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月1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366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田中光中高端铸件及机械加工建设项目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上京镇工业园区 |
中光众恒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市绿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大田县上京镇工业园区(机械铸造产业集聚区),占地面积60025.18平方米,建设标准厂房、仓库、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126780平方米;总投资68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万元。项目主要建设熔炼、造型、制芯、浇铸、砂处理、抛丸及等生产车间和机加工、涂装等生产线,配套建设仓库、办公室、职工宿舍和供用电、给排水及相关的环保设施等,年产消防球墨铸件25000吨、200万台(套)。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建设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各类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表1中标准限值标准后用于厂区内绿地灌溉;远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通过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外排。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从严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和设置相关联锁装置。原料堆场采用全封闭车间,各生产工序须全部置于封闭车间内,熔炼、造型、制芯、浇铸、砂处理、抛丸等工序生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分别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及设备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废边角料、不合格铸件、废砂、废渣、除尘灰、废塑粉等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弃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露天焚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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