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传奋申请不动产注销登记事项的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2025)闽0481执恢63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对位于大田县太华镇德安村67号宗地的林权进行产权拍卖,(产权证号:田政林证字(2005)第01795号;宗地编号067);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温传奋所有。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强制注销所有权证号:田政林证字(2005)第01795号;宗地编号067及相应的抵押权登记。
大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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