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弘、林联晟申请不动产注销登记事项的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2025)闽0425执36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对位于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99号67/68/70/71号店面进行产权拍卖,(产权证号:田国用(2015)第0404号,田房权证字第20150199号);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林弘、林联晟等人所有。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强制注销所有权证号:田国用(2015)第0404号,田房权证字第20150199号及相应的抵押权登记。
大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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