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统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大田县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监控工作,提高全县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经局研究决定,制定《2024年大田县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本乡(镇)、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大田县统计局
2024年 5月10日
2023年大田县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统计法制工作,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三明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4年大田县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统计监督检查对象
(一)乡(镇)监督检查对象
均溪镇、梅山镇、奇韬镇、屏山乡。
(二)专业监督检查对象
工业、能源5家;劳动工资2家;向上贸易5家;规上服务业4家,固投5家
二、统计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贯彻落实统计法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情况,有否强令或者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有否不顾客观事实,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等方式确定统计数据;有否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二)有否违反统计制度和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五)是否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六)是否自觉支持、配合各种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等。
(七)检查2023年度和2024年相关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以及统计基础工作。
(九)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统计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由县统计局组织实施。
四、统计监督检查的时间
今年统计监督检查及统计监督检查工作从2024年6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检查时间由县统计局另行通知被检查对象。
五、其他有关事项
今年进行统计监督检查的乡(镇)、单位,明年将由县统计局组织回访,对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又整改不力的乡(镇)、单位,将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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