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大田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询价公告

日期:2026-08-31 08:42 来源: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 | | |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对所需采购的大田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组织询价活动,欢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递交相关资料,现将本次询价公告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必要条件:大田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具备必要条件如下:

  1.服务中心要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2.服务中心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3名以上专业服务团队和必要的服务设施;服务团队必须专职,要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法律及业务知识;要有对接指导服务的设施条件,能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

  3.服务中心实行市场主导、自主经营的运行机制,需具有一定的自主经营能力。

  (招标需求详见附件)。

  二、被询价单位应符合的主要条件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誉良好,近两年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其他事项

  1.所有收到的询价材料一经递交,概不退还,被询价人应自留底稿。

  2.询价人对本次询价活动的规则和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询价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询价人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3.所有参与的被询价人自询价材料提交之日起,即为自愿接受本询价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4.被询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报价,并承担询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5.此次询价作为采购人制定最高限价的依据。

  四、文件提交要求

  (一)递交文件内容

  1.费用报价表(含税);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二)寄件要求

  1.采用邮寄快递交文件材料。文件需密封袋封口,密封袋封面写明“大田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贵单位名称,密封袋封面和报价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2.用扫描件通过邮箱传送。

  (三)寄件地址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大田县均溪镇凤山中路219号),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0598-7279012,邮箱:dtxjgz@163.com。

  (四)须知

  报价单位务必将相关资料密封后于2026年9月4日前寄(送)达我单位或邮箱,逾期不候。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或以快递方式送达我局(快递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附件:大田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询价表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