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环保举报情况公示
日期:2021-01-12 11:45
来源: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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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共受理微信举报2件,电话举报1件,网络举报2件,来信举报0件,共办结举报5件,现将办结情况公示如下: | |||||
序号 | 地区 | 被投诉企业/情况 | 投诉问题 | 承办单位 | 反馈情况 |
1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 福建省大田县永青增碳剂加工厂 | 黑色粉尘污染极其严重,每天家里的桌面、地板全部是黑色粉尘,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 一、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反映永青增碳剂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影响当地居民生产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为福建省大田县永青增碳剂加工厂,位于大田县桃源镇翁厝村,主要从事增碳剂的加工生产。 2020年12月22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省大田县永青增碳剂加工厂进行现场执法。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生产车间已封闭。经查,该公司的主要生产废气来源是旋转烘干窑废气,已配套相应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三、处理意见 一是我局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该公司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管护,生产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消除对周边环境的环境影响。 二是我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2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 福建省大田县永青增碳剂加工厂 | 永青增炭剂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生产生活。 |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 一、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反映永青增碳剂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生产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为福建省大田县永青增碳剂加工厂,位于大田县桃源镇翁厝村,主要从事增碳剂的加工生产。 2020年12月22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省大田县永青增碳剂加工厂进行现场执法。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生产车间已封闭。经查,该公司的主要生产废气来源是旋转烘干窑废气,已配套相应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三、处理意见 一是我局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该公司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管护,生产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消除对周边环境的环境影响。 二是我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3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 陈吉真养猪场 | 此人在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屏山乡溪头村下前溪违章搭建养猪场,废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至村中河道中,(村中河道以前可以直接饮用,现洗手都成问题)此河道是直接汇入坑口水库,此水库是闽江源头,为大田县的一级饮用水,近年来县里为了优化水库大批库区附近移民, |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 一、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反映陈吉真在大田县屏山乡溪头村下前溪搭建养猪场,废水外排污染村中河道,且该河道汇入坑口水库。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屏山乡政府反馈,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位于屏山乡溪头村,生猪存栏约80头。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对,该养猪场不属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三、处理意见 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及《大田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有关规定,生猪存栏250头以下不属于畜禽规模养殖场。我局将会同屏山乡政府加强对该养猪场的日常监督管理,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
4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 陈吉真养猪场 | 屏山乡溪头村下前溪,搞养猪场,污染水源。 |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 一、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反映陈吉真在大田县屏山乡溪头村下前溪搭建养猪场,废水外排污染村中河道,且该河道汇入坑口水库。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屏山乡政府反馈,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位于屏山乡溪头村,生猪存栏约80头。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对,该养猪场不属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三、处理意见 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及《大田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有关规定,生猪存栏250头以下不属于畜禽规模养殖场。我局将会同屏山乡政府加强对该养猪场的日常监督管理,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
5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 陈顺太补胎店 | 黑狮轮胎 夜间12点 用风炮对大车进行补胎 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每天从早上开始至凌晨不停歇 风炮声音巨大 还有用钢铲敲击轮毂 |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 一、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黑狮轮胎 夜间12点 用风炮对大车进行补胎 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每天从早上开始至凌晨不停歇 风炮声音巨大还有用钢铲敲击轮毂。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信访人反 映的为大田县陈顺太补胎店,位于石牌镇金象温泉城38号楼6、7号店铺。2020年12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调查核实时该补胎店正在进行补胎作业,其设备有空压机、风炮机、拆胎机各一台。 三、处理意见 我局已要求该补胎店控制作业时间,12:30至14:00以及22:00至7:00不可进行拆补胎作业,防止噪音扰民。 四、回访情况 已将处理情况电话答复信访人,信访人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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