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田县湖美乡旺建水厂地块详细规划(含选址论证专章)》的批前公示
为推进大田县湖美乡旺建水厂地块的建设进度,大田县湖美乡人民政府委托北桥中七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大田县湖美乡旺建水厂地块详细规划(含选址论证专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现将地块详细规划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1、公示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7月15日(共30日)
2、用地位置:旺建水厂地块位于湖美乡旺建村下洋居民点东侧山头。
3、地块控规内容:
旺建水厂地块用地面积2396.2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1301),主要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5、绿地率≥20%、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15米。
其他规划要求以土地出让时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4、附注:
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干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镇反映(联系电话: 0598-7488018,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镇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8-7488018)。地点:湖美乡人民政府;邮编: 366115。
附件:
1、区位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
3、地块规划图则
大田县湖美乡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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