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大田县盟泽美术馆)

日期:2025-11-28 16:28 来源:大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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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盟泽美术馆: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现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田县盟泽美术馆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大田县雪山南路2号(县民政局3楼社会事务股)

邮政编码:366100

联系电话:0598-7223326,0598-7272130

大田县民政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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