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大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大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发〔2019〕17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19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全面开展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协调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合理布局城镇体系、产业园区、公共设施等各类空间要素,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机制,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促进我县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为我县创新发展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总体目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深挖历史渊源,传承历史文脉,加强规划研究,科学准确定位,突出产业布局,彰显山水特色,形成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范围、期限
大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范围为大田县行政辖区全域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规划基年为2019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可展望至2050年。
二、基本原则
(一)底线约束,统筹开发与保护
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底线约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城乡空间以及流域上下游,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现国土空间生态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二)以人为本,塑造高品质空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和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水平的标准,发挥我县优势,建设“生态岩城,多彩大田”。
(三)区域协同,谋划全面发展
深入研究我县空间发展面临的新背景新机遇,打造山水融合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打造山海共建产业园,全面提升我县对外开放程度,推动全县实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四)多规合一,管控全域多要素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将各类各业空间性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城乡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发挥总体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将各相关专项规划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信息平台上,形成我县全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
(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
尊重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根据自然资源、人文特色、区域发展阶段和发展需求等要素,科学分析,前瞻谋划,针对性的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历史文化和特色风貌保护,研究不同区域不同尺度景观风貌规划和管控要求,延续历史文脉,加强风貌管控,突出我县特色。鼓励“留白”,预留建设发展弹性空间,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六)多方参与,进行科学决策
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组织方式,坚持落实责任、部门协调合作,坚持“开门编规划”,扩大公众和社会各界的参与程度,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听取各界专家建议和意见,提高规划科学决策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主要内容
1.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格局:以评估评价为基础,结合规划目标与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保护类要素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类要素布局,体现全域分区差异化发展策略,构建城乡融合,多中心、网格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生态保护格局:优先保护以自然保护地体系为主体的生态空间,明确连接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生态廊道,构建完整连续网络化的生态保护格局。农业发展格局: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核心,稳定和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结合农业现代化和绿色、智慧农业发展布局,构建农业发展格局。城乡居民点格局:根据水资源、地质安全等资源环境约束,合理预测全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确定主要城镇的发展定位、职能分工、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等要求,优化城乡体系布局,明确县域城镇体系。底线约束和空间管制:结合上位规划要求,从生态安全、资源保护、公共安全、社会民生、历史文化等方面提出底线约束内容和实施保障措施,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在全域的管控边界。划定生态保护、自然保留、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城镇发展、农村农业发展等规划基本分区,明确各分区的管控目标、政策导向和准入规则。
2.统筹城镇功能结构优化
统筹考虑现状用地情况和人口集聚态势,以做优增量、盘活存量为基本导向,提出城镇功能优化的目标与重点,明确我县中心城区范围及其用地布局。统筹新区与旧区、生活区与生产区、建设空间与生态空间的关系,促进产城融合、景城融合、城乡统筹,提出城镇空间结构的优化策略。结合各类产业发展的基础与条件,明确产业发展的策略和布局,提升产业园区的集聚和创新能力,提高产业用地效率。
3.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利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分类梳理各类生态要素,提出结构优化、布局调整的重点、方向及时序安排,形成互为依托、良性循环的自然生态关系。各要素保护利用应突出以下重点:保持山体自然地形地貌特征,作为生态网络的基本骨架;优化河湖水系格局,统筹重点河湖岸线及周边土地保护利用;严格划定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基本林地集中保护区;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优化调整的规模、范围,拟定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的实施措施;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矿产资源保护利用: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资源开采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防治矿山地质灾害,推动清洁能源、绿色矿山建设等转型升级,提出矿产资源开发格局、时序安排、总量调控目标。国土用途结构优化:围绕规划管控目标和方向,制定规划期内全域主要用地地类结构调整方案,编制结构调整表。一般按照建设和非建设、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两条主线,以优先满足生态用地需求、保障农业用地尤其是耕地资源、提升国土景观风貌、协调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工矿用地为顺序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生态和农业用地,鼓励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用途方向转变;在规划目标的基础上,明确主要用地的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明确规划导向,提出结构优化的重点和方向,以及时序安排等。
4.综合交通体系
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坚持绿色与可持续交通发展理念,依据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强化综合交通体系与空间资源、土地使用的协同布局,统筹全域多元交通需求,科学判断综合交通体系的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制定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目标,明确交通资源配置策略及主要规划指标。城乡综合交通系统布局:落实上级规划对交通系统布局的要求,加强区域衔接,协调区域客货运交通与城乡交通需求,合理确定城乡综合交通系统组成和布局结构。确定公路、铁路等重要交通走廊布局方案,铁路站场等重要交通枢纽选址、用地规模和控制要求。
5.历史文化保护与风貌塑造
