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志生申请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事项的公示

日期:2025-12-22 08:31 来源: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 | | |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志生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张报浩 李天花

  不动产坐落: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68-19号

  房屋建筑面积:26.87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7260018

  公示单位:大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