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大田管理部关于大田县2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日期:2026-04-01 11:34 来源: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大田管理部
| | | |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相关规定,对近期解除(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2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详见下表:

  附件1:大田县解除(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附件2:明医保中心[2026]8号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大田管理部

  2026年04月0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