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环保举报情况公示

日期:2020-07-02 16:56 来源: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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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共受理微信举报3件,电话举报5件,网络举报1件,来信举报0件,共办结举报5件,现将办结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地区 被投诉企业/情况 投诉问题 承办单位 反馈情况
1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大田县太华镇至庆农场 村尾养鸡养鸭场牲畜的粪便导致村里每家每户苍蝇甚多,几乎能把人抬走,苍蝇贴才10分钟就粘满了苍蝇,希望有关部门领导抓紧来处理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一、举报人的主要诉求
反映村尾养鸡养鸭场牲畜的粪便导致村里每家每户苍蝇甚多,几乎能把人抬走。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0年6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太华镇政府和罗丰村委会到太华镇罗丰村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罗丰村上枣岭仅有大田县太华镇至庆农场正在进行蛋鸭养殖,业主为叶金春。检查时,该农场蛋鸭存栏约5000余只,仅配套建设有简易未硬化沉淀池。
三、处理意见
1.因该农场蛋鸭养殖未达规模以上(7500只),不属我局监管范畴,我局已告知太华镇政府履行属地责任,进一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2.我局将持续跟踪该农场的整改落实情况,避免对周边村民造成影响。
2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兴泉铁路(大田段)第四标段桃源翁厝石料破碎加工项目 投诉人称该项目没有办理环评,经四月份投诉后,停产了一个月,现在夜间生产。生产加工过程中粉尘飘散,噪声扰民,洗砂产生的污泥随地乱倒,污染环境。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一、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反映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桃源镇翁厝村建设项目没有办理环评,经四月份投诉后,停产了一个月,现在夜间生产。生产加工过程中粉尘飘散,噪声扰民,洗砂产生的污泥随地乱倒,污染环境。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项目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桃源镇翁厝村建设的兴泉铁路(大田段)第四标段桃源翁厝石料破碎加工项目。
对于信访人反映的问题,2019年8月15日,我局已对该石料破碎加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目前,该石料破碎加工项目已取得相关环保审批手续。针对该石料破碎加工项目涉嫌工业固废违法处理的行为,我局已立案查处。2020年6月23日19时,我局执法人员对该石料破碎加工项目现场开展夜间检查时,该石料破碎加工项目破碎生产线未生产。
三、处理意见
一是我局已要求该石料破碎加工项目按环评要求完善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消除对周边环境的环境影响。
二是我局将加强对该石料破碎加工项目的日常巡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回访情况
信访人表示要加强监管。
3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大田县陈顺太补胎店 休息时间工作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一、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反映石牌镇小陈补胎不分时间,中午12点到三点 凌晨 早上6点 多次用风炮 严重影响周边住户休息。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为大田县陈顺太补胎店,位于大田县石牌镇金象温泉城。执法人员于2020年6月1日前往调查核实时该补胎店未进行补胎作业,其设备有空压机、风炮机、拆胎机各一台。
三、处理意见
我局已要求该补胎店控制作业时间,12:00至14:30以及21:30至7:30不可进行拆补胎作业,防止噪音扰民。
四、回访情况
已将处理情况电话答复信访人,信访人表示满意。
4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大田县陈顺太补胎店 不分时间 中午12点到三点 凌晨 早上6点 多次用风炮 严重影响周边住户休息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一、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反映石牌镇小陈补胎不分时间,中午12点到三点 凌晨 早上6点 多次用风炮 严重影响周边住户休息。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为大田县陈顺太补胎店,位于大田县石牌镇金象温泉城。执法人员于2020年6月1日前往调查核实时该补胎店未进行补胎作业,其设备有空压机、风炮机、拆胎机各一台。
三、处理意见
我局已要求该补胎店控制作业时间,12:00至14:30以及21:30至7:30不可进行拆补胎作业,防止噪音扰民。
四、回访情况
已将处理情况电话答复信访人,信访人表示满意。
5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水泥搅拌站的水泥粉尘己经污染3年了,毎次举报的回复都是督促企业整改或没发现什么的,只要加个防尘罩都能解决的事,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一、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反映中铁隧道局兴泉铁路上京水泥搅拌站的水泥粉尘已经污染3年了,每次举报的回复都是督促企业整改或没发现什么的,只要加个防尘罩都能解决的事。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您此次反映的环境问题照片与您2019年12月17日反映该拌合站环境问题的照片基本一致,您反映的对象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兴泉铁路上京拌合站。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水泥储罐正在进行打料作业,储罐配套建设有相应的脉冲除尘器,储罐打料时产生的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未见明显的粉尘;场区地面有积尘,车辆行驶过程和有大风时会产生一定的无组织粉尘;沉淀池底泥和混凝土罐车残余的混凝土露天堆放于场内。 三明市大田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拌合站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进行取样监测。根据三明市大田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监测的该拌合站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未超标。
三、处理意见
一是我局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该拌合站做好降尘抑尘措施,定时清理站内道路路面。同时,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二是对于该拌合站固体废物露天堆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回访情况
显示信访人留的电话为空号,无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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