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贯彻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5-06 17:09 来源:大田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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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直各单位:  

  《大田县贯彻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大田县贯彻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 

规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1号)精神,在落实《福建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规划》(闽政办〔2021〕4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57号)等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快实施健康大田行动,全面推进健康大田建设,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一)加强全民健康教育 

  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支持职业学校开展健康类相关专业建设。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名。强化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内容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完善健康促进体系 

  完善县级主治医师以上健康科普讲师团和资源库,深入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8%以上;实施健康社区建设,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二级以上医院中健康促进医院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 

  (三)推行健康生活方式 

  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推广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推进无烟环境创建,控制酒精过度使用。(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工信局) 

  (四)提升全民身体素质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智慧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户外运动设施等建设。推进公共体育场地和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共享,推进体育强县建设。到2025年,县乡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2%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2%以上。(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发改局、财政局) 

  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五)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 

  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综合改革,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全面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力争至2023年底,实现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全覆盖。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互衔接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夯实基层联防联控工作基础。创新医防融合机制,着力推进健康管护体系下的医疗服务与疾病预防服务融合,加快“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探索多部门、多行业协作推进疾病预防工作,逐步建立“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健康管理”三位一体的医防融合服务新模式。探索推进公共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推动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 

  (六)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指挥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以及物资保障等应急预案。建立完善重点公共场所、重点部位的监测哨点布局。加强1支县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1支县级疫情防控队伍、18支乡镇卫生应急分队的队伍装备和保障制度建设,提升基层突发事件先期处置能力。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机制,加强总医院感(传)染科建设,规范设置负压隔离病房、负压重症监护病房、负压手术室、负压产房以及可转换病区和重症监护病区,加快救治基地和卫生应急综合基地建设。完善公立医院临床用血及急救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加强医疗机构应急物资配置,健全应急物资调配协同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 

  四、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七)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 

  扩大癌症早诊早治覆盖范围,开展重点癌症机会性筛查,推动高血压、高血糖早发现早管理。积极构建“大田县总医院消化道肿瘤防治中心”,推动我县消化道肿瘤疾病的早筛、早诊、早治及规范化治疗和康复随访工作,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和肿瘤患者的生活质量。开展乙肝病毒感染者的早筛、早诊、早治等全疾病周期的健康管理工作,逐步建立“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健康管理”三位一体的乙肝服务新模式,提高乙肝病毒感染者发现率、慢性乙肝患者诊断率和治疗率,逐步降低乙肝导致的肝硬化、肝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到2025年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医保局) 

  (八)加强传染病与地方病防控 

  根据疫情形势,科学精准落实好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和医疗救治措施。统筹做好人感染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登革热等传染病防控。开展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全面落实结核病防治策略。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加大动物源头防控力度。维持血吸虫、疟疾消除状态,完善地方病防控策略。加强疫苗预防接种。(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保局、财政局) 

  (九)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救治救助综合保障。加快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加强指导,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与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托养、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服务对接、场地共用、资源共享。到2025年,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以其他方式开展康复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残联) 

  (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 

  以创建省级卫生城,创建国家、省级卫生乡镇为抓手,逐步推动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建设工作。要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乡(镇)、村(社区)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村民自治,实施民主管理常态化工作,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村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基本建立,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 

  (十一)加强环境健康管理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加强噪声、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完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构建各方积极参与、协作共建健康环境的格局。到2025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优于99.5%,消除重污染天气;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大田生态环境局、卫健局)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与风险监测 

  落实食品安全与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研判食品安全风险。提升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报告、诊疗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 

  (十三)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构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机制,推动追溯体系建设。稳步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构建多部门协同共治的药品监管格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局) 

  五、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十四)优化生育服务与保障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措施。实行生育登记制度,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实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支持有条件的村(社区)、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委托,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生活照料、就医陪护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 

  (十五)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 

  预防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强化婚孕前保健,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生育指导服务,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到2025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90%,产前筛查率不低于90%,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强化先天性心脏病、听力障碍、苯丙酮尿症、地中海贫血等重点疾病防治。(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妇联) 

  (十六)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 

  大力发展普惠优先的多元托育服务,鼓励支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采取单独、联合的方式,或提供场所与专业托育服务机构合作,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引导支持国有、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举办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发挥好大田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托育服务中心、大田县香山托育服务中心普惠托育项目示范项目带头作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设置托育班,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教育局) 

  (十七)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健康,加强妇女健康服务 

  夯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贫血、视力不良、肥胖、龋齿、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听力障碍、脊柱侧弯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和干预,强化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发展妇女保健特色专科,促进生殖健康服务,推进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逐步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妇联) 

