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田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
均溪镇、石牌镇和华兴镇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区声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适应环境管理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提升声环境质量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21〕9号)要求,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了《大田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大田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一、区划范围及标准值
(一)三明市大田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以下简称《噪声区划》)范围确定:北至国道纵五线后华村周边区域以及京口工业园,东至过境路两侧区域,南到石牌的上坡,西至小湖。
(二)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确定
交通干道两侧区域的确定,以城市规划的主、次干道为准,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街道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含开阔地)的建筑为主,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具体确定距离为:
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距离为35米;
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距离为20米。
既有铁路两侧区域的划分,将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距离的确定不考虑相邻建筑物高度,具体距离的确定同上。
(三)结合大田县实际情况及建设用地规划,区划范围内不具备0类、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因此本次区划暂不划定0类、1类标准适用区。为妥善解决城市建设与环境噪声管理之间的矛盾,大田城区划仅分为四个区:即2类区、3类区、4a类区与4b类区。
(四)各类区域的标准值按照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
(五)昼夜时间划分:昼间为六时至二十二时,夜间为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
(六)本《噪声区划》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03年制定的《大田县城区环境噪声标准区划》(田政文﹝2003﹞5号)同时废止。
二、各类标准适用区域边界规定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边界规定见下表,调整后的结果见区划图。
表1 大田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表
环境功能区类别 |
范围 |
边界 |
主要功能 |
执行标准 |
2类区 |
规划中心城区内除3、4类区外均为2类区 |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乡村集镇;工业活动较多或交通干线穿过的村庄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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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区 |
大田县京口工业项目集中区 |
东南至均溪河、西至京口村、北到洪坑村 |
工业聚集区、物流区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后华产业组团 |
规划工业用地范围为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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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湖物流组团 |
规划物流用地范围为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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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坡产业组团 |
规划工业和物流用地范围为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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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塘工业园(原菜坂洋工业区) |
福塘村卫生院以南→福田大道→大田县南湘针织时装有限公司→河滨东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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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镇京口村区域 |
规划工业用地为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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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镇华兴村区域 |
规划工业用地为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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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溪镇后坂洋区域 |
规划工业和物流用地为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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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溪镇郭村区域 |
规划工业用地为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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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溪镇良元村区域 |
规划工业和物流用地为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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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牌镇老厝村区域 |
规划工业用地为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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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牌镇长溪村区域 |
规划物流用地为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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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类区 |
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
过境路、高速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区域。 |
交通运输 |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
4b类区 |
新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
兴泉铁路、昌厦高铁 |
昼间≤70dB(A) 夜间≤60dB(A) |
三、附加说明
㈠本区划包括《大田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㈡本区划具体解释工作由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承担。
附件:1. 大田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2. 大田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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