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大田县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水利),东风农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大田县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大田县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大田县水利局
2024年5月8日
大田县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大田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三明市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整治行业重大风险隐患。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6条细化措施和我县49项具体任务,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执法、安全基础、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大田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我县水利部门和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机制(以下简称“六项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险源严格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水利基础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宣教演练行动。我县水利部门每年组织管辖范围内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水法、防洪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2024年,重点开展水管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水利在建工程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水利在建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力争通过三年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实行特种作业人员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等制度并加强日常管理,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管理。严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行动。健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落实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实行闭环管理。组织、配合开展水利工程施工运行等特种设备专项排查。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巡查整治。建立全县水利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对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三)开展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通过开展试点建设向全县推行。2024年,开展下岩水库“六项机制”试点建设;2025年,全县水利行业基本建立“六项机制”;2026年,全县水利行业全面建立“六项机制”,各级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工作。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打造一批标杆单位。
(四)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行动。持续落实汛前综合检查等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以“六项机制”建设工作为重点,组织对水利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开展能力培训,三年全覆盖。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围绕典型事故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五)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行动。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监管模式,应用水利部水利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时动态监控风险隐患,继续实行“综合排名+季度通报”制度,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掌握全县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总体状况,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加快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加强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在线监管、自动化监测控制和预报预警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运用。
(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新建、改(扩)建、加固中小型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紧盯高处作业、临边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运用社会资源和经济手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督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强化信用监管,及时公示有关企业失信信息。
(七)开展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行动。积极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推进管理规范化、智慧化、标准化。开展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侵占防洪库容等行为。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八)开展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增效行动。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25年底前完成2020年前已鉴定的病险水库和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经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加强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加强堤防隐患整治。加快实施“十四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开展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
(九)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突出重点人群,分类施策,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水利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贯彻落实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条”上的督促推动,确保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保障安全投入。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规范使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和应急处置经费等。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水利设施公共安全等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全面推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等有关制度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
(四)强化督导问责。县水利局将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推动力度,“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末梢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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