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大田县耘艺书画培训有限公司审批意见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闽文旅规文〔2025〕1号)相关规定,按照“双减”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经大田县文体和旅游局审核,现依法对大田县耘艺书画培训有限公司审批意见书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大田县耘艺书画培训有限公司即刻停止办学,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审批意见书和印章同时作废,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
大田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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