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划定县域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与文脉传承的体系框架,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承和延续山水景观、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提出整体保护各类遗产及其依存的历史环境和人文景观的要求和措施。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等保护对象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编制要求。明确全域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以及各级政府公布的遗产的保护范围和要求。
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将文化遗产作为城乡高质量发展的一项战略资源,建立文化展示与传承体系,与自然景观资源、现代城市功能和生活有机融合,彰显城乡历史文化特色,提出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展示及活化利用的目标要求和基本策略。塑造多层次城乡风貌特色:充分利用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等资源,明确整体风貌定位,塑造城乡山水格局,营造自然地景与文化景观,注重城乡风貌特色的差异性,分类体现城市的繁荣繁华、镇的舒适宁静和乡村的自然质朴,形成丰富的城乡景观序列和轮廓形态。依据自然山水及田园风光、城镇特色景观等,构建城乡风貌体系,明确城乡风貌特色分区,提出各分区指引。构建多层次的城乡公园体系,加强城乡公共空间、特色风貌、游憩游览功能、服务设施的协调。
6.安全韧性城市建设
加强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及灾害风险的评估,按照提升城市安全和韧性的理念,系统分析评估影响本地长远发展的重大灾害风险类型,提出减缓和适应未来灾害的措施,提高抗灾应急能力。
分析评估本地主要灾害风险类型及存在的主要安全防灾问题,明确防灾减灾目标、设防标准、防灾分区,提出各类防灾基础设施和应急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方案,提出防洪(潮)排涝、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等主要灾害防治的措施,制定危险品存储设施用地布局方案及安全管控要求。
7.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系统布局
按照区域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原则,提出县域供水干线、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电力干线、燃气干管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的布局要求。城乡密集发展地区的城市,还应当提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具体要求。
8.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针对全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安全、效率、品质和生态环境等主要问题,统筹确定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任务目标与布局,明确城市更新、乡村土地综合整治、水生态环境和土壤污染治理、矿山整治等各项整治修复任务目标和重点区域,确定整治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
确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要衔接全域生态保护格局,通过建立和完善生态廊道,促进生态重要性和敏感性区域连片成网,提高生态空间的完整性、连通性、均衡性以及与城乡社区深度交融,提升国土空间整体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
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充分吸收已有城市双修、流域治理、土地整治的有益内容和工作基础,实现区域生态系统自我恢复和生态空间休养生息。
(二)专题研究
大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大专题研究设置:1.丘陵山区国土开发保护空间格局优化和管控研究;2.基于大数据的区域协同与城镇空间格局优化研究;3.新型城镇化战略下的人口、用地发展趋势与支撑关系研究;4.闽中“三江源”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空间配置研究;5.资源型地区转型背景下的矿山生态修复与地灾综合防治研究;6.存量更新背景下的城镇空间高品质利用研究;7.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县域村庄布局研究。
(三)规划成果
1.一套规划成果。即《大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文本及规划说明。在统一空间规划数据前提下,编制形成包括规划成果图、基础分析图、评价分析图在内的国土空间规划图集。
2.一系列专题研究。形成专题研究成果,为规划内容及其实施提供支撑。
3.一个规划数据库。在统一的数据构架下,形成包括空间底图、规划“一张图”等内容在内的,能够满足要求,支撑大田县全域国土管控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
四、进度计划安排
1.前期工作阶段(2020年1月-6月)。根据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要求,成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确定规划编制技术团队,保障专项经费,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等。召开大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项目组制定详细调研计划,开展驻点对接、资料搜集、现场踏勘等相关调研;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启动相关重大专题研究。
2.规划阶段性成果阶段(2020年7月-9月)。统筹衔接福建省、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细化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相关指标和任务要求。继续专题研究并结合各方意见修改完善。提炼编制规划文本内容和成果体系,完成大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阶段性成果。
3.规划评审与批复阶段(2020年10月-12月)。形成比较完善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审成果,组织听证、论证和专家审查,收集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履行报批程序,上报上级政府审查批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在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大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县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与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对规划编制工作中涉及各业各类相关事项与问题进行统筹协调,重大事项上报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
(二)建立协同联动机制
构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与县、乡(镇)联动机制,加强指引落实乡(镇)的目标管理与任务,统筹和综合平衡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基础作用,保障各类空间发展规划在国土空间的协调统一。
(三)强化工作保障
优选较高水准、经验丰富并对大田县情况熟悉的技术团队承担规划编制工作,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指导,注重专业化与综合性相结合。
(四)扩大公众参与
加强社会协同与公众参与,加大宣传与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倾听群众意见,鼓励各类相关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规划编制,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提高规划实用性。
各乡镇应参照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确保规划工作统筹推进。
附件:大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大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文旗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林宗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人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刘珍水 县发改局
涂建志 县教育局
苏再德 县工信局
涂育贵 县民政局
杜其丰 县财政局
叶继樟 县自然资源局
郑新华 大田生态环境局
郑超鹏 县住建局
江前相 县交通运输局
林联毕 县农业农村局
陈秉宇 县林业局
汪杨柳 县水利局
陈汝江 县商务局
张春珍 县文旅局
李丽玉 县卫健局
陈增达 县城管局
苏 炉 县交警大队
郑光灿 经济开发区
余瑞忠 供电公司
协调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总体协调和指导大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研究明确城乡发展重大方向和重大问题,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宜。各成员单位应配合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专题调研、意见征求、问题研讨、成果深化等相关工作,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相关资料。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推动落实各阶段工作计划。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叶继樟担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工作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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