  (十八)加强职业健康保护 

  开展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性危害等重点领域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职业病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岗后体检监测,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风险评估、预警监测和监管机制。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和救助救治保障体系,推动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探索建立职业相关疾病多元化筹资保障体系。到2025年,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监测合格率达85%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人社局) 

  (十九)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 

  加强老年人慢性病及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分类指导和健康管理,到2025年,全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鼓励基层机构设置和增加老年康复护理床位,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护理站,力争到2025年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以上。推动社区(乡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 

  (二十)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 

  落实“福康工程”项目,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逐步扩大康复服务和基本辅具适配服务覆盖范围,鼓励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建立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实施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三级防控策略,推动实施全面眼健康行动。(责任单位:县残联、卫健局、民政局) 

  (二十一)保障相关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强化医疗救助兜底保障,鼓励发展医疗互助和商业医疗保险,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引导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保障(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 

  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二十二)优化医疗服务模式 

  推行预约诊疗服务,在县总医院探索开展日间手术服务。针对肿瘤、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疑难病症等,推动建立多学科诊疗制度,探索制定住院患者多学科诊疗(MDT)收费标准。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就诊信息有效衔接,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进一步加强急诊科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急诊服务能力,充分考虑传染病防控需要,优化就诊流程,加强EICU床位和留观床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对急诊医护人员定期系统培训和严格考核的制度。(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保局) 

  (二十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完善诊疗规范和技术指南,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责任制整体护理,支持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延续护理、上门护理等,为出院患者、生命终末期患者或行动不便、高龄体弱、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落实医院安保主体责任,加强平安医院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巩固提升基层服务网络 

  加快建设县域胸痛、卒中、呼吸、创伤等急危重症救治中心,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进社区医院创建活动,采取派驻、邻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15%以上服务能力较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推荐标准。(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 

  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十五)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积极推动福建省中医药大学帮扶项目落地。依托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优势,帮扶县中医院骨伤科、肛肠科、针灸康复科、睡眠中心建设,提升中医护理能力,开设中医护理门诊,不断拓展中医药服务项目。依托县中医院建设县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举办“西学中”培训(大田)班,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等,推动“西医学中医”,培养一批“能西会中”医师,逐步解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问题。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实施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标准化建设,全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 

  (二十六)促进中医药特色发展 

  不断推进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着力加强县中医院针灸康复科建设,与省康复医院构建省、县、乡三级康复体系,在基层分院推广普及中医康复服务,争取2025年前通过省级重点中医专科评审。推动建立南少林骨伤流派传承大田站,让南少林骨伤流派在大田得以传承发展,鼓励盲人按摩、温泉养生等服务业发展。鼓励县中医院建设中医经典病房。大力发展林下药材种植,努力扩大产业规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林业局、残联) 

  八、加大力度发展健康产业 

  (二十七)做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 

  支持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搭建主体多元、覆盖面广、可行性高的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服务网络。实现康复辅助器具与养老服务业、医疗健康业、助残扶残业的业态融合,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教育和就业机构中的普及应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二十八)深化田台卫生健康融合发展 

  优化台湾医疗专业人员在田执业环境,支持台资台企来明设立独资、合资医院(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九、提高健康保障水平 

  (二十九)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为重点,深化与省协和医院合作共建,建立沪明对口合作和与省内高水平医院帮扶机制,全面提升大田县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和能力。大力实施“千县工程”,加快医共体提质扩面,深化“优质服务基层行”,到2025年,以公立医院为主体、临床重点学科群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医院为补充的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推动总医院(医共体)资源、人才、病种三下沉,实施定期巡诊制度,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格局和分级诊疗秩序。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促进分级诊疗的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引导普通疾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完善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限价采购机制,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推进医防深度协同融合,加快形成以“两师两中心”(疾病管理师、健康管理医师和疾病管理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医保局、发改局、科技局) 

  (三十)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落实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五年行动计划,支持申报卫生健康中青年科研重大项目,支持卫生健康中青年人才赴外研修,引进一批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加强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和引进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三个一批”项目,补足基层人才短板。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疾控体系薪酬制度等改革。加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将中医药等相关专业列入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简化招聘程序,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力争到2025年,每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7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人社局) 

  (三十一)医教协同推进人才培养 

  推进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模式改革,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力争到2025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4人以上,持续加大定向医学生培养力度,积极争取我市定向医学生培养名额,最大限度满足基层需求。(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 

  (三十二)健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 

  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对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医疗保障基金、健康养老、托育服务和健康产业等的监管。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信誉、调解处服务纠纷等的作用。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监管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保局) 

  十、加强组织实施 

  (三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健康大田建设的主体责任,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构建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本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十)动员各方参与。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调动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等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卫生健康工作纳入基层治理,引导群众主动落实健康责任、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三十)做好宣传引导。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乡镇、部门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宣传推进健康大田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做好信息发布,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健康大田行动实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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