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福建省鸿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为实施大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建省鸿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预申请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2.8357公顷
2.征地范围:
东: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西: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南: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北: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均溪镇后华村、均溪镇建成村、均溪镇上太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福建省鸿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预申请建设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工业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20日由均溪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均溪镇人民政府代表县级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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