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殡葬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日期:2026-01-19 15:31 来源:大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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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县民政局党组研究同意,县殡葬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兼办公综合类业务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详见《大田县殡葬服务中心招聘岗位信息表》,现将招聘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殡葬服务相关工作环境。

3.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投身殡葬服务事业。

4.工作事业心突出,服从组织安排,能适应轮班和夜班工作,接受节假日、周末加班和无条件配合单位岗位调整及统筹使用安排。

5.具备财务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财务基础业务流程,能够独立完成各类文件起草、信息收集、资料归档等日常行政事务及文秘工作。

6.无违法犯罪、失信等违法违纪记录,个人征信良好。

二、用工性质、工作地点及薪酬待遇

(一)用工性质

编外用工、实行合同制聘用,合同原则上“两年一签”。

(二)工作地点

大田县殡葬服务中心(原大田县殡仪馆)。

(三)薪酬待遇

1.工资标准:参照大田县殡仪馆2024年度工资调整(试行)方案执行;

2.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薪资标准参照工资最低标准。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在“大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发布。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0日9:00至2026年1月23日 17:00止(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大田县民政局三楼(社会事务股)。

(四)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当场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核录用

(一)资格审核

县殡葬服务中心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取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将于报名截止日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发布在“大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二)考核形式

1.对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20人(含)以下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20人以上的岗位,采取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按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参照上述办法进行,总成绩按笔试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完整,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内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未保持畅通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5.报考者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分。

6.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三)协审

县殡葬服务中心对拟聘用人选的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协审。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递补有效期1年)。

(五)公示

拟聘用结果在“大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协审、试用期环节如出现放弃、不合格情况导致招聘名额空缺,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录用导致招聘名额空缺的,由县殡葬服务中心研究决定是否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填报,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本招聘方案由大田县殡葬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联系电话:0598—7223326。

附件:

1.大田县殡葬服务中心招聘岗位信息表

2.大田县殡葬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

大田县殡葬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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