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彩霞 章若琪申请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事项的公示2

日期:2026-08-05 10:59 来源: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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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1.   编号:20260729000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赤岩路2号福万通大厦3楼

  联系方式: 0598-7260018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章进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田县均溪镇凤山东路263-35号

闽(2017)大田县不动产权第0001573号

吴彩霞 章若琪

  公告单位:大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日期: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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