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大田县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6-2035)》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福建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和有关规定,我局就《大田县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6-2035)》(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专项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对《专项规划》的编制背景、目标、设施布局、实施措施等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及形式
以现场会议形式,于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在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大田县建山路24号)三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
1.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大田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3.听证代表应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以及环境卫生管理、城乡规划、建设等有关情况。
4.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5.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6.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一)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8月10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dtzj2155@163.com,咨询电话:0598-7225506。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五、其他事项
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按时参会。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2.大田县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6-2035)草案公示稿
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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