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环保举报情况公示
日期:2018-12-03 11:09
来源:大田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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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共受理微信举报2件,电话举报7件,网络举报3件,共办结举报7件,现将办结情况公示如下: | ||||||
| 序号 | 地区 | 被投诉企业/情况 | 投诉问题 | 承办单位 | 反馈情况 | |
| 1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 福建省大田县鑫城水泥工业有限公司和铭溪村池乃阳屠宰点 | 屠宰噪声,工业废水 | 大田县环境保护局 | 您反映的“问题没解决”的信访件(举报编号:18101335042 5011156)收悉,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您的主要诉求 反映广平镇铭溪村屠宰场和铭溪水泥厂头排水的问题,举报了,根本没有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您先前反映为广平镇铭溪村池乃阳屠宰点和福建省大田县鑫城水泥工业有限公司。 (一)铭溪村池乃阳屠宰点问题 您反映的宰猪点位于平镇铭溪村306号门前,业主为池乃阳。现场有案板、木桶、柴火灶、电磁炉等工具,经调查,该屠宰点未获得《生猪定点屠宰证》。 (二)福建省大田县鑫城水泥工业有限公司偷排污水问题 福建省大田县鑫城水泥工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泥生产及余热发电作业。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生产作业,未发现存在偷排污水的行为。 三、处理意见 1.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我局分别于2018年9月3日和2018年11月2日将相关情况抄告大田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2.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福建省大田县鑫城水泥工业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一旦发现其有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 | |
| 2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 福建省大田县新岩水泥有限公司 | 烟尘 | 大田县环境保护局 | 您通过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反映福建省大田县新岩水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收悉(举报编号:181023350425032004),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的主要诉求 福建省大田县新岩水泥有限公司,在福建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上显示,氮氧化物和烟尘间断性超标排放。 二、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信访人投诉信息,福建省大田县新岩水泥有限公司烟尘、烟尘折算浓度超标分别为2018年10月1日、12日、14日、16日、18日、21日。我局执法人员查阅福建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10月1日,福建省大田县新岩水泥有限公司因重新投料生产,生料磨系统开机滞后,期间造成氮氧化物和烟尘间断性超标已向三明市环保局报备。 2018年10月12日,福建省大田县新岩水泥有限公司因熟料生产线旋窑大齿轮异常,止料停产停机检修,期间造成氮氧化物和烟尘间断性超标已向三明市环保局报备。 2018年10月14日,福建省大田县新岩水泥有限公司因测尘仪受到油污、粉尘污染,期间造成氮氧化物和烟尘间断性超标已向三明市环保局报备。 2018年10月16日,福建省大田县新岩水泥有限公司因尾煤螺旋输送泵漏粉、旋窑减料慢窑,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进行定期调零标定、维护,期间造成氮氧化物和烟尘间断性超标已向三明市环保局报备。 2018年10月18日,福建省大田县新岩水泥有限公司因窑系统欠佳限产,中控操作员没有及时调整脱硝喷氨量,期间造成氮氧化物和烟尘间断性超标已向三明市环保局报备。 2018年10月21日,福建省大田县新岩水泥有限公司因立磨故障,生料磨系统停机检修,期间造成氮氧化物和烟尘间断性超标已向三明市环保局报备。 三、处理意见 我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予以查处。 | |
| 3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 广平镇铭溪村池乃阳屠宰点 | 夜间屠宰噪声 | 大田县环境保护局 | 您通过微信反映的信访件(举报编号:181024350425010277)收悉,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您的主要诉求 大田县广平镇铭溪村一屠宰点从凌晨三四点钟到六七点钟吵醒别人睡觉时间。 二、调查核实情况 您反映的宰猪点位于广平镇铭溪村306号门前,业主为池乃阳。现场有案板、木桶、柴火灶、电磁炉等工具,经调查,该屠宰点未获得《生猪定点屠宰证》。 三、处理意见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我局分别于2018年9月3日和2018年11月2日将相关情况抄告大田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 |
| 4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 泰鑫矿业 | 矿渣尾矿 | 大田县环境保护局 |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您反映的企业为大田县泰鑫矿业有限公司,选矿项目位于太华镇群团村吃水湾。 2018年10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回用池有溢流排放痕迹,回用池边有溢流排放的尾矿浆,回用池下方有袋装尾矿露天堆放,无“三防”措施。 2.部分精矿露天堆放,精矿淋溶水有外排痕迹,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放至河道。 二、处理意见 1、依法对大田县泰鑫矿业有限公司涉嫌环境违法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同时,责令该公司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2、我局将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环境监管,一旦发现其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 |
| 5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 大田县桃源镇前厝村武陵自然村石头加工厂 | 工业噪声,粉尘 | 大田县环境保护局 | 你于2018年11月1日通过环保管理平台反映大田县桃源镇前厝村武陵自然村有一个石头加工厂污染环境信访件收悉(举报编号:181101350400020692)。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大田县桃源镇前厝村武陵自然村里有一个加工厂在加工石头在污染环境,粉尘很大,噪音扰民,要求查处。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11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大田县桃源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桃源镇前厝村武陵自然村石头加工厂(暂名)进行调查核实。检查时,该石头加工厂未生产,现场无人,故无法对粉尘及噪音进行监测。 三、处理情况 1.大田县桃源镇供电所已对该厂进行断电。 2.我局将会同大田县桃源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厂的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 |
| 6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 均溪镇许思坑村周雨瓦非法生猪屠宰点 | 恶臭/异味,生活废水 | 大田县环境保护局 | 您于2018年11月9日通过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反映的问题(举报编号:181109350000021575)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的主要诉求 在均溪镇许思坑村有一家周雨瓦非法生猪屠宰点,每天凌晨屠宰过程中气味难闻,废水直接排放小溪,污染环境,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生猪屠宰点位于均溪镇许思坑村66号旁,业主为周以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现场无人员在场,检查期间未发现有屠宰废水排放的痕迹。 三、处理意见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私屠滥宰的监督管理事项属大田县农业局(大田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职责,建议您向大田县农业局(大田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反映。 | |
| 7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 仙峰溪周边造纸厂 | 烟尘,工业废水 | 大田县环境保护局 | 您反映大田县华兴镇仙峰村仙峰溪周边环境问题的举报件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的主要诉求 大田县华兴乡仙峰村仙峰溪污染严重,多次举报无人监管或监管不到位,县里环保部门推卸责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大田县华兴镇仙峰村仙峰溪周边共有3家造纸厂,分别为福建华闽纸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大田县兴洲纸业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大田县弘惠纸业有限公司。 2017年以来,我局共对上述企业开展执法检查30家次;现场责令企业整改10家次;发现相关环境违法行为6件,共处罚款17余万元。 另外,我局在2018年10月25日的专项执法行动中再次发现福建华闽纸业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污的违法行为,于2018年11月5日移送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三、处理意见 1.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仙峰溪周边相关企业的日常巡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2.我县积极推行河长制管理,率先成立河长指挥中心,加强对全县流域水环境的监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建议您发现河道水质异常时,第一时间向仙峰村河段的河道专员报告(翁建功15159115271),由我县河长办统一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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