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田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

日期:2022-08-04 11:18 来源: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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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溪镇、石牌镇和华兴镇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区声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适应环境管理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提升声环境质量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21〕9号)要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了《大田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22年530

 

(此件主动公开)


大田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2年版)

一、区划范围及标准值

(一)三明市大田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以下简称《噪声区划》)范围确定:北至国道纵五线后华村周边区域以及京口工业园,东至过境路两侧区域,南到石牌的上坡,西至小湖

(二)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确定

交通干道两侧区域的确定,以城市规划的主、次干道为准,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街道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含开阔地)的建筑为,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具体确定距离为:

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距离为35米;

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距离为20米。

既有铁路两侧区域的划分,将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距离的确定不考虑相邻建筑物高度,具体距离的确定同上。

(三)结合大田县实际情况及建设用地规划,区划范围内不具备0类、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因此本次区划暂不划定0类、1类标准适用区。为妥善解决城市建设与环境噪声管理之间的矛盾,大田城区划仅分为个区:即2类区、3类区4a类区4b类区

(四)各类区域的标准值按照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

(五)昼夜时间划分:昼间为六时至二十二时,夜间为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

(六)本《噪声区划》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03年制定的《大田县城区环境噪声标准区划》(田政文﹝20035号)同时废止。 

二、各类标准适用区域边界规定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边界规定见下表,调整后的结果见区划图。

 


1  大田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表

环境功能区类别

范围

边界

主要功能

执行标准

2类区

规划中心城区内除34类区外均为2类区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乡村集镇;工业活动较多或交通干线穿过的村庄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3类区

大田县京口工业项目集中区

东南至均溪河、西至京口村、北到洪坑村

工业聚集区、物流区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后华产业组团

规划工业用地范围为界。

小湖物流组团

规划物流用地范围为界。

上坡产业组团

规划工业和物流用地范围为界。

福塘工业园(原菜坂洋工业区)

福塘村卫生院以南福田大道大田县南湘针织时装有限公司河滨东路

华兴镇京口村区域

规划工业用地为界。

华兴镇华兴村区域

规划工业用地为界。

均溪镇后坂洋区域

规划工业和物流用地为界。

均溪镇郭村区域

规划工业用地为界。

均溪镇良元村区域

规划工业和物流用地为界。

石牌镇老厝村区域

规划工业用地为界。

石牌镇长溪村区域

规划物流用地为界。

4a类区

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过境路、高速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区域。

交通运输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4b类区

新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兴泉铁路、昌厦高铁

昼间≤70dB(A)

夜间≤60dB(A)


三、附加说明

㈠本区划包括《大田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㈡本区划具体解释工作由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承担。

附件:1. 大田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2. 大田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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