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大田县“客货邮+农特产品”融合发展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我县农村客货邮网络覆盖优势,破解农特产品外销“最初一公里”物流瓶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县交通运输局草拟了《大田县“客货邮+农特产品”融合发展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来电、来函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98-7222110,电子邮箱:dtygsab@163.com ,联系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凤山中路213号大田县运输发展中心,邮政编码:366100)。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止。
大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22日
大田县“客货邮+农特产品”融合发展试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我县农村客货邮网络覆盖优势,破解农特产品外销“最初一公里”物流瓶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运〔2025〕11号)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农特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重点围绕“网络共用、资源共享、双向赋能”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将客货邮运力资源转化为农特产品上行“动力源”,实现“快递进村”与“山货出城”双向循环。
二、试点内容
(一)实施“客货邮+农特产品”融合补助
适用于利用县、乡、村三级客货邮融合网络从事农特产品(含初加工产品)收寄的客运企业、快递物流企业。
1.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上行物流补贴,对通过客货邮融合车辆从村级服务点发出的农特产品,给予专项物流费用补助,降低农产品上行成本。
(1)产品试点范围:须为大田县辖区内生产的农特产品(取得SC,含初加工产品)。
茶叶类:乌龙茶(美人茶)、红茶、绿茶等;
果蔬类:雪山萝卜、桃、橙等;
食用菌类:竹笋、香菇、红菇、木耳等。
(2)寄递要求:一是须通过县域内客货邮融合站或村级服务点揽收,并依托省级信息平台或合作快递企业系统记录的客货邮专线渠道寄递;二是包裹需符合客货邮车辆运输安全规范(如茶叶、干货需密封包装,生鲜需保鲜措施)。
(3)补助标准:按实际快递物流费用(协议价)的20%给予补助,单件补助上限不超过20元。
(4)数据核定:以上数据以省级信息平台记录的、始发地为大田县村级服务点的揽收数据为准。
2.资金申报与拨付
申报材料:一是《大田县农特产品上行寄递明细表》(含寄件人、收件地、重量、单号、产品品类、运费价格等),需由农民合作社与快递公司共同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二是快递优惠协议(农民合作社与邮政快递公司签订,明确寄递价格、优惠幅度及执行期限,附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合作社公章)。
申报流程:
(1)数据汇总:合作快递公司按季度收集、整理本季度农特产品上行寄递数据,准备《明细表》与快递优惠协议;
(2)初审:快递公司将材料报送至县邮政公司,由县邮政公司审核数据真实性、材料完整性;
(3)复核:初审通过后,大田县邮政公司将材料报送至大田县交通运输局复核,复核通过后进入资金拨付环节;
注意事项:所有数据表格需有农民合作社+快递公司双章确认,按季度申报,逾期顺延至下一周期,保留原始运单和支付凭证备查。
(二)搭建邮政助农销售平台
1.提供线上平台。利用邮政电商平台,开设“专场”或“团购页”,实现商品展示、下单支付、订单管理一体化:
邮乐购平台:适合直播带货与团购结合;
邮乐优鲜平台:适合社区生鲜团购。
2.组织社群接龙。统一组织多部门联合建立微信群,由邮政员工(网点负责人、投递员等)担任“助农团长”,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产品信息并发起接龙,设置“团长推荐+产地直发”模式,帮助销售滞销农产品,提升信任度与转化率。
3.保障物流售后。发挥邮政“县仓储中心+乡镇网点+村级服务点”网络优势,实现“产地直采+冷链运输+统一配送”;同时建立“平台客服+邮政网点”售后机制,快速响应处理问题。
(三)强化直播与客货邮协同机制
进一步推动直播平台运用,打造“直播下单-客货邮发货”模式。依托城乡公交、农村客运、邮政网点,构建“展示体验+直播带货+客货邮同仓共配”的县域农特产品流通综合体,以客运班线、公交、县级干线邮车为物流通道,把展示厅做成“发货仓+体验店”,把直播间做成“带货窗口”,打通农产品上行的流通链路,展示厅功能包含我县农特产品展示、客货邮融合信息平台展示、城乡客运一体化平台展示、线上直播间等,“客货邮+农特产品”融合展示厅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1.平台选择与定位
主流平台: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淘宝直播等。
内容方向:聚焦本地特色,如红菇、大田美人茶等,讲述产品故事和农户背景,增强信任感。
2.直播流程与客货邮协同
直播前:与客货邮站点、合作社提前备货,预估订单量,并安排好揽收班次。
直播中:清晰说明“今日下单,次日/隔日达”的时效,并展示打包、贴单、装车全过程,增强用户信心。
直播后:订单自动同步至客货邮系统,村级站点负责称重、打包,由公交、邮车等统一转运,实现“直播下单—站点集货—客货邮运输—全国送达”的闭环。
3.快递标准包装箱设置:兼顾保护与品牌
严格遵循《农产品寄递服务规范》等要求,确保包装牢固、卫生,并优先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材料,采用绿色包装,降低成本,提升品牌形象。重点统一视觉效果,突出“客货邮+地名+农特产品”品牌。具体由县邮政公司组织实施,并适时根据运输效果和用户反馈优化设计方案。
三、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
(一)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大田县“客货邮+农特产品”融合发展工作专班,全面统筹推进融合工作;抽调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中国邮政大田分公司等单位相关同志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工作推进落实,不定期召开调度会,针对农特产品准入标准、溯源体系建设、渠道拓展、市场培育、信息资源融合、市场主体协同运营等方面问题,研究解决推进中出现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资金监管
1.数据真实核查。建立“客货邮+农特产品”数据比对机制,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农业农村局不定期抽查上行农产品寄递数据与产地来源一致性;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的,取消当年补助资格,追回已拨付资金,列入客货邮运营黑名单,情节严重、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服务品质监督。享受补助的村级站点及运营车辆需优先接单、优先配送农特产品,不得因农产品上行降低快递进村服务质量;接到拒收农产品、乱收费等有效投诉并经查实的,扣减相应补助资金。
3.资金专款专用。补助资金来源于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全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含),用完即止,须专项用于农特产品上行相关环节,不得挪作他用;审计、财政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四、附则
(一)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方案由大田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三)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以新出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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