交叉检查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开展园区项目交叉检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问题堵点的巡查检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建立交叉验收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项目验收抽调未参与项目建设人员一并参与验收,完善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并做好档案资料归档。

  11.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3)反馈问题:党工委牵头抓总不够到位。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2021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除重要干部任免外,其他事项研究均以管委会代替党工委会。基层党建主责主业落实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2021—2023年大部分以管委会代替党工委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基层党建工作会议记录不规范,均记录在中心组学习记录簿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班子会议上,班子成员就每个议题逐一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发表意见,最后形成决议。二是完善议事规则制度。制订及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和《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三是规范会议记录。由党工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记录会议情况,要求完整、真实地记载会议全过程,并做好会议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24)反馈问题:机关党委履行党建责任不够有力。对基层党支部指导不够到位,存在重布置轻落实现象,2021年以来,机关党委仅调阅所属支部的“三会一课”记录簿4次,且情况通报内容基本一致。党委委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2021年以来,除一名党委委员有到所挂钩的中工塑胶有限公司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外,其余班子成员均未到所挂钩的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企业党建指导工作。调整充实党建指导员,选派政治素质高、党务业务熟、责任心强的机关党员到企业党支部担任党建指导员,助推非公党建提质增效。二是加强党建督导力度。机关党委定期到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业务检查,调阅各党支部2024年度“三会一课”1次,帮助企业不断提升党建水平。三是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确保党工委领导到相关挂钩党支部宣讲、参加组织生活会等,不定期到挂钩联系支部开展走访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

  (25)反馈问题:党支部抓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2021年以来,各支部支委会均未制定工作计划,未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民主评议党员不够规范,机关党支部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会后未召开支委会进行组织定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县里组织的专题党务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工作谋划,督促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加强督促指导,机关党委通过现场检查、材料调阅等方式,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及时督促党支部抓好问题整改。

  12.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有序的问题。

  (26)反馈问题: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够到位。党政不分,以班子会代替党委会研究人事议题,以行政代替党委进行人事任免。如,2023年4月23日以班子会讨论代替党委会研究决定下属企业人员招聘相关事宜;2021年以来2批次6人干部任免文件发文落款均以“大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章代替党委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定期学习制度,2024年12月31日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学深学透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规定,在干部选拔过程中自觉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规定。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主体责任,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对今后干部任免、招聘等人事议题将通过党工委会议研究并行文下发,2025年1月10日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1名事业工勤人员任免事宜,并以党工委名义下文。

  (27)反馈问题:擅自设置股级职务。2021年管委会“三定方案”中已将规划建设科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合并为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2022年7月党委会仍任命一名干部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2月31日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大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田政办〔2015〕96号)、《关于大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调整事项的通知》(田委编〔2021〕3号)等文件,严格规范了内设科室和干部任免。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要求设立的科室和职务,及时撤销,目前未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三是加强沟通对接,对涉及干部任免等工作,主动与县委组织部、编办等相关部门对接,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28)反馈问题:混编混岗问题仍然存在。京口开发公司5名企业编制员工在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担任科室正股级、副股级职务;一名事业工勤人员于2021年3月任开发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2月31日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田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田委组干〔2017〕69号)及《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步骤》等文件,提高了领导干部的规矩意识。二是已对混编混岗国企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任职予以调整,2025年1月10日,以党工委名义下文免除一名事业工勤人员担任的开发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13.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29)反馈问题: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党工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分析不够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针对性不够强,大多以工作要求代替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1月23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暨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二是2025年2月14日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引导班子成员正确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开展廉政谈话,由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其他党工委委员开展廉政谈话、谈心谈话,其他党工委委员对分管科室人员开展廉政谈话、谈心谈话,不断提升干部廉政意识。

  (30)反馈问题: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派驻纪检监察组抓早抓小,警示教育不够到位,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发现不及时,未能有效预防或及时纠正,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廉洁风险防控缺乏有效监督手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坚决落实决策监督。参加党工委会议和党政班子会议,对有关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或建议,为党工委和领导班子提供参考,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二是督促建立健全防控机制。督促开发区落实防控机制,及时更新廉政风险点和落实防控措施排查防范,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工委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工作。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关于经济开发区三期BT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终止及部分建设内容回购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双方在回购方案上存在分歧。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组织专班加紧加强与项目实施单位商谈,及时形成回购方案上报县政府研究确定。计划2025年12月底完成。

  2.关于资产清理整改力度不够到位的问题:至2024年7月,京口开发公司已完工并办理结算手续转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工程仅占应转入的13%。

  未完成原因:目前正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编制审计报告。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加强与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接,确认形成总结报告,并按《企业会计准则》予以账务处理。计划2025年9月前完成。

  (二)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阶段,大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园区主责主业工作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更务实的态度、更高的标准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助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态化系统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持续加强日常监督。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日常监督,坚持举一反三,不断深化整改工作,着力解决具体问题特别是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7326776;邮政信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文山路9号大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收,邮政编码:366100;电子邮箱:jkgwh@163.com 。

     中共大田县委大田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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