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田县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非柴燃料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9-04 15:56 来源:大田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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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政办〔2018〕94号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大田县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建档立卡

贫困对象非柴燃料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田县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非柴燃料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大田县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建档立卡

贫困对象非柴燃料补贴实施方案

 

为巩固水土流失治理成果,鼓励水土流失区贫困人口使用非柴能源,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燃料补贴政策,实现水土流失治理与脱贫攻坚有机统一,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非柴燃料补贴政策的通知》(明政办〔2018〕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大田县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非柴燃料补贴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履行精准扶贫为已任,以提高林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标,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促进大田县重点水土流失区贫困人口尽快脱贫致富。

二、补贴范围、标准与时间

(一)补贴对象。根据2015年度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对水土流失率13%以上的均溪镇、广平镇、建设镇、吴山镇、前坪乡5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2018年6月15日各有关乡镇摸底报送数据,5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74户、1798人,详见附件2)实行非柴燃料补贴政策。

(二)补贴时间。2018年至2020年,共三年。

(三)补贴标准。每个贫困人口每年补贴200元,市、县两级财政各补50%。

(四)资金渠道。每年度的县级补贴资金从县财政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和省级水土保持治理重点项目资金统筹予以解决。其中,2018年度县级共需非柴燃料补贴资金17.98万元。

三、工作程序

(一)统计人数。1月,由相关乡(镇)村民委员会将上一年度严格遵守封山育林制度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水土保持工作,没有上山砍柴、打枝割草、乱砍乱伐、未发生火烧山和破坏植被行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名单汇总后上报至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二)核查公示。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名单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在各行政村便于村民查对的地点张榜公示7天以上。凡有异议的要重新组织核对。

(三)发放资金。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将数据上报县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补贴资金,乡(镇)政府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经县农业局复核审查,县水利局统一下拨相关补贴资金,由乡(镇)政府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大田县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非柴燃料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统计、检查公示、资金发放、政策宣传、监督检查等组织实施工作。县农业局要提供相关乡镇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基本情况;县财政局要将非柴燃料补贴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县水利局要做好补贴对象核实、资金发放跟踪管理,负责查证举报等事项;各有关乡(镇)要指定专人,做好方案实施过程中各项日常工作,确保非柴燃补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管理。实行非柴燃料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时间不少于7 天。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非柴燃料补贴资金。乡(镇)要设立非柴燃料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监委、审计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效能办等部门要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除追回补贴资金外,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责。

(四)严格绩效考核。将非柴燃补政策实施情况列入乡(镇)水土保持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对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附件:1.大田县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非柴燃料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大田县均溪、广平、建设、吴山、前坪等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统计表

 

附件1

大田县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建档立卡贫困

对象非柴燃料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涂剑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田仁芳  县水利局局长

郑成鑫  县农业局局长

吴高勇  县财政局局长

 员:苏华栋  县政府办(效能办)

          肖明朗  县财政局

          吴成国  县审计局

陈志旺  县农业局

  王朝旺  县林业局

  薛永平  县水利局

叶美权  均溪镇

黄初绪  广平镇

章龙洪  建设镇

方新花  吴山镇

范起梁  前坪乡

周庆生  县水土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薛永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大田县均溪、广平、建设、吴山、前坪等乡(镇)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统计表

 

乡(镇)

行政村

户数

人数

均溪镇

红星村

30

81

玉田村

25

72

福塘村

19

60

金岭村

5

14

宋京村

11

47

良元村

8

30

郭村村

2

3

翰林村

3

10

温镇村

8

33

周田村

11

31

许思坑村

5

13

建成村

8

16

东坑村

17

47

金山村

6

14

上华村

9

27

和丰村

7

20

和丰坪村

10

42

后华村

12

24

华坑村

12

39

上太村

9

28

太山崎村

11

32

大道山村

4

7

城东村

17

55

小  计

249

745

广平镇

铭溪村

2

5

栋仁村

2

5

元沙村

2

9

苏桥村

1

5

广平村

2

7

五峰村

2

6

小  计

11

37

建设镇

建爱村

17

59

建忠村

29

99

建设村

19

70

建强村

16

46

建民村

13

37

建丰村

18

68

建乐村

16

55

建国村

13

45

和平村

15

36

元山村

14

49

大同村

17

65

香浮村

6

22

小  计

193

651

吴山镇

张坑村

6

17

锦山村

3

5

科山村

1

1

程堂村

12

45

吴山村

3

10

和洋村

5

12

阳春村

20

66

东埔村

3

7

梓溪村

5

18

小  计

58

181

前坪乡

前坪村

6

19

黎明村

6

27

黄龙村

12

28

吉坑村

3

8

上地村

6

14

下地村

3

8

山川村

3

8

下坑村

6

26

湖坪村

8

22

北坑村

5

11

福井村

5

13

小  计

63

184

总   计

574

1798

备注:以数据由相关乡(镇)于2018年6月15日摸底汇总。